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她用年輕搶走了我的丈夫

作者:諮詢師  於 2012-3-30 00: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情感|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困擾疑惑】

咨客,女,40多歲,孩子十幾歲。與丈夫分居多年,丈夫已經有談婚論嫁的對象,咨客不想離婚,又不能讓丈夫回心轉意,不知該怎麼辦,前來尋求諮詢的幫助。

 

【案例總結】

咨客是位四十歲出頭的女士,與丈夫共同奮鬥白手起家,創造了很好的物質經濟基礎,兩人還有個十幾歲的孩子。但這個家庭並不幸福,丈夫已經搬出屬於自己的家庭,與另一位大學畢業不久的年輕女孩生活在一起,並且要與咨客離婚,與那個女孩結婚。咨客認為那個女孩是個貪圖金錢、尋求安逸的人,是破壞自己婚姻的罪魁禍首,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即將有一部分落入那個女人的手裡,咨客覺得不甘心,堅決不同意離婚。但咨客也知道總這麼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只是無法解開這個心結,甚至想要控告丈夫和那個女人重婚罪,前來尋求諮詢的幫助。

諮詢師發現咨客對自己的婚姻問題存在明顯的認知偏差,並且已經陷入了難以解開的心結中,對丈夫、尤其是另一個女人充滿仇恨,總想著與對方魚死網破,諮詢師從對孩子和咨客自己未來生活的負面影響等方面挖掘咨客改變認知的動力,調整咨客的不合理認知,促進咨客改變思考問題的角度。通過諮詢,咨客從剛開始的內心充滿仇恨慢慢轉變為願意諮詢具體的關於自己的擇偶問題,在心態上發生了明顯變化。

 

【諮詢思路】

一、評估:咨客四十歲出頭,有個孩子,丈夫因一位年輕的女孩兒已經與咨客分居多年,準備離婚與對方結婚。咨客在這件事情中有很多心結打不開,內心對丈夫和那個女孩充滿仇恨和抱怨,出現很多不合理的認知,所以採用拖著不離婚甚至準備起訴丈夫重婚罪的方式來宣洩內心的不滿。

二、干預:

1、重構:

1)  咨客在與丈夫分居期間也試圖與其他男士交往,發現他們都沒有丈夫優秀,並且具有各種缺點,咨客認為男人都一樣,既然能容忍他們,為什麼不能容忍丈夫呢?諮詢師用重構的辦法讓咨客認識到這與哪個男人更優秀完全是兩回事,丈夫已經與別人談婚論嫁,與和丈夫有同樣缺點的另一個人相比,丈夫給的婚姻已經有名無實,而另一個人能夠與她談情說愛、談婚論嫁。同時,咨客這樣拖下去束縛丈夫的同時也束縛了自己,讓自己不具備與他人戀愛、結婚的條件。

2)   咨客認為自己堅持不離婚就是為了不縱容那個女孩子貪圖屬於她和丈夫的金錢,為丈夫和她結婚設置障礙。諮詢師讓咨客認識到表面上是在與他倆較勁,實際上是在與自己和孩子較勁,這期間對咨客和孩子的負面影響很大。

3)   咨客認為如果自己同意和丈夫離婚,劃分給丈夫的那部分財產就等於給了那個女孩,她不甘心。諮詢師用重構的辦法讓咨客認識到這些財產是那個女孩子通過自己的努力掙來的,只是和咨客努力的方式不一樣而已;另外,離婚後那部分財產已經屬於丈夫,咨客無權干涉丈夫如何處置它們,咨客只有權力爭取自己的利益。

2、動機面詢:咨客認為只要自己不同意離婚,丈夫就無法和那個女孩子結婚,也就不能滿足那個女孩貪圖金錢的想法。諮詢師對此從三個方面樹立咨客的危機意識,挖掘咨客換個角度考慮問題的動機。

