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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狗判四月,餓人判幾年?

作者:夸父追月  於 2014-4-18 10: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2評論

 

說好不聽不看的,可最近的毛邊新聞卻還越來越多,忍不住還是偷偷看了,並且無意中看到這麼一則:

羊城晚報:【[怒]狠心夫婦餓狗6周 小狗瘦成皮包骨】Lola是一條德國魏瑪犬,她狠心的主人餓了她6周,被解救時,它的體重只有15.5公斤,瘦得皮包骨頭。
這對狠心夫婦面臨聯合指控對狗進行非必要折磨,地方法官已對兩人簽發了逮捕令,警告兩人將面臨4個月的牢獄之災。
 


想到自己可愛的胖胖,不免怒火填膺。又忍不住往後看了網友的種種神評:

「太沒有人道了,渣子啊!!!!!!!」

「應該判狠心的主人餓6周!!!」

「中國,什麼時候立法?!」

「這種人渣真的應該懲處或者人道毀滅。他們的存在影響整個人類社會的和諧。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了:有人活烤狗,有人在高速路上往車下扔狗,有人一天虐殺一隻貓狗,有人把自家小貓崽扔到垃圾堆。這就是我們身邊的潛在殺人狂。」

「萬惡的資本主義,連動物都活得比我們有尊嚴!」


看到一條最囧的神評當屬這一條:「僅僅餓狗六周就判四月,如果這樣的話,毛澤東該判數千萬年了!」

確實太囧了!但轉念一想,對呀!雖說我們是人,和狗不能比,但不是說「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嗎?作為動物莊園的主人,作為比爹娘還親的偉大領袖毛主席,就可以對活生生餓死那麼多人不負責嗎?

那麼,偉大領袖到底該判多少年呢? 數千萬的依據又出自何處呢?應該怎樣正確計算出來呢?作為數學愛好者的我躍躍欲試。在此也請教本村的各類數學高手、專業人士指點。
 

我的推導、計算過程是這樣的:
 

如果,假定,在莊嚴的動物王國里,「以一條人命 = 餓一條狗六周」漸近公式計算的話,當且僅當,按莊嚴的動物王國里已寫入史冊的「因為毛澤東大躍進的錯誤,在三年大飢荒中,據不完全統計,餓死3755萬中國農民。」來計算,應該判:3755萬 × 4月/12月 = 1251.666666666萬年!

 

我的媽呀,怪不得要喊偉大領袖毛主席「萬歲」!因為他要坐牢坐這麼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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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笑臉書生 2014-4-18 10:23
我的媽呀
回復 寇一仁 2014-4-18 11:29
審判過拉!「本准入土!」這是對於死人的最高判決!!!就讓你丫挺的不僅僅是不得超生,而且讓你成為一塊臘肉,永遠讓人民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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