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關於精神疾病,涉及的司法治療問題

作者:諮詢師  於 2011-2-25 02: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9評論

在村中關於撈與不撈的討論中:https://big5.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2/user-291542-message-103377-page-1.html, "世道變了"提出「一個熱戀中的女孩,偏執是常有的事.但偏執不等於偏執症,更不等於偏執狂.所以偏執不能與精神疾病等同.

完全正確的是,精神疾病確實需要精神科醫生面對面的診斷, 臨床過程。光憑第三方的幾點描述,不可能做出診斷,這也是我們沒有給她做診斷,更沒開藥的原因。只是提出一種重要的可能性。實際上,根據她的反覆的,無法控制的行為,這種判斷是有一定根據的,以本人精神科醫生二十餘年的經驗。因此,建議她去看醫生。

戀愛中的女人,行為是可能偏執,我們另文中也提到。但正常範圍內的偏執是有「度」的。超出度,即為「病」。為謂「超」?採取傷害自己,傷害他人行為,不管打著什麼樣的牌子,都為病態了。因為,切勿以為有個美麗的「愛」的招牌,一切都是合理的,當然更不是合法的。

從「世道變了」的討論中,我注意到幾個大多數人會混淆的概念,「精神病」「精神疾病」,甚至很多中國人口頭上常說的「神經病」。通常,國人所指的「精神病」和「神經病」是特指「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 如加拿大那位取人頭的。實際是,精神疾病包括範圍很寬,從抑鬱,雙向情感,焦慮,厭食,反社會行為,直到精神分裂,所有涉及心理,情感的病態都屬精神疾病的範疇。這方面,我們的知識普及還相當滯后。具體到本案例中,女孩據描述沒有明顯的精神分裂的癥狀,但有情緒失控上的問題。不可混為一談。當然,還是開首的那個原則,因為沒見本人,沒有經過實際臨床過程,我們不能在這對她做任何專業上的診斷。題外話:「神經病」本該專指神經系統的疾病,如帕金森病,早老痴獃,肌肉萎縮之類。國內歸屬神經內科。國外稱neurology,不同於psychiatry。歷史上國內曾同屬一科,扯遠了。

「有精神病就不用負責」是個誤解。法官一般會根據情況做出選擇,對社會他人危害性小的可能放回家,由家庭監管。危險性大的可能做強制治療(門診,司法精神病院,或入監)。一般都會是附帶條件的假釋。以防範可能的危險。這與中國的情況有較大差別。目前中國對精神病犯罪審判后的監管少,多放歸社會。這是另一個很大的問題。

心理疾患,在較輕時可以通過諮詢,通過心理幫助改善。但嚴重到一定程序就必須用藥,這不以我們的「良好願望」為轉移。「愛」不是包治百病的。肺炎了,腿折了,你是請醫生吃藥,手術,還是有母親更多的關愛就夠了?人們很大的一個誤區是,精神心理疾病就可以「愛心」醫。實質是,這些嚴重的精神疾病也有物質基礎,有我們現在所知不多的病變。疾病都需要對症專業治療,這是常識。絕大多數精神類疾病都可以通過治療緩解癥狀,雖然有些如精神分裂基本不能完全治癒。有效控制癥狀,改善生活狀況是可以做到的。有病不用藥治,有些宗教如是宣傳,人都有自主的選擇,對錯與否,我們暫不想在這討論,各人也會有自己的判斷。

關心,關愛,很多時候需要理性的基礎,如何最大化地保護各方利益是我們諮詢服務的目的,不是做道德評判,不做情緒渲泄。沒有理性判斷的關心,有時會適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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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9 個評論)

回復 瀟湘妃 2011-2-25 03:02
「愛」不是包治百病的, Agree.  國人很難承認精神疾患, 可能和我們的文化有關吧。
回復 諮詢師 2011-2-25 03:42
瀟湘妃: 「愛」不是包治百病的, Agree.  國人很難承認精神疾患, 可能和我們的文化有關吧。
還有個「科普教育」的問題。精神疾病的概念,以及對它引起的social stigma的認識,在西方世界也是花了很長時間的。我們認識癌症艾滋的時間有多長?如你所說,固有觀念對是否接受一個新知識總有不同力度的阻力。
回復 瀟湘妃 2011-2-25 08:17
諮詢師: 還有個「科普教育」的問題。精神疾病的概念,以及對它引起的social stigma的認識,在西方世界也是花了很長時間的。我們認識癌症艾滋的時間有多長?如你所說,固有 ...
是啊, 肯定會需要很多時間和努力. 精神疾病比身體病痛更難界定, 需要認知.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2-25 09:57
愛是基礎,這個得認可吧?

