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注意:朝廷放太監出來鬧事,有預謀?7月6日12:55,在一個目擊者的眼裡 ...

作者:飽暖思平等  於 2012-7-12 06: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1評論


                             ——朝-陽公園親歷記(一)

前言:
1、作為目擊者,你只能有一個角度;
2、可以揭示真相,但不可以壟斷真相。

       一、事件經過(限於我目擊範圍)
       事 后看我的計程車票,我是7月6日12:52分下計程車。天下著濛濛細雨,我戴眼鏡,身高183,體重204,身穿白色老頭衫,下穿棕色7分褲,打一把霓虹 傘(現場有一位護衛吳的叫胡楊林717的,也是戴眼鏡,白上衣,網上許多人將我倆混了)。以前沒有來過朝陽公園,過馬路直接朝公園大門口走去。
       1、 剛走上大門口的台階,看見西邊售票處方向有一些人朝東南方向下台階,走在最前面,領先2-3米的,是一位女性,163左右,沒有打傘,著寬褲、粉紅上衣, 網上照片——燕小雲,朝另一個打傘的男子走去。男子165左右,瘦小,戴眼鏡,由南向北(大門口)走來,網上照片——吳法天。我當時離兩人只有6-7米 吧,於是趕緊下台階走向兩人。吳身後有1-2人,在燕身後2—10米處有十幾個人陸續跟過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走到離兩人最近地方的人。兩人剛一見面,燕就 質問吳為什麼罵她「雞婆」,為什麼罵人。吳說是燕先罵他的,並在微博上多次罵他。燕要求吳道歉,並說既然你罵我,我就代表長輩今天教育教育你吳法天。幾句 后,燕就開始向前推搡吳,吳後撤。周圍的人也開始圍了上來,有20來人吧,吳身後的人少,2-3人吧,燕身後人多,十幾人(都是陸續圍上來的),我處在兩 人中間北側到東側的位置。燕沖向吳,伸手打了吳一下,可能打到吳胳膊上,吳伸手打了一下燕(這是我惟一一次看見吳打燕)。我處在兩人中間,試圖將兩人勸 開,結果,在吳打燕之後,吳後退時,我被吳和周圍的人帶了一下,摔倒在地。等我起來,人群移動,有20多人圍住吳,其中十幾個人分別拿著攝像機、照相機、 手機攝像和照相,現場好像開什麼發布會。這時,有人高聲質問吳為什麼造謠,有人質問吳為什麼罵一個女人,有人罵吳是sb,吳辯解。此時,燕站在人群外觀 看,我走向燕,問燕吳打你怎麼樣,燕說沒事。
       2、這時,人群喧嘩聲很大,在我觀望人群時,燕又進入人群中沖向吳,吳就後撤,我馬上 跟去,人群落在後面一些。燕追上吳時,掏出兩個雞蛋,說「教訓教訓你,讓你罵人」,擲向吳,其中一枚砸在吳的脖子上,粘液順吳脖子流到後背直到后腰(另一 枚不知哪裡去了)。我當時右手撐傘,左手在兩人中間,和這兩人身體是零距離(所以我事後懷疑一枚雞蛋是不是打中了我),試圖分開兩人(網上有圖片)。燕擲 完雞蛋,場面混亂,有人向前推搡吳,吳倒地,有一個人踢吳,不知踢著沒有。我向前伸手拉起吳,旁邊來了一位穿白衣的戴眼鏡的30多歲的年輕人也站到吳身 邊,以後就一直在吳身邊保護吳(網上才知道,網名叫胡楊林717)。然後,吳和胡撤上台階,吳開始試圖發表演講,說「我是來普法的,有人打我」。周圍的 30多人中,有十幾個人拿著攝像機、照相機和手機攝像和拍照。也有人高聲罵吳:「SB」,結果,剛罵了兩句,就成了10來個人的齊聲喊「SB」;有人又要 吳向燕道歉,「憑什麼罵人家雞婆」;有人喊:「欺負女人算什麼本事」;有人喊:「吳法天不是說沒有看見就沒有證據嗎,我們沒看見打人」,有人附和說: 「對,沒看見打人」;有人罵:「吳法天是一條狗」,等等其他話題。
      3、1分鐘后,燕又上台階追吳,欲打,吳順台階往西往北撤,撤到北 邊離大門口很近的地方,我看到吳身後有一個人動手打吳,有一個人用磚拍到保護吳的胡楊林后肩,胡回身追對方對打,此時吳摔倒,我上前拉起吳,胡楊林回來保 護在吳的身邊,我看到胡楊林的傘都打壞了(傘把變形,收不回去),怕傷人,我於是提出將我的傘與他的傘換換,胡楊林看了看我,沒有換。這時,十幾個人持攝 像機、照相機又圍上吳攝像和拍照,燕和許多人下了台階。
