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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在美國受傷後為什麼需要一個監護人

作者:眼糖  於 2011-4-14 05: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某記者提出這樣的問題:桑蘭在美國受傷后,她的父母親都趕到美國陪伴她,為什麼還需要一個監護人?提問題的記者覺得這裡面似乎有什麼可疑的內情,需要進一步揭發。

桑蘭和她的父母親不會講英語,在美國人生地不熟,也沒有錢,需要有人協助和支持。謝曉虹女士是當年《中國體操協會》副主席(早在桑蘭受傷前就擔任了),中國體操隊在比賽後撤回中國,而桑蘭需要留在美國繼續治療,由《協會》副主席謝曉虹負責桑蘭的監護,顯然順理成章,也說明中國體操隊並沒有把桑蘭撇下不管,而是委託專人承擔了監護的工作。

桑蘭一家三口,在紐約一住就是半年,監護人為了桑蘭,出錢、出力、出地方給他們住,這些也都罷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倒是值得提一提:有人指責監護人把桑蘭交給西醫,耽誤了桑蘭的治療,應該把她交給中醫……當時為此事很起爭議,有人開始施加政治壓力,指責監護人「崇洋媚外」。為了此事,監護人和《中國體操協會》領導多次磋商桑蘭的治療方案,並沒有理睬社會上的那些胡言亂語。監護人怕在「中醫治療」上有所耽誤,還主動邀請了紐約的中醫和當時正在紐約訪問的國內名中醫,開「會診大會」,請主治西醫向中醫介紹桑蘭的傷勢病情,但是到會者除了拍胸脯自稱有辦法外,沒有人能拿出像樣的治療方案。事後我們還帶桑蘭去試了其中的一家中醫,也吃過國內某中醫贈送的中藥,甚至還請過「氣功大師」(嚴新),什麼效果都沒有。

事過12年,現在又有人指責監護人耽誤當年桑蘭的索賠官司。如果當年有人提出這樣建議,而被桑蘭監護人所否決或壓下,那麼監護人可能有「耽誤」的責任,奇怪的是,當年沒有任何人提出這種建議,包括海明律師在內。既然桑蘭父母沒有提出要求索賠,當年所有熱心支持和幫助過桑蘭的人(包括法律顧問)也都無人提出這樣的建議,何來「耽誤」之說?這種說法,比當年說監護人「耽誤」桑蘭的治療更加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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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聯絡員 2011-4-14 12:28
樓主,謝謝您的支持,此文宜歸入「網路文摘」,另外,轉貼請註明,謝謝
回復 眼糖 2011-4-17 23:58
聯絡員: 樓主,謝謝您的支持,此文宜歸入「網路文摘」,另外,轉貼請註明,謝謝
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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