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新識的溫情女友,吵架離開的結髮妻子,如何選擇?

作者:諮詢師  於 2011-6-24 22: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案例] :源自「三湘都市報」新聞http://epaper.voc.com.cn/sxdsb/html/2011-06/10/content_350873.htm?div=-1

我和妻子從小青梅竹馬,結婚已有17年了,有一兒一女,生活中我們雖有小爭吵,但兩個人的感情還算可以。前年,我開了一個建材店,經過幾年的苦心經營,現在生意比較穩定,客源也比較好。可是正當我們的經濟條件好起來了,日子過得比較紅火的時候,我和妻子的矛盾也漸漸多了起來,前不久,因家庭瑣事我和妻子發生了比較激烈的爭吵,我一氣之下,衝動的對妻子說出了要和她離婚的狠話。當時妻子也很激動,就硬拉著我和她一起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我那時正在氣頭上,拉不下面子,所以就跟著她去了。

 半路上,妻子突然對我說,她有點事要辦,不能去民政局辦手續了。聽到她這樣說,我懸著的一顆心放了下來,其實我心裡是不想和她離婚的,只是礙於面子,才硬跟著來的。於是我就借坡下驢,也說有事離開了。可是當我晚上回到家時卻發現妻子沒回來,並意外的在桌子上看到了妻子留下的一封信。信中說「她的性格雖然不好,但是每次吵架大部分原因還是因為我,她說她要出去打工,讓我不要找她……」。我看到這封信后傻了眼,心裡很懊惱,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傷了妻子的心。

 在妻子離家出走的這兩個月里,開始的時候我一直在想到哪裡可以找到妻子,把她接回家,可是幾經打探沒有消息,再加上店裡生意太忙了,我就漸漸把找人的事擱淺了。前不久我認識了一個30歲的年輕女人,她有過一次不幸的婚姻,沒有小孩。與她相處了一段時間,我發現她是一個性格溫柔的好女人。她對我很好,對我的孩子也特別好,來我家玩時,她會耐心地輔導我兒子做功課,也經常帶著兩個孩子出去玩,我覺得孩子們也很喜歡她。

昨天我從岳母那裡知道了妻子的消息,妻子打電話回娘家了,她問店裡的生意怎麼樣?小孩子好不好?聽岳母的意思,妻子好像很牽掛家裡。岳母給了我妻子的電話號碼,讓我打過去。可是我現在卻猶豫了,在她出走的這兩個月里我想了很多,我覺得我妻子心裡根本沒有我,沒有孩子,也沒這個家,在我苦苦尋找她的時候,她一個電話都不打回家,不打給我也就罷了,可是女兒有手機,她這兩個月時間裡都沒給女兒一條簡訊,一個電話,問問孩子的情況。我認為她也做得太絕了。

現在知道了妻子的消息,可是我心裡卻高興不起來,相反地我的心裡很亂,新認識的這個女人對我很好,讓我對生活充滿了激情,心裡感受到了她那份真情,假如我不離婚,我覺得辜負了她的這份真情,也對不起她的一片心意。可是和妻子結婚畢竟也這麼多年了,感情雖平淡,但親情還在。面對這樣的狀況,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不知道如何選擇?

 

[案例分析]

一段婚姻,夫妻間出現矛盾的時候,如果雙方不是真心想離婚,可以允許拌嘴,允許吵架,但千萬不要輕易的對另一半說出 「離婚」兩個字。有時候因為一時衝動或情緒激動的原因不計後果地說出來,給對方造成的感情傷害是非常大的,有時候為此也造成了不能挽回的後果。

咨客與妻子從小青梅竹馬,並且結婚有17年了,還有養育的兩個孩子,生意也做得不錯,在這種情況下強勢的男方如果提出「離婚」很容易讓處於弱勢地位的女人產生這樣的想法:家裡的經濟條件好了,而自己人到中年,人老珠黃,丈夫有點嫌棄自己了。讓女人似乎有點「金榜提名,糟糠下堂」的感覺,無疑妻子的心裡是非常難過的,也是很傷心的。可是我們常說一個成功的男人背後肯定有一位賢慧的好妻子,所以咨客現在的成功其實與妻子的賢慧是分不開的,而且咨客要對處於弱勢地妻子多一點包容多一點理解。

在本例中咨客的妻子其實並不是想真心離婚,不然不會在去民政局離婚的路上借故不去了。可是咨客的妻子覺得如果回到家裡自己又會沒面子,也咽不下這口氣,所以一時賭氣就離家出走了。並且在離家出走前還寫了一封信,說她自己雖然性格不好,但每次吵架的原因都是因為咨客。咨客的妻子出去打工是因為想散散心,讓自己冷靜下來,把心情調整好再回家。其實這只是咨客的妻子想給自己一個台階下,當咨客的妻子打電話到娘家時,她是想通過娘家人轉告給咨客,自己對咨客和這個家還是十分想念和牽掛的。這時候咨客如果能誠懇的向妻子道歉,求得妻子的原諒,那麼她們之間的婚姻危機會很快過去的,因為兩人畢竟有十幾年的感情基礎,還有孩子,親情還在。

可是咨客現在並不是這樣做的,而是將錯就錯,責備妻子心裡沒有丈夫和孩子。但我認為咨客的妻子離家出走僅僅只有兩個月,這與十幾年的婚姻相比是微小的,雖然咨客妻子出走的做法偏激了點,但咨客不該在吵架的時候輕易說出離婚的話來,讓妻子傷了心,也讓妻子下不了台,也許妻子要的僅僅是一個面子而已。 

咨客在妻子離家出走這段時間裡在沒有和妻子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與另一個年輕女人發展了新的感情,這顯然是不合適的。難道咨客與妻子17年的婚姻竟然抵不過一個月誘惑嗎?而且咨客對新女友下的結論也太早了,一個女人一個月對你好,親近孩子不算什麼,而如果要她堅持一年、兩年或者更多年恐怕就比較難了。而孩子是在父母沒離婚的情況跟這位阿姨親近的,如果得知父母是因為這位阿姨離婚的,孩子肯定不會支持父親的。而且如果兩個人離婚了,還要考慮諸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財產的分割,子女的安排等,更重要的是對孩子幼小心靈造成了不可忽視的傷害。所以咨客要慎重考慮與妻子離婚的事,以這些代價去換一個才認識不到一個月的新感情,是否值得?

咨客與妻子共同生活了17年,生活中難免有些磕磕碰碰,這也很正常。如果能理智的對待婚姻中出現的問題,讓問題在婚姻中得到圓滿的解決,這也是對婚姻的一種尊重。否則,新的婚姻也會出現同樣的問題,咨客也會重蹈覆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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