      4、1-2分鐘之後,吳等幾個人(不止和胡楊林1人)剛要走下台階,燕又過來 沖向吳,說「為什麼罵我」、「我代表長輩教育你」、「我今天就是讓你知道女人也不能欺負」,我站在燕與吳中間和旁邊,幾次利用身體將兩人隔開,由於人群涌 動,我看見燕踢出2-3腳,其中一腳踢到吳。在燕打吳躲的過程中,有人藉機推搡吳,我看到有一個年輕人用腳踢到了吳一下。中間,我聽到有幾個人在喊:「別 打人」、「別罵」等。然後燕就撤下去了。燕撤後,局面稍穩,雖然有個別人企圖衝擊吳,被我和周圍的幾個人勸阻。從此時往後,我再沒有看見吳被人打的情況 (個別人推搡有,沒有再打)。
       5、1分鐘后,吳開始往南走,又被人圍住,這時,公園大門口台階下的小廣場有散落60多人。有30多 人圍住吳,其中十幾個人拿攝像機、照相機、手機給吳拍照。吳說我是來辯論的,然後有一位背著背包的年輕人(不到20吧)說我和你辯論,於是兩人辯論起來, 不到半分鐘,即被打斷,周圍有人高聲罵吳,有人分別上前質問吳為什麼造誰誰誰、誰誰誰(全是敏感詞)的謠,有人要吳向燕道歉。此時,我站在圍圈之外,沒有 去吳身邊阻擋人,因為我發現,只要燕衝擊吳,才會有人乘機推搡、打吳,燕不衝擊時,很少有人上前侵犯吳。我低頭看見自己身上白老頭衫前,上下沾了許多雞蛋 的粘液,黃黃的,可能是在我剛才拉起吳和阻擋吳燕衝突時,吳身上的雞蛋粘液沾到我身上了,也可能是一枚雞蛋打到我身上。我尷尬地對右側1—2米外,穿著白 上衣,比我稍矮,下巴留著鬍子,冷眼圍觀的男子笑了笑。
       6、在圍著吳的人群辯論和吵鬧聲中,我看到燕與2-3人向西走去,走向停車 場,顯然是收兵了。突然,人群涌動,有人喊「哎—來了」,有一個大鬍子男子從北往南方向像坦克一樣大步走進人群,走向吳,揚手做欲打狀,嘴裡還喊著什麼 (聽不清,人聲鼎沸),兩人最近處有1米,大鬍子將手揚起,吳躲,我看到唉沒有打著吳,我當時在兩人西南7點鐘方向,距離約5-6米。吳等人開始向西偏南 方向撤離,撤到離人群十幾米遠。大鬍子男子被人圍住寒暄。可能過了半分鐘左右,大鬍子又向西再向南,怒目沖向吳,此時人群在大鬍子身後。在離吳還隔幾個人 之處(1米之外),吳向左側看了一眼大鬍子,突然暈倒在地,周圍有3人慌忙彎腰救吳,大鬍子等人就往北撤走了。我當時在吳與大鬍子東側3點鐘方向1米多遠 處,眼睜睜看吳在幾個人中間矮了下去,我馬上準備打電話急救,正在想急救是110還是119時(從來沒接觸過這玩意兒),最多10秒吧,吳醒過來,被胡楊 林等人背起,后又扶著走向停在馬路旁的警車。
      7、整個事件約20分鐘。眾人散去,我環顧四周,燕消失在停車場(后網上得知被j方控制),哎與許多人往北也不見了(不知是進公園,還是去哪了),剩下的一些人也四處散去。我走到馬路邊,打車打不到,於是坐公交車,回家。
        二、事實說明
       1、吳法天確實挨了打,2次摔倒,1次暈倒。
       我目擊到吳被燕用手打中2次,用雞蛋打中1次,用腳踢中1次。其他人用手打2次,腳踢到2次。吳對燕還擊,用手打燕1次。吳還挨了誰的打,打了幾下,吳有沒有打其他人等等,我沒有目擊。胡楊林717也挨了打,也與人對打過。
       關 於吳摔倒。網上許多人認為吳是假摔。我的分析是:1)由於我在現場被吳和周圍的人後退時帶了一跤(網上有畫面),以我183的個,204斤的體重,輕易被 帶倒,說明在人群混亂中,摔倒是一件很容易的事;2)吳在現場,多次處於一種被燕追逐的狀態,現場混亂,有人乘機推搡、擊打吳,吳躲時又會踩到人腳上、撞 在人身上。我看吳是真摔。
       2、燕小雲確實打了人,但是「戰果」誇大。
       在不到20分鐘里,燕追打吳4次。第一次在兩人相見十幾秒后,第二次追擲雞蛋,第三次追上台階,第四次在台階下追打。
      但 是,燕誇大了自己的「戰果」。燕在事後發的微博上說「雞蛋兩枚上臉,後背三腿,襠下三腳」,有吹牛之嫌。我在事件全程都在吳與燕0—2米多的距離。「雞蛋 兩枚上臉」是吹牛。實際上只有一枚打在吳的脖子左側,另一枚不知去向;以燕和吳的身高和當時人群擁擠,燕沒有踢到吳後背的可能,但是確實有一腳踢到吳的屁 股,另外用手打到吳2次;「襠下三腳」我沒有看到,燕當時沒有可能踢到吳襠下。實際上是現場有人喊試試「吳下面有沒有東西」,燕在吳正面做向吳襠下踢狀。
      全程,有一點可以肯定,燕踢到吳,但是,沒有踢倒吳(我兩次扶起摔倒的吳,說明在就在很近的位置)。