母親和大夫的區別是,母親有愛沒知識,大夫有知識沒愛.至少對具體的病人沒有該病人的母親的愛.

最好的又有愛又有知識.所以最好母親和大夫能互相融合.有兩種辦法:一種讓母親學學大夫的知識,一種讓大夫學學母親的愛.哪一種途徑好走些呢?我一直堅持認為前者更容易.過去,現在,將來,都這樣認為.

我希望女孩的母親能成為我所希望的母親,但不是每個母親都做得到.那女孩的媽媽我也沒見過,能不能成為這樣的母親未知.即有可能成得了有可能成不了.

成得了,那大夫就是沒用啊.在這樣的母親面前,大夫不得靠邊還想怎樣啊?一個母親沒有愛也成不了有愛有知識的母親.換句話講,當一個母親成不了這樣雙面母親,還是愛不夠大.

如果知識和愛之間只能取其一,無論過去,現在,將來,我一貫認為,取愛為先.大夫還得靠邊.但不是說知識沒用,如果病人失去理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毫無意識,那大夫是有用的,藥物也是有用的.可是,這女孩是這樣嗎?

如果母親對孩子連愛都沒有了,這樣的可能不是不存在,不愛孩子的母親比比皆是.如果沒有愛,當然知識是最有用的.大夫不能靠邊,藥物也不能靠邊.不但不能靠邊,還得放在首位,時時貢著.

這不是孩子的悲哀,這是母親的悲哀.用句不中聽的話講,孩子是你生的,你養的,出問題前你不得知,不設防,出了問題你沒法管,你要把孩子拱手讓給別人管,孩子心裡苦成這樣你還得把她關在牢里,沒有一點手段,沒有一點解決問題的能力,怨得著誰?就怨母親.
回復 諮詢師 2011-2-25 12:05
世道變了: 愛是基礎,這個得認可吧?

母親和大夫的區別是,母親有愛沒知識,大夫有知識沒愛.至少對具體的病人沒有該病人的母親的愛.

最好的又有愛又有知識.所以最好母親和大夫 ...
謝謝您談對理想母愛的想法。看得出,您是很富有理想的人。只是醫生這個職業可能遠比您想象的複雜。您覺得好的母親應該成為哪個科的醫生呢?內外婦兒,這還不算精神科,心胸,五官科,牙科,皮膚科......, 也不計醫學院讀出來得多少年。
母愛偉大,但母親不可能是萬能的,您以為呢?
母親有知識很重要,但要以母親代替醫生的職業,您以為可行嗎?

我以為,專業的事還是應該交給專業的人做。醫生對病患多些愛心,也應該是醫德訓練中的一部分。誠然,有不合格無愛心的醫生,但,如您所說,不愛孩子的母親也不少。這二者間可比性不高。

真正理想的組合,應該是母親做好母親,醫生做好醫生。誰也不可能代替誰。是不是?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2-25 12:40
諮詢師: 謝謝您談對理想母愛的想法。看得出,您是很富有理想的人。只是醫生這個職業可能遠比您想象的複雜。您覺得好的母親應該成為哪個科的醫生呢?內外婦兒,這還不算精 ...
不是.如果一會我有空再回你.

先問你,你有孩子嗎?

再一個,你曾不分日夜地陪伴過你的咨客嗎?多長時間?
回復 諮詢師 2011-2-25 23:29
世道變了: 不是.如果一會我有空再回你.

先問你,你有孩子嗎?

