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自己申請了一個小小的美國專利,對一個應用廣泛的小產品作了較大的改進。專利批准后,收到不少專利紀經人
(invention broker)
來信,有的來過20
,30
次。一般都許諾幫助把產品試製出來,幫助推銷等等,條件是要有獨家推銷權。這「獨家推銷權」與專利所有權幾乎可以畫等號了。看過一些文章警告不要胡裡胡塗的將自己的發明和專利白白的送人,要直接向同類產品公司推銷專利。談何容易。即使得點專利費,也只能下幾次館子而已,大頭都讓別人得了。90%
的專利沒有成為產品,90%
成為產品的專利屬於大大小小的公司。
回報與風險成正比,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猶豫了幾年,說服了領導,鼓足勇氣,決定冒一回險。
下個月準備去深圳的一個小公司商談產品試製與生產事宜。國內家人幫著聯繫了幾個深圳的小公司,這一家的模具和產品生產成本最低。當時在深圳工作的家人還專門去看了一下,對公司資質還算滿意。自己與公司的業務員,設計師通了幾次電話,談得比較投機,覺得對方比較有誠意。不能相信所有的人,也不能不相信每個人。這幾天在作簽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方面的準備。
自己沒下過海,加上出來久了,聽國內負面的東西太多,準備往水裡跳前腿有點抖。聽說貝殼村裡藏龍卧虎,高手雲集,牛人不少。哪位有過類似經歷,有與國內公司有過產品試製與生產方面的經驗,不管是正面反面的,讓我少走點彎路,我洗耳恭聽。
聽說國內買車票,機票要護照,而且去深圳的車票難買。有的網友不是說車票隨到隨買嗎?如有近期回過國的網友能說明一,二,不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