      3、沒有「圍毆」。
       有人說,現場有20-30人圍毆吳。當時,場面較混亂,但是可以肯定:有追打,沒有圍毆。
       圍 毆定義就是圍起來打,20—30人圍毆就是20—30人圍起來打吳。就我目擊的範圍,全程沒有出現過4—5個人以上集體圍毆的情況。而且,我還發現:只要 在燕不追吳,人群將吳圍住的情況下,吳反而比較安全。因為人群圍住吳時,裡外有十幾個拿攝像機、照相機、手機的人開始攝像和拍照,如果沒有人群中有人謾罵 和高聲起鬨(也有個別人推搡),吳基本上像是在演講和開亂鬨哄的記者招待會。事實上,也是人群圍住吳,吳就開始要求辯論,吳兩次試圖演講和辯論也正是發生 在人群圍住吳時。但是,只要燕衝擊吳,吳躲避時,有時就會出現除燕之外有1-2人乘機推搡、擊打吳的情形。
      4、陣營
      現場沒有吳和燕兩個陣營,只有吳和反吳的人群。
      吳方只有數人,不構成陣營。從語言和行為看,現場吳的支持者很少,幾個人吧,卻是吳的堅定支持者。
       燕 方也不構成陣營。現場最多時60多人,並非都是燕的支持者,有的甚至與燕沒有關係,比如現場那個鬧得凶的背包小年輕。只能說是各路人馬、各色人等,一盤散 沙。但是,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反對吳。按約定,是燕找吳尋仇的。結果,吳得罪人太多,各路人馬都藉此尋仇。證據如下:
       1)眾人是因吳去的,不是因燕去的。現場幾乎所有的人、攝像機、照相機、手機都聚焦在吳身上;
       2)燕在現場並沒有號召力。當燕不衝擊吳,在一旁站立時,幾乎無人理睬,被冷落,成配角。只有衝擊吳時,才有人叫好、歡呼,成主角。   
      3) 反吳人群表現各異。有的是關注約架的;有的是關注吳冒犯自己偶像的;有的質問吳為什麼欺負女人;有的是質問吳為什麼造誰誰的謠;有的問吳認識誰誰嗎;有的 要就某事找吳要說法的;有的要辯論的。另外起碼有10個以上的人大部分時間狂照相,留紀念(錄),偶爾跟著起鬨,等等。
      當然,現場還有一些人明顯是旁觀者和路人(20多人),畢竟是在公園大門口。
      三、說明
       1)本人,自由職業者。微博:章哲——公平論調。
       2)本人全場多次用身體和伸開胳膊阻擋有人衝擊吳,並多次拉起、攙扶吳,並多次喊「別打、別打」。由於一直處於吳燕兩人0—2米多範圍(除兩人分開外),網上攝像和照片畫面頗多,歡迎查證。
       3)我算哪一方的?
       本 人去之前,是抱著支持燕,防止女人被打的目的去的,畢竟吳的粉絲遠遠超過燕,號召力遠遠比燕大。去之前,我想象現場可能是吳聲勢浩大,燕孤苦伶仃。但是, 本人反對任何一方的暴力。去后看到局面一邊倒,燕沒有危險,相反,吳可能被傷害。而吳受到傷害,最受此傷害的就是燕。很清楚:吳不應當受到傷害。所以,陰 差陽錯,我成了吳的「護花使者」。
       4)現場就是一個羅生門。本人只對自己目擊到的負責,沒有人可以壟斷真相和真理。本人沒有看到的 不等於沒有發生。以上是在本人沒有看網上錄像的情況下,回憶記錄的,攝像機不過是另一個目擊者而已。以上大部分內容在7月6日到7月7日的微博中已發。歡 迎指 正。                                                                        章 哲——公平論調
                                                                           2012年7月9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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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瑋哥 2012-7-12 06:59
   夠詳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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