再一個,你曾不分日夜地陪伴過你的咨客嗎?多長時間?
看得出,您是很有愛心的人。但聽起來,您還在把醫生和母親的角色混在一起。醫生不可能代替母親啊!母親為什麼一定要代替專業醫生呢?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2-25 23:50
諮詢師: 看得出,您是很有愛心的人。但聽起來,您還在把醫生和母親的角色混在一起。醫生不可能代替母親啊!母親為什麼一定要代替專業醫生呢?
哈,在理論上應該這樣.說穿了就是對醫生的不信任,這是往壞處說.沒辦法,這年頭不身兼數職就活不下去了.往好處說,媽媽多一點知識不應該嗎?特別是自己孩子有需要的時候?沒法要求醫生做到令自己滿意,那麼要求自己做到令自己滿意有什麼不對?你問我的問題我都回答了,你為什麼不回答我的問題?否則我就再也不回答你的問題.今天以後再詳回了
回復 諮詢師 2011-2-26 03:47
世道變了: 哈,在理論上應該這樣.說穿了就是對醫生的不信任,這是往壞處說.沒辦法,這年頭不身兼數職就活不下去了.往好處說,媽媽多一點知識不應該嗎?特別是自己孩子有需要的時 ...
諮詢師的職責是通過理性分析,幫助咨客做出informed decision. 最終的決定權還在咨客手中。不替咨客作決定,更不會做可能給咨客帶來危險的建議,都是諮詢的原則。如果孩子有病,建議母親帶孩子去看醫生,這是不是最理性,安全的建議呢?反之,如果建議孩子在家呆著,由母親照看,不用看醫生,是否會有病情嚴重的風險呢?這也是諮詢師得根據實現情況評估的。我們的每一個建議,都是有evidence做基礎的。不靠想象,猜測。
現實中,確實有不好的醫生,沒愛心,也沒本事。碰到這種醫生怎麼辦?您是選擇從此自己去讀醫學院,成醫學專家,還是搞清醫院這個系統,知道下次怎麼樣找到個好醫生?哪種更具有可操作性呢?
有能力身兼數職當然是天大好事,我們沒有反對過啊。省錢,也放心,我也同樣希望自己什麼都會。但至少以我自己的經驗,我知道,我做不好管道工,也做不好木匠,修車也得請車行。我們當然是鼓勵多才多藝,老話技多不壓身:如果自己有些醫學知識,即使不是醫生,對判斷醫生的好壞也多少會有些幫助。醫生的解釋建議我們也可以看明白。但要完全代替醫生的職能,要求的水平就不是那麼簡單了。做個美食家也許比做個高級廚師容易點?

最後,我們在這討論的都是如何幫村友,如何幫那個可憐的孩子。諮詢的另一個原則是,不討論與諮詢無關的事。這也是你我不在這討論我們自己孩子,我們的家庭,以及我們如何行醫做諮詢的原因。既是職業要求,也是為更有效的討論問題,找到解決方案。謝謝理解。
回復 Cannaa 2011-2-26 07:54
請問諮詢師,如何看待王立山的精神狀況和兩個醫生對他的完全不同的評估測試?

王立山聽證沒有結果,兩邊醫生觀點針鋒相對,法官等到下星期一(02/28/2011)做決定。如果法官認為王立山能夠勝任自我辯護,王在下星期一將被轉回監獄。
http://newhavenindependent.org/index.php/branford/entry/dueling_psychiatric_views_emerge_in_lishan_wang_case/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2-26 10:18
諮詢師: 諮詢師的職責是通過理性分析,幫助咨客做出informed decision. 最終的決定權還在咨客手中。不替咨客作決定,更不會做可能給咨客帶來危險的建議,都是諮詢的原則。 ...
呵呵,討論村友的孩子而不在討論我們的孩子就不回答我問題,難道討論村友的孩子是在討論我對母親角色的理解嗎?那我還不是照樣回答了你?你問得多坦白我不也回答得多坦白?你這是強詞奪理,不真誠.我還沒當你的咨客呢,只是你的網友而已,你緊張啥?或許我可以理解成,你並不把我當成單純的網友,而是在樹立諮詢師這個職業的威信,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你並不想別人了解你,那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搞得我都忘了你前一貼說的是什麼了.

