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賀梅案被美國主流媒體大力炒作,不僅一眾主流報紙電台追蹤報道,專訪分析,一眾專家學者也紛紛上電台發表意見,據說此案最後還被某電影製作人買了版權,要拍成電影了。而相形之下,翟田田案卻得到了美國主流媒體鮮少的曝光率,我在此案最熱的時候狗狗一下,英文媒體的報道就三三兩兩,雖然最主流的紐約時報發有專文,也是一種對中國國內媒體炒作的報道和回應,解釋。就是如此也沒有得到其它各大媒體的跟進。大家心有默契,不聲不響。
這不是有點奇怪嗎?按說翟案比賀案要有重大的多的社會意義,因為此案關係到刑事法,民權法,這些對一個所謂民主法制社會來說至關重要的價值法規問題,還有極大的國際影響,因為它已經在人口眾多的中國被炒成了焦點新聞,無人不曉。而賀梅案不過是一個家庭法案件,既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民權案件,涉及的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官員,不過是一般家庭的撫養權紛爭,更沒有國際影響成為外國的新聞焦點,賀梅案中國那邊的報道不過是跟進美國新聞的炒作的,而翟案卻是牆裡開花牆外香,就是這麼點少得可憐的報道都是出口才轉內銷的,由中國媒體先大肆炒作起來后引起的反響。
一個網友的解釋很準確:賀梅案「傲然地走上美國主流媒體的黃金節目」,也沒有什麼好誇耀的。這本來就是一個哪怕在中國人中都很有爭議的案子,所以招來publicity,最主要 的是,這個案子不過是家庭法案,不是民權案,拿出來主流媒體上大肆宣傳不僅不傷大雅,壞了美國民主社會的人權名聲,象那些黑人的民權案子一樣,恰恰相反, 這個案子顯示了白人的博愛,對一個少數民族孩子的不舍的親情,很是感人,自然美化了白人主流。所以主流媒體要是不炒作就太蠢了。
我要補充,賀梅父母的愛僅只是一種原始的,動物本能的愛,理所當然,不可否定的,但是貝克家的愛卻可以形容為雖然不那麼合理卻更加高尚的,動人的愛。我是一開始就堅決支持賀梅父母的,至今也是。但是當我在新聞中看到賀梅離開貝克家那天,貝克家「每個人都在哭著」的時候,我的鼻子都酸了。所以,貝克家雖輸尤贏,不佔法理但是佔了人心,是雖敗尤榮的英雄人物。我想在這個電影上演的時候,所有的人都會為貝克家感動哭泣,包括我一個中國人,他們得到的比失去的多得多。白人主流在這個案子中一樣是雖敗猶榮的勝利者。就是一些法官的濫用法律也會得到諒解成為失敗的英雄人物。所以如果好萊塢不懂得把這個案子拍成電影繼續炒作,就是天生的蠢蛋,就不成其為好萊塢了。美國也不會成其為世界上萬人嚮往的美國了。
而翟田田案,如果炒作出來,就不是這樣給白人臉上貼金,反而是把人家的白臉抹黑了。因為這個案子里一個少數族裔年輕人遭遇了如此的司法不公和黑暗,到最後連司法機構自己都承認毫無證據,就這樣一個毫無證據的案子,把一個年輕人搞得死去活來,絕食都干出來了,有多少令人髮指的內幕可以想象。他被美國民權法保護的人權被剝奪已盡,就因為在跟白人女人談戀愛時行為有所不慎,就導致最後被最強大的美國以暴力國家機器來懲罰。顯然,這樣一個案子,美國主流媒體只會聽而不聞,看而不見。
但是,我們華人自己的訟棍海明律師出場了。是他使得翟田田得以脫離牢獄之災,避免了蟻良東似的命運,被關9個月到最後求生不得求死不成,只好認罪被遞解回國。如果蟻是成熟的最終挺了過來,翟這個年輕人就生死難測了。。。
那麼海明是如何成功的呢?使用媒體。美國媒體不里,好,那就牆裡開花牆外香,到中國人的媒體上去炒作,一直炒到中國國內去。一時間13億人大嘩。。。這能是小事情嗎?美國的民主自由平等法制普世價值還要不要?不可能不要!這是美國控制世界達到自己最高利益的道德牌坊。於是必須對中國的輿論做出反響,紐約時報出場了,以自嘲和輕鬆的語氣大事化小,企圖小事化了。中國政府也美國指向哪奔向哪,出面說翟並沒有在獄中受到凌辱。眼看中國民眾的興趣要減退了,海明訟棍立馬叫來中文媒體,要翟田田親自告訴媒體他在獄中被凌辱的遭遇。小說情節起伏動蕩,變幻莫測。。。又吊起了中國公眾的胃口。
事到如今,要想躲過公眾的眼睛繼續幹壞事就太難了。於是事情急轉而下,翟被美國放了他一馬,既沒有給他個犯罪記錄,也不讓他繼續蹲監獄了,一腳踢了回去拉倒。這就是為什麼翟田田父子在所有中國人面前感謝媒體,說沒有媒體就沒有他的今天。。。也可能是海明律師的考慮,他們沒有感謝他。
但是我們大家不要忘記海明律師的功勞,也要學習他的成功之路。他深知這個社會的遊戲規則,(相反中國政府卻整一個大老土包子,所以把中國搞得身陷國際困境)而且運用自如。但是,海明其實並不是一個真正象黑人律師一樣強悍的訟棍,如果換作黑人律師,一定會幫助支持翟田田現在殺個回馬槍,反訴美國政府。但是海明卻為翟的反訴大潑冷水。這是遺憾但是我們自己的訟棍是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