1)   從咨客的生理年齡的角度,諮詢師讓咨客認識到一個女人年齡超過35歲以後,每過五年在婚姻中可以享受的東西就會少很多,等到一定的年齡程度后即便有再多的錢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2)   從咨客的擇偶機會的角度,諮詢師讓咨客發現隨著年齡的增長,擇偶的機會會隨之減少,年齡越小機會越多,可選擇範圍越廣;

3)   從對孩子的負面影響的角度,咨客目前的家庭模式會讓孩子夾在父母中間很困擾,以後很有可能受母親的影響,孩子不再相信愛情和婚姻。

3、改變認知:

1)  咨客認為如果同意離婚,就是讓那個女孩佔了便宜。諮詢師發現咨客的不合理認知,讓咨客認識到其實整個過程中,牽涉到的四個人都有所付出。她和丈夫明顯損失了婚姻,那個女孩兒也付出了青春和名譽。

2)  咨客因無法解開心結,內心裡充斥著怨恨,想到要起訴丈夫和那個女孩重婚罪。諮詢師幫助咨客理性的分析,這麼做除了情緒宣洩恐怕什麼都得不到,首先孩子發現媽媽將爸爸送進監獄,會變得不快樂,以後也難以相信婚姻。對於咨客自己,這樣的做法以後怎麼會有男人願意與其交往呢?

3)  咨客認為那個女人為了金錢和安逸破壞了自己的婚姻,一切都是她的錯,所以對其充滿仇恨。諮詢師讓咨客看清,與一個剛出校門毫無社會經驗的年輕女孩相比,咨客的丈夫久經商場、事業有成、比女孩大出十幾歲,他們在一起,如果錯在年輕女孩兒,對在成熟的丈夫,這是不合邏輯的想法。

4)  咨客對於這件事內心充滿仇恨,諮詢師讓咨客認識到,如果不能把自己內心仇恨的火焰熄滅,它會把整個人身上全部的優良品質都吞噬掉,無所謂她多麼漂亮、聰明、能幹,只要心裡充斥著仇恨,就永遠是不可愛的女人。相反,如果咨客的這些優勢,再加上寬容和理解,會讓她變得成熟、更有魅力。

 

【案例啟示】

    內心充滿寬容、理解遠比充滿仇恨、抱怨要幸福。

任何人在生活中都可能會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挫折甚至傷害,事情剛剛發生時,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非常憤怒,抱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或者根據每個人不同的解決問題的辦法,所謂的挫折和傷害就會在他們的生活中隨之消逝。但是仍不乏一些人總是沉浸在痛苦之中,無法打開心結,慢慢將怨恨演化為仇恨,甚至因為仇恨毀掉自己及親人的一生。很多經歷過挫折和磨難的人,反過頭來會感恩那些曾經傷害他們的人或事,正是因為那些挫折使他們變得更加成熟、智慧,正所謂曾經滄海難為水,所以他們會用寬容和理解的心態看待那些人和事,也因此使他們變得更加具有人格魅力。所以,當我們遇到挫折和磨難時,試著用寬容理解的心態來看待問題,要遠比仇恨和抱怨幸福得多。

 

【諮詢過程】

1.   張醫生:你好,我是張醫生,請講講你的困擾吧。

2.   咨客:您好!我的困擾就是要不要離婚。我丈夫對我已經沒有感情了,我對他應該還有感情,但只要見到他就會想起對他的很多不滿,覺得不能再和這樣的人生活了。他已經和一個女孩兒在一起了,打算和我離婚後就和那個女孩結婚。但是當初他說這個女孩從小沒有父親,很渴望父愛,他們只會保持現在的狀態,永遠不會和我離婚的。所以,每當他提出離婚時,我就說他當初承諾不和我離婚的,我也從來沒有要離婚的心理準備。其實,我知道要讓他回心轉意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我就是不甘心,這麼容易讓那個女孩兒佔有他的一切,讓我的孩子這麼長時間沒有父愛,豈不是太便宜她了?

3.   張醫生:為什麼說是便宜她了呢?