其實我並不清楚"諮詢師"是個什麼樣的職業,以前我聽說過"心理醫生",不知道諮詢師是不是心理醫生的新的稱呼,專業內容有什麼,在學校里都學些什麼.昨天我只夠時間看了你的一篇文章,關於"愛上不該愛的人",看上去象是在糾正別人的某些觀念,或是想辦法幫當事人換個角度考慮問題.離我想象的心理醫生似乎遠了些.你介紹說你只是在給一些建議,可這些建議不都得基於你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嗎?別人為什麼要採納你的建議呢?為什麼要參考你的各種觀念呢?

就象我現在,你提你的建議,我提我的建議,都是基於我們各自的觀念.觀念又基於各自的人生經歷.從這個角度上說,你我是一樣的.我的觀念不見得對,你的觀念也不見得對.你說你理性,那我也未必不理性,不是嗎?你可以認為母親照顧孩子有風險,我也可以認為讓醫生看著孩子風險更大.你認為你不是想象,猜測,於我也同理.

或許當一個人得了精神病以後,就可以拿來與各種身體疾病類比,因為精神病就得吃藥,雖不能根治,但不吃藥就會失控,就會反覆,就會給家人社會造成麻煩.這跟高血壓,心臟病的確沒分別.高血壓心臟病就得吃藥啊,就不能受刺激啊,不然就會發病啊.一樣樣的啊.

可心理障礙就是不同.我想每個人多多少少在某方面存在一些心理障礙或心理隱疾,包括你我.那麼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得拿儀器做檢測,定期吃藥?既然心理障礙,心理失衡都不能跟精神病等同,當然也不能跟各種身體疾病等同.心藥永遠來自於愛與關懷,不管是精神病還是心理障礙,這點是永遠地,堅決地不會改變的.難道愛與關懷來自哪個科的專家或醫生或是精神類葯?母親當然可以成為這種愛與關懷的支持者和給予者.換句話講,如果連父母都給不起這愛與關懷,孩子還能指望誰給得起?

為什麼出了院的精神病人會再次入院,再再次入院,醫生總說是因為這個社會沒有給他們足夠的關心.對啊,如果醫生和葯這麼管用,要社會的關心幹什麼?既然醫生和葯是最好的,最必要的,不可取代的,那關社會家庭與病患身邊的人什麼事?醫生應該承認錯誤地說,都怪我們不好,我們沒盡職盡責,讓病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進來.我們應該排著隊去悔恨地愧疚地懸樑自盡.

我這麼說是想講明,知識與愛相比,知識的重要性永遠比不上愛.精神病尚且以愛和關懷做為醫治和恢復的前提,何況心理障礙?何況各類神經症?愛,當然是最根本的醫治手段.

前面有講到"做為母親應該成為哪一科醫生"的問題.對,這是個問題.或許你可以說跟各類身體疾病一樣,各種神經症也需要各類檢驗來證實.那麼證實之後呢?你可能說那就進入程序吧,制訂治療計劃吧,定期來複診吧...好,這些計劃這些程序的操作,些日日夜夜地點點滴滴的改變,是心理醫生在幹嗎?心理醫生這麼多病人,如果他對每個病人都這麼干,那他早就變態了,早就得了精神病了,最早住進精神病院的就是心理醫生本人.

我問你有沒有日夜陪伴過需要看護的咨客,你並不回答,那我可不可以理解為你不曾有這樣的經歷?我想說,如果經歷過這樣的陪護,並不難發現,這樣跑在最前線的守護者,並不需要太多的專業知識.他們不需要知道大腦結構,不需要知道神經系統,不需要去學習任何心理學大師的經典著作或發表在最前沿的心理學論文.他們只需要耐心地,愛心地陪伴他,跟他說話,想辦法穩定他的情緒,他們只需要有源源不斷的,無窮無盡的愛,並把這樣的愛給予那個需要看護的人.在這樣的情形下,知識幾斤幾兩?而誰又能做這樣的事?除了母親還能有誰?如果連母親都做不起,還能取誰?那麼做這件事的母親需要多高學歷?需要什麼文憑?需要多麼豐富的知識面和怎樣的知識結構?需要事先發表多少篇專業論文?當然這時母親需要懂一點點知識,比如什麼樣的情形會刺激到病人?為什麼會刺激到?什麼樣的情形會促進病人的穩定?然後加以注意.就行了.她需要細緻入微地觀察病人,當然沒有知識也不知道要觀察什麼,不知道什麼樣的變化是關鍵的,嚴重的.可這點知識很難學嗎?很難理解嗎?這些經驗很難總結嗎?需要事先進行什麼樣的專業訓練嗎?到什麼樣的大學里去花五年八年地學習,拿小白鼠做無數實驗才能明白嗎?做為一個問題孩子的母親連這個都不懂很有理由嗎?難道是可以原諒嗎?這跟理想有什麼關係嗎?跟偉大情操有什麼關係嗎?

