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一扇陽光穿透陰雲,小狗陪我散步。驀然想起了我爺爺。恍如他在前方的天空看者我。 感嘆他年輕時竟然放棄了家,老婆,兩個幼子,上世紀三十年代跑去參加了八路軍。死了。死時才30歲出頭。留下孤兒寡母受盡人間疾苦。但是,他也沒有完全死。他的血流在我父親的血管里。又流在我的血管里。又流在我2個兒子的血管里…生生不息。是什麼東西讓他拋家棄子,甚至付出生命呢?就是一個夢想:或許夢想他所追隨目標的勝利,或許夢想將來陞官發財。總之, 他是一個為理想放棄人生里最該珍愛的東西的人。 他的這個選擇讓他和家人付出了巨大代價,他卻沒有看到理想的實現。 一個失敗者。
但是上天卻是慈悲的。我爸爸活到了八十多歲才去世。 我也年過58,我的兩個兒子都大了, 一個在美國做醫生已經成家,一個做工程師尚未成家。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我爺爺太早消失了的生命,其實又沒有消失, 而是在一代代延續。 他的在天之靈應該滿意了吧。
我爺爺冒險者的性格和超人的堅韌也遺傳給了我。 我曾經在電閃雷鳴的大西洋里駕船, 也曾經槍戰山裡的響尾蛇群; 平一己之力在法院打敗6個老美律師; 其貌不揚卻吸引了金髮美女跨過大西洋從法國趕來紐約專門約會;「既不怕夜間偷襲的恐怖,也不怕白天飛來的刀劍」(聖經詩篇91:5)。 憑藉對上帝的信仰, 我將生活出我爺爺沒有生活出的生命。
到了這把年紀, 新年預告者又老了一歲。眼前陽光照著冬天的古草,抬頭看去, 犧牲奉獻卻一無所獲的爺爺,又突然在天空中看者我。血緣是無法拒絕的。活到老才發現, 自己的生命原來並不僅僅是自己的, 也是祖先的和後代的。 我只是鏈環中的一個扣。 不愧祖先,為後代創造條件,就是我活著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