4.   咨客:因為那個女孩兒大學畢業后連住的地方都沒有,而我丈夫經濟條件好,在事業上能幫助她,她就靠著我丈夫擁有現在的一切。認識的人都說他們不能長久,我也不知道他們能否長久,但她跟著我丈夫會更有好處,因為即便以後她翅膀硬了,自己出去闖也依然會有困難。

5.   張醫生:現在我聽明白的是你丈夫事業比較成功,經濟條件好,與一個年輕的女孩是同居關係,並準備談婚論嫁。而你自己帶著孩子生活,堅持不離婚或者不願意離婚,我想了解不離婚對你有什麼好處呢?

6.   咨客:剛開始的時候是因為孩子太小了,覺得她很可憐,沒有心情與其他人交往,也捨不得孩子。後來孩子慢慢長大了,也有機會接觸一些人,發現他們都沒有我丈夫優秀,而且有這樣或那樣的缺點,使我發現其實所有的男人都一樣,如果我能容忍這些人,為什麼不能容忍我丈夫?

7.   張醫生:現在的情況並非哪個男人更能讓你容忍,而是你的丈夫已經決定與別人談婚論嫁了,你現在的做法等於把自己的感情也束縛了。同樣是有缺點的兩個男人,其中一個男人能與你談情說愛、談婚論嫁,而你的丈夫卻不能,即便有婚姻也是有名無實,所以他們並不具有可比性。現在不是你丈夫和這些男人相比,誰的優點多還是缺點多,這完全是兩回事。你有權利選擇未來是否再婚,但如果選擇再婚的話,你得具備與別人談婚論嫁的條件,有婚姻的情況下別人怎麼和你結婚呢?你的丈夫就是因為沒有離婚才不能與那個女孩子結婚,這是在法律上對他的束縛,反過來也同樣束縛了你,對嗎?

8.   咨客:對,但是我不一定非要結婚。

9.   張醫生:你與別人談戀愛也會有障礙,因為大多數男士不願意與有丈夫、有孩子的女士戀愛。聽上去你已經超過四十歲了,對嗎?

10. 咨客:對的。

11. 張醫生:一般情況下,男士如果想找個女人結婚生孩子,大多會選擇三十五歲以內的,因為女人在生育方面的生理原因。對於一個大於三十五歲的女人來說,年齡每增長五歲,擇偶的難度也會隨之增加,在婚姻或感情中所能享受的東西也會越來越少,到最後就是為了找個伴兒,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夕陽紅。反過來看的話,女人的年齡越小機會越多,可以享受的東西也會越多。而你在堅持等待的過程中,的確暫時為你丈夫的再婚設置了障礙,但同時你也逐漸將自己推到下一個年齡階段,讓自己未來戀愛結婚的機會變得越來越小。另外,對於孩子來說,這樣的家庭模式是正常的嗎?如果這是單親家庭的話,在法律上你們還是夫妻;如果是雙親家庭的話,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並且父親已經與別人考慮談婚論嫁。這樣日積月累的讓孩子夾在父母中間,會給孩子帶來很大的困擾和負面影響,會使她以後無法相信婚姻。最後,你剛才提到丈夫的經濟條件不錯,你們的婚姻這麼久了,還有個孩子,在法律上你毫無疑問的可以擁有一定經濟上的保障,但同居關係就不一定了,不受法律保護。你有沒有想過到了一定年齡段的時候,錢多錢少的差別都不會很大了?所以,在這過程中我看到了你為自己和丈夫的再婚設置了障礙,損失了一些青春和快樂,為孩子的身心發展帶來一些陰影,除此之外我沒有看明白你這樣做的最終目的是什麼?難道就是為了達到永遠不離婚的目標嗎?按理說這是不能實現的,只能暫時設置離婚的障礙。如果對方打定主意要離婚,你是無法控制的,單方面也可以離婚,因為在法律上一個公民是不能控制另一個公民的婚姻的。目前你之所以能夠暫時實現不離婚,可能你丈夫比較猶豫、感覺對不起你和孩子等等,但你的出路在哪裡呢?是你再這樣堅持等幾年他會重新回歸家庭,忘掉過去,與你和好如初嗎?否則這樣拖下去,從長遠來看對你有什麼好處嗎?