母親不需要做任何科的醫生,但她要對自己的孩子了如指掌,對自己孩子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背後孩子的心理活動都能體察到位.這的確需要一些心理學知識,但並不多,夠用就好.她不需要去面對一大堆的臨床病人,所以她不需要豐富的專業知識,但她要成為她的孩子,她的維一的臨床病人的專家.而不是讓精神科醫生先做她孩子的專家.成不了她孩子的專家她還有什麼好理直氣壯的?做到了,那是她合格了,不是她偉大了;做不到,那是她不合格,而不是她能力不夠然後可以被原諒.

人不是不可以選擇.人可以選擇不生孩子,但不可以在生了孩子之後,特別是在孩子出了問題之後選擇把責任讓別人去承擔,或是先讓別人去承擔.

具體到這個女孩子.說她自傷,那什麼是自傷啊?把手划個口是自傷,把手砍了下來也是自傷;什麼是傷他啊?把對方手傷了,貼個創可貼可以好叫傷他,把他傷得深可見骨要做縫合手術也是傷他;什麼是看不住啊?把她領回來,說上三十分鐘道理然後讓她跑了是看不住;日夜看著她還是趁上廁所的機會跑了也是看不住...以上行為的兩種程度的責任是一樣的,但兩種程度的行為動機,情緒背景卻不一樣.法庭不會考慮這些,警察不會考慮這些,精神科大夫會不會考慮不知道,但母親必須考慮,並且在精神科大夫介入前就要考慮.

為什麼要把她接出來,假如女孩只是想挽回戀情做一些過激行為,並沒有真正喪失理智失去理性,那麼把她放在監獄那樣的環境里,讓她感受無形的壓力,並且讓這個壓力越來越大(關得越久壓力越大),她這樣一個意志薄弱的女孩,就算先前沒有喪失理智也要因為壓力的關係變得真正失去理智了.

我不知道北美的司法性質的精神簽定需要等多久,但往往等待的過程中,不改善心理環境,精神環境也會讓心理疾症惡化,輕的都要變成重的了,無中都要生有了,這樣大家所盼望的精神病也眾望所歸地如期實現了.

再一個,她自傷,好說,愛傷傷唄;但傷他就不好說.她要是有目的的傷他也好說,只傷她男朋友唄;可要是誰攔著她她傷誰,她就慘了.她要是給關急眼了導致進一步失衡傷了任何一個人,你說精神科有沒有理由用暴力制服她?餓著她,綁著她,不行還可以關電門裡...如果我自己的孩子被這樣對待,直接亂槍打死我得了.我是推己及彼.我問你有沒有孩子,是希望你能理解這種心情.

所以,如果是我,想我讓這孩子關在監獄里不保釋,讓她等著,讓醫生們一撥撥地來測試,讓警察,法官一遍遍地來詢問,然後定她性,然後再關,再判...讓她沒病都整出病來...這肯定不是我會做出來的事.

我是沒考慮什麼綜合考量,我只考慮了孩子的利益,孩子的心智.可在孩子的利益和心智面前,還有什麼是值得參考的呢?
回復 Cannaa 2011-2-26 12:14
看看美國精神科醫生是怎麼騙人的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2/user-271857-message-103638-page-1.html
回復 諮詢師 2011-2-26 12:46
Cannaa: 請問諮詢師,如何看待王立山的精神狀況和兩個醫生對他的完全不同的評估測試?

