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桑蘭案讓人痛心,中國人到底沒能擺脫巨蚌相爭漁翁得利的宿命

作者:piaoping  於 2011-7-20 12: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6評論

今天桑蘭報案了,劉夫婦面臨著新的危機,前途莫測。昨天桑蘭海明與洋人保險公司等被告和解撤訴了,可以相信,這是在莫虎的懲罰動議威脅下倉促達成的,桑蘭方沒有能夠拿到本來應有的,而且應該完全可以取得的賠償。唯一的得利者當然是洋人,他們只需要拔了九牛一毛就輕易解決問題。華人的唯一得利者只有莫虎,他成功地利用了這個為劉夫婦打官司的機會為洋人盡了犬馬之勞,且不僅能夠毫髮無損的全身而退,他的兒子兒孫還將能夠得到洋人的提拔。莫虎大律師,您一定在偷著樂吧?

 

最痛心的可能是我,因為 我從一開始就預知了這個結果,而且極盡全力地勸你們雙方和解,警告你們這樣巨蚌相爭漁翁得利的結果,海明到底有頭腦很快就意識到,所以希望和解,但是劉夫 婦被莫虎忽悠得已經完全不知南北。。。我就只有眼睜睜地看著你們這樣被洋人和漢奸莫虎利用,還幫著數錢。現在你們已經痛失了一個和解的最好時機,早就提醒 你們,越到後來你們的損失會越大,你們卻以為我是海明的秘書或者是同黨,他們越是求和,旁邊那些所謂法律專家們越是打壓嘲弄海明,你們就越是覺得自己「志 在必得」,不僅要打掉海明的執照,還要反訴。。。只有我告訴你們,你們的危險其實比海明還大。現在知道了吧?你們對洋人太不了解了,對漢奸莫虎太沒有防備 之心了!我要氣瘋了。。。

 

現在,洋人為了安撫桑蘭,為了向13億人證明法庭的公正,很可能會拿你們墊背。就像我前面說的,坐實薛的性侵犯,然後讓你們扛大頭,賠償桑蘭。你們該怎麼做,我已經無數次說過了,你們應該都知道,我就不羅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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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6 個評論)

回復 piaoping 2011-7-20 13:00
再貼舊文一篇:

告洋狀沒有用,逼著桑蘭把你們推下火坑更為不智

告洋狀沒有用,因為這個和解結果正是洋人想要 的,這點就連保險公司自己都明說了,他們怎麼會給他們自己人自找麻煩?洋人媒體怎麼會不知道做新聞要兩方面都採訪,只是保險公司恐怕更樂意海明誇大賠償, 讓中國人對美國司法制度高興滿意讚揚,只要他們實際上沒有損失就行了,最多聲明一下自己沒有道歉沒有做錯。所以,告洋狀只能夠讓洋人更加看中國人的笑話。
逼著桑蘭把你們推下火坑更為不智。你們太輕敵 了,太自信了。不要以為刑事起訴時限已過,薛事後離開美國的時間是不算在內的。不要以為你們有好多華人支持,包括莫虎這樣有什麼「主流」背景的,在洋人社 會裡,他們地位再高都沒有實權,不過是洋人的傀儡,就跟奧巴馬一樣,絕不會跟洋人唱反調的,連奧巴馬為黑人說話得罪了一個小小的警察,都還的道歉收回呢, 華人地位高的,只聽說有整華人更厲害的事,沒聽說誰敢在重大問題上幫華人,與洋人的立場相左的。

請你們保持頭腦清醒,否則就來不及了。再說一遍,那些慫恿你們王火坑裡跳的,今後是不會負責的。
回復 piaoping 2011-7-20 13:16
又是舊文重貼:

劉夫婦,很高興能夠在這裡直接跟你們交談。我本來是在倍可親的。我是那裡第一個反對海明他們把你們作為被告,預言會把案子弄成華人內鬥而被主流利用的。所以我一直主張你們和解。從你們的這篇博文我感到你們太大意太輕敵了,很為你們擔憂。你們說「但是莫虎為自己所爭取到的每一個勝利,也就是所有其他被告的勝利。」 這意思好象是你們以為莫虎可以幫推翻桑蘭的整個案子,這你們一定是被莫虎給忽悠了。怎麼可能呢。這麼一個13億人眾目睽睽看著的案子,主流社會怎麼會,怎麼敢把他們的道德牌坊拆了台哪?就連他們白人自己都肯定不會全贏的,他們肯定要保住白人,而把你你們夫婦拿來墊背。 看我在倍可親是發的文章:
回復 piaoping 2011-7-20 13:17
又是舊文重貼:

如果單講道理還讓你們難以理解的話,我來給你們舉一個例子,翟田田案,想必你們還記憶猶新,不久前的事,也是海明經手的案子。那個案子結局是連司法機構自己都承認毫無證據起訴翟了,這個意義可是非同小可,這是大概唯一的一次,美國司法機構主動對起訴一個華人承認錯誤起訴,而承認這個錯誤,就意味著承認了自己嚴重違反了法律和人權,因為這就承認一個少數族裔年輕人遭遇了如此的司法不公和黑暗被毫無理由的關了整整4個月,也意味著司法機構已經準備好了賠償翟的反訴,因為只要被起訴又贏了或者被撤訴的就有了最強大的理由起訴檢控方。

他們為什麼做出這樣對自己不利的事呢?就是因為海明把這個案子捅到了中國媒體上,13億人無人不曉了,華人眾目睽睽,美國主流就要權衡輕重了,人家美國中情局花了多少努力要收買中國人民的民心讓他們羨慕美國民主法制,鄙棄自己的國家,怎麼會為了一個年輕人就前功盡棄非要把枉法的事做到底呢?不會的。

在桑蘭案上,他們忌諱考慮的根本不是桑蘭和你們的爭議在國內有什麼積極或消極影響,而是他們自己的主流保險公司,國內的爭議跟這個保險公司的違反契約行為一點關係也沒有,這個保險公司的所作所為都是沒有爭議的事實,而且不受起訴時限限制,在這種情況下要脫身就明擺著司法機構枉法了,對中國人種族歧視了,所以保險公司趕快來找海明承諾以後負擔桑蘭在中國的醫療費用。但是他們肯定是不想賠款的。怎樣做到既保護了他們洋人的利益又對桑蘭的索賠有交代呢,那就是保險公司只承諾今後,不賠償過去的,或者極少賠償,而由劉夫婦中國人來承擔賠償大頭,對這個案子就看起來有交代了。我相信這就是他們的算盤。
回復 海明律師 2011-7-20 13:20
最痛心的可能是我,…… 我要氣瘋了。。。
你丫原本就一神經病,已經是瘋透了的廢物,何來「我要氣瘋了」?!
 
 
回復 tobuto 2011-7-20 16:10
樓主該吃藥了
記得按時吃藥啊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7-20 22:48
聽起來和那路老頭差不多,都是一派胡言!
回復 Cannaa 2011-7-20 23:00
不大可能立案,追溯期問題解決不了。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1-7-20 23:23
看來樓主你就是那根攪屎棍,順便說一下,你要補補小學語文課,那是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回復 Siliconvalley 2011-7-21 01:04
惡人先告狀,沒有邏輯。明明是你們先告人家,又在媒體、網路上抹黑,怎麼能怪人家不和解?如果你們有理,為什麼要畏懼、要和其他被告和解撤訴?
回復 chico 2011-7-21 01:19
樓主不明白,這是海明逼劉謝「和解「的一種手段。報了案到立案還有個過程,等等看。
海明在中文媒體炒作,同樣是逼劉謝和解並給體委、體協施壓。現在又拿伍紹祖開涮了,可見其司馬昭之心。
回復 笑臉書生 2011-7-21 03:18
海明律師: 你丫原本就一神經病,已經是瘋透了的廢物,何來「我要氣瘋了」?!
 
 
  
回復 笑臉書生 2011-7-21 03:20
頭一次誇海明------語言犀利
回復 老岩子 2011-7-21 05:00
你為什麼黑白不分呢?
回復 oneweek 2011-7-21 05:08
海明律師: 你丫原本就一神經病,已經是瘋透了的廢物,何來「我要氣瘋了」?!
 
 
律師說這個博主說的太對了。 這位腦袋裡一腦子漿糊, 瘋了就瘋了吧。
回復 piaoping 2011-7-21 11:49
Cannaa: 不大可能立案,追溯期問題解決不了。
報案時限問題其實我已經在帖子里提到了。不會是問題,特別是薛。這次劉家是凶多吉少了。我一直苦口婆心地勸,可是他們信任的是莫虎,還有板上那些真律師非律師們對他們有利的「專家意見」。我一再告訴他們了,承擔後果的只會是他們。
回復 piaoping 2011-7-21 11:51
專治蛋疼2: 看來樓主你就是那根攪屎棍,順便說一下,你要補補小學語文課,那是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上次誰告訴我來著,說是拼音是 ju4 bang4,可是我找不到這個詞,出來的只是巨蚌相爭。請教你怎麼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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