12. 咨客:沒有。

13. 張醫生:我能看出來你是在和丈夫較勁,但實際上你的做法是更多的和自己、和孩子較勁。我們做任何事情的時候在理性角度上來看,總是要達到一個目的,除非是被什麼事情氣昏頭腦了,完全被情感控制。我聽上去你現在是個不快樂的人,總是覺得不甘心,認為讓那個女孩佔了便宜。諮詢師站在中立的角度來看,那個女孩也不是什麼都沒有付出,對嗎?她付出了青春,付出了名譽,找個比自己年齡大很多的人,被大家指桑罵槐等等,你的丈夫在這裡也有付出,每個人在互動的過程中都在付出代價,包括你的孩子,只是代價不一樣。的確在這個關係裡面你是無過錯方,但這隻能在法庭上給你更多補償。我們常常講身教重於言教,你的孩子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以後很有可能會不再信任婚姻,還有可能被你的想法所影響,認為這個世界上沒有好男人,所以這樣解決問題的方式並不是很理智。目前你仍然帶著怨恨沉浸在這件事的陰影中,有這些想法我能理解,問題是你打算這樣到什麼時候呢?只要你願意,這件事一定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在你自己還有機會有更多的選擇之前。如果你非要在五十五歲之後再解決,就相當於失去了自己的全部青春,你相當於用自己一輩子的青春去證明別人的過錯,為什麼呢?不這樣做,所有人也都知道他有錯,你沒有錯,對嗎?

14. 咨客:對。

15. 張醫生:現在你已經失去很多了,再這樣拖下去只能失去更多。這件事無非就是這麼幾個解決方案,要麼破鏡重圓,要麼一刀兩斷,或者是像你這樣拖著。無論選擇哪一種解決方式都要盡量保護好自己的利益,在我看來,這幾個選擇中「拖」是最不好的結局,因為會給每個人都帶來很大的傷害,生活中的很多事都是由怨生恨,時間長了你會變得充滿仇恨。但拖到什麼時候要依據每個人的承受能力來定了,什麼時候想明白了就會知道怎麼辦了。你自己有沒有個大概的時間表,想要拖到什麼時候?

16. 咨客:沒有,您說我起訴他們重婚罪,怎麼樣?

17. 張醫生:我們先不講在法律上你起訴他們重婚罪能否成功,這樣做你要達到什麼目的呢?把他倆都送進監獄,讓他們身敗名裂?有一天孩子發現是媽媽把爸爸送進了監獄,她會什麼感受?這麼做除了能讓你得到情緒上的宣洩之外,還能得到什麼好處嗎?

18. 咨客:還有就是我們之間的全部財產都歸我女兒。因為那個女孩子不就是想要我丈夫的財產嗎?如果我離婚的話,肯定要劃分財產的,劃分出去的財產不就等於給她了嗎?

19. 張醫生:怎麼是給她了呢?為什麼不是她通過自己的努力掙來的呢?只是你倆的努力方式不一樣,但她的這些也不是白來的;另外,你和丈夫離婚並不代表孩子要和他父親斷絕關係,如果他們以後經濟狀況更好的話,未來你的孩子也可以繼承更多的財產。

