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10年前辦的一樁法律援助案子。
永遠也忘不了這個美麗女人的凄慘經歷。
她叫麗。
70年代中期,麗17歲。一天去同學家玩,遇到了同學的哥哥。
哥哥支開了妹妹,把麗騙到一個倉庫了給xx了。
之後也不放麗回家,把她囚禁了20多天。
放她之前威脅她不許報案,做他的女友,否則殺了她全家。
這個男人是街上的小混混。
回家以後,麗並沒有得到家人的同情和幫助。
父母都是工人,覺得她給家裡丟了臉,抹了黑。
一頓打罵之後,她退了學,做了這個男人的女人。
之後她生了女兒,7年之後他們竟然領了結婚證。
她本來就想這樣過一生算了。
誰知這個男人開始嫌棄她,讓她滾,她偏不滾。
於是這個男人領了別的女人回家住。
一次次的換了家門的鎖讓她進不了家門。
在孩子18歲這年,她通過司法局找到我,幫她離婚。
那個讓她滾的男人並不想離婚,不願意分家產。
我們替她起訴的同時查封了男人名下的房產,股票和存款。
這下桶了馬蜂窩。
他威脅完麗威脅律師。
在他嘴裡,我不是給他辦了,就是給檢察院逮捕了。
突然有一天他滿身是血跑到法院,說是麗僱人揍他。
麗輕輕一笑:不是雞血就是紅墨水,他常這麼干。
開庭那天,他兩條胳膊架在兩個妖嬈的姑娘肩上就橫著進了法庭。
他自己的姑娘見了他本能地就往我身後躲,怕挨揍。
其實他看上去很斯文的一個人,西服革履,帶著眼鏡。
就是行為和語言忒瘋狂。
只要該他發言的時候,他就開始描述他們夫妻的性生活。
法官是未婚的小夥子,書記員是未婚的大姑娘。
我的助理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就我一個已婚人士,那年我也不滿三十歲。
麗終於自由了。
半年後,麗整了容,嫁去了台灣。
一年後,麗回來了,卷了台灣老頭的一筆錢,騙人家回家探親,做了逃跑新娘。
到底是跟了混混20年,也學了三拳兩腳。
我想,害了她的,不僅是這個男人,還有她的家人,或者什麼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