20. 咨客:現在的財產是我倆一起創造的,應該屬於我們的孩子。他們要在一起的話,應該他們自己去掙。

21. 張醫生:這些在法律上應該會有相應的辦法,據我了解,假如你們之間有一百萬共同財產,你至少可以得到五十萬以上,因為孩子在你這邊,即便他現在和另一個女孩在一起,你們仍然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他的財產也屬於你們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這樣做還沒有毀掉你的丈夫,按照你剛才的說法,如果他倆都進了監獄,身敗名裂,工作也都失去了,那以後還有男人敢與你戀愛、結婚嗎?作為你的孩子,發現自己的父親在監獄里出來後生活的很糟糕時,她不一定會埋怨你,但她會快樂嗎?如果你的生活一直充斥著嫉妒和仇恨,你自己會快樂嗎?所以,在這件事里你是為了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去爭,而不是為了讓另一個女人得不到去爭。一個女人擁有了寬容、理解和大度是她美麗和魅力的一部分,擁有嫉妒、抱怨和仇恨就是不可愛的部分,擁有魅力越多的人越容易吸引他人。

22. 咨客:可是我現在就是解不開這個疙瘩,其實我自己掙的錢和我丈夫留在我名下的財產已經足夠我孩子的生活了,但我覺得那個女孩子就是為了貪圖錢和安逸才做出這樣的事情。

23. 張醫生:我們剛才一直討論如何解開這個疙瘩,但你聽不進去,我能理解這不是馬上就能接受的問題,但未來如果你願意按照這個思路去考慮這個問題,總會想明白的。你現在總是把所有的責任都放在那個女孩身上,認為那個女孩是如何的壞,但實際上是這樣嗎?你的丈夫事業成功,年齡應該至少比那個女孩大十幾歲,一個既成熟又成功的男人和一個年輕小女孩在一起時,你覺得是成熟的人對了,年輕的人錯了,這樣的邏輯說得通嗎?

24. 咨客:如果我把錢給我丈夫的話,不就是縱容了那個女人嗎?

25. 張醫生:你現在依然糾結這個問題,我知道你很難過,站在你的角度這件事的確很難接受,但是這樣想問題你就會變得充滿抱怨和仇恨,你也沒辦法解開這個疙瘩。在這個過程中你只需要爭取你應該得到的東西,屬於你丈夫的財產應該由他自己支配,他願意給誰就給誰,給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那個女孩,都和你沒有關係。你現在總是糾結於那個女孩的過錯,聽說過有句話叫「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嗎?他倆的問題更多的在於成熟的人的錯,而你執著的認為是年輕人的錯,已經沒有公平可言了。實際上一個女人才剛剛四十齣頭,經濟狀況很好,還有個女兒,如果把女兒培養好,你還有至少二十幾年的好日子要享受。但如果你選擇以現在的狀態生活,總是充滿仇恨和嫉妒,那麼有再多的錢也沒有意義,因為你不會享受當年辛苦付出所換來的美好生活。

26. 咨客:還有個問題我解不開,如果我丈夫和那個女人結婚的話,他們肯定會再生孩子的,那個孩子和我的孩子就是同父異母的關係,就意味著我的孩子也要和那個女人有關係。

27. 張醫生:你的孩子和他們的孩子的確是同父異母的關係,在法律上具備同等的繼承權。但是你的孩子與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關係是遠還是近,應該由你的孩子18歲以後來決定,不應該由你來決定。剛才你提到不希望那個女人得到錢,後來希望把他們告上法庭送進監獄,現在又不希望和那個女人的孩子有關係。你有沒有發現,這三件事的處理方式都說明你的內心充滿仇恨。如果你不能把自己內心仇恨的火焰熄滅,它會把你身上全部的優良品質都吞噬掉,無所謂你多麼漂亮、聰明、能幹,只要你的心裡充斥著仇恨,你就永遠是不可愛的女人。相反,如果你的這些優勢,再加上寬容和理解,我們常說「曾經滄海難為水」,這些經歷會讓你變得成熟、更有魅力。在我看來,表面上你是在和丈夫、和那個女人過不去,實際上卻是在和自己、和孩子過不去。如果有男士知道你是這樣的心態,怎麼會願意和你在一起呢?我能理解這件事放在任何人的身上都會有這樣很憤怒的階段,但是經過一段時間一般都會變好,很少有人能持續五年以上。這樣的問題你也許自己不能想明白,希望通過諮詢能幫你換個方式和角度看待問題,慢慢的能做出恰當的選擇,為了自己和孩子。

28. 咨客:實際上我之前也與其他男士交往過,但我能感覺到我孩子對他們的排斥,她反而很喜歡那些與我沒有明確關係的男士。

29. 張醫生:你剛才是充滿仇恨的看待問題,現在能想到解決自己的具體問題,這點非常好。首先,你的孩子已經很大了,馬上要參加高考,離開家裡了,他可能一時不能接受你談戀愛,但你不一定馬上要談婚論嫁,對嗎?你為什麼不能邊等她參加完高考走出家門,邊談戀愛呢?另外,你談戀愛不一定非要把男士領回家裡,孩子忙自己的高考,你忙你的戀愛,大家各忙各的不是很好嗎?

30. 咨客:我以前交往的都是文化層次比較高的人,現在新接觸的男朋友都是商人,他們在自己領域也比較成功,但我覺得在趣味性等方面與我丈夫他們要差一些。

31. 張醫生:那你就找能滿足你的要求的人。你的物質條件很好,已經先解決了很多博士、教授、學者等不能解決的問題,他們能滿足你的要求,這類人就是你的資源。但你再談戀愛不可能找到與你丈夫一樣的人,即便克隆出來的人也不會一樣,只要找到一個人身上有吸引你的品質就可以了。

32. 咨客:但是有時與我交往的一些人,我覺得他明顯就是圖我的錢,而有的人比我有錢,我又覺得不安全,不明白他為什麼選擇我?

33. 張醫生:女人有防範心理是正確的,再加上你的這些經濟基礎是用青春、愛情、汗水、勞動、機遇等等很多東西掙來的,很不容易,當然要保護好。但不能總是擔心別人一心想要圖你什麼,我倒是覺得一個女人有東西被別人有所圖並不是壞事,如果一個女人身上沒有任何被人所圖的東西時,才是最悲哀的。我們需要衡量被圖的東西是否值得,很多時候是需要一些方法來設置的。比如你擔心的是財產問題,可以保護起一部分,本來這就是婚前財產,你存起來或者存到孩子名下等都可以。但在心態上不能總是綳著階級鬥爭一樣的弦兒,更不能什麼人都只看缺點,而不會欣賞他們的優點。

34. 咨客:我還擔心別人說我從一個文化人突然看上一個大款。

35. 張醫生:首先你得先動起來看看能不能找到大款,才能考慮這個問題,假設是沒有意義的。第二,你是為自己活,為自己找今後的生活伴侶,又不是為那些素不相識的人活著,為什麼被他們的看法所左右呢?

36. 咨客:我現在有個朋友就是個大款,當初我們認識的那個環境里的所有朋友都認為我們不可能在一起,發現我們有戀愛的苗頭后,所有人都和我講他是個只會賺錢不懂生活、毫無文化素養的人。

37. 張醫生:但問題的關鍵不是這個大款能不能賺錢,而是他賺來的錢願不願意與你分享。你已經是「曾經滄海」的人,朋友的意見可以作為參考,最終還是要自己做決定。

38. 咨客:我總覺得特別丟臉,不敢把這件事與別人講。

39. 張醫生:一樣情況下,發生這樣的事情后第一年是最難熬的,你都已經熬過來的,現在你可以重新選擇自己的幸福,並且這麼有錢的人都能喜歡你,怎麼會是丟臉的事情呢?

40. 咨客:也許今天喜歡我,明天就不喜歡了呢?

41. 張醫生:如果你有意願重新開始,進入到婚戀狀態,開始階段有幾個選擇對象時正常的,隨著交往的深入,選擇兩情相悅並且比較安全的對象。如果仍然不能確定,就要找專業人士共同討論,好嗎?希望今天的討論對你有所幫助。

42. 咨客:好的,謝謝您!

43. 張醫生:不客氣,再見!

 

心理醫生:張道龍

撰稿\編輯:姚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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