王立山聽證沒有結果,兩邊醫生觀點針鋒相對,法官等到下星期一(02/28/2011)做決定。 ...
因事涉敏感,作為專業醫生,一些事反而不適合在此公開討論。明確的一點是,當事的醫生法官對中國的歷史文化,特別是對王的成長經歷缺乏認識。王的很多問題如早期有及時的心理諮詢處理,也許不會發展到如此嚴重的結果。成了幾個家庭的悲劇。有機會我們另文專門討論中國人到海外發展的心理困境。如何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是我們需要思考的。
回復 Cannaa 2011-2-26 12:54
諮詢師: 因事涉敏感,作為專業醫生,一些事反而不適合在此公開討論。明確的一點是,當事的醫生法官對中國的歷史文化,特別是對王的成長經歷缺乏認識。王的很多問題如早期 ...
我倒覺得您以真人真事為案例講解效果更好。看看海明律師,他就是用小事例半頁紙,讀者才感興趣。
回復 諮詢師 2011-2-27 00:41
世道變了: 呵呵,討論村友的孩子而不在討論我們的孩子就不回答我問題,難道討論村友的孩子是在討論我對母親角色的理解嗎?那我還不是照樣回答了你?你問得多坦白我不也回答得多 ...
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您想要反覆想說的是「母親是解決女兒問題的唯一的辦法,母親必須把女兒撈出來」。是這樣嗎?
回復 諮詢師 2011-2-27 00:53
Cannaa: 看看美國精神科醫生是怎麼騙人的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2/user-271857-message-103638-page-1.html
這事看起來很象標準的好象好萊塢的電影。誠然,不良的醫生哪都有,不是還有把正常人關進精神病院的?美國也不例外。學會保護自己,在哪都有用。
回復 Cannaa 2011-2-27 01:02
諮詢師: 這事看起來很象標準的好象好萊塢的電影。誠然,不良的醫生哪都有,不是還有把正常人關進精神病院的?美國也不例外。學會保護自己,在哪都有用。
李永後來把這個醫生告上聯邦法庭,有了陪審團審也沒有用。白人陪審團也不同情你,愣說醫生沒有誹謗。什麼世道!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2-27 03:02
諮詢師: 如果我理解正確的話,您想要反覆想說的是「母親是解決女兒問題的唯一的辦法,母親必須把女兒撈出來」。是這樣嗎?
不是唯一辦法,是最好辦法.最好的做不到,那就次好嘛.關著就次好嘛.可當媽的不給孩子做到最好很有理嗎?她願意盡全部力量就可以最好.她要做的就是迅速轉變自己以改善親子關係迎得孩子的信任.在這個基礎上才能談得上對孩子心理的調節.為什麼要選擇讓精神科去負責孩子而不選擇轉變自己?找精神科多簡單啊,轉變自己多難啊!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要做到她不全部付出能行嗎?

如果媽管不起她,沒人管得了她,那她不就只好去受罪?

我這麼說這麼寫,是希望母親盡職責.可能我對母親要求很高,沒但辦法,誰讓女人成為母親?你說不是每個母親都有能力,可我沒有讓母親去摘星,我要母親為孩子做全部的付出.轉變自己不是用刀逼別人做事,而是用刀逼自己做事.現在是自己的孩子迫在眉睫地需要,當媽的都不肯做,做不出來,旁人為什麼還要替她找理由?
回復 諮詢師 2011-2-27 03:26
世道變了: 不是唯一辦法,是最好辦法.最好的做不到,那就次好嘛.關著就次好嘛.可當媽的不給孩子做到最好很有理嗎?她願意盡全部力量就可以最好.她要做的就是迅速轉變自己以改善 ...
一、你說的與我們咨問題「醜女」是否應該撈她出來無關了。畢竟」醜女「不是她的母親。女孩的父母也沒找我們諮詢啊。接下來,跟您的討論就都與本諮詢無關了。
二、如果她的父母是象您一樣對兒女不顧一切地負責,而且也有能力如此負責的話,那他父母也許早就出面自己解決了。是嗎?既然現在女兒都進監獄了,他們還只能希望通過朋友去幫忙,這是否說明他們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能力去把女兒撈出來,並帶回家親自看管。
因為我們沒有對其父母諮詢,我們不能對其父母的情況做作任何判斷。也因此,我們不能對其父母做無依據的評判。父母雖有教養子女的義務,但不同的父母都有自己能力的大小。尤其對成年的子女,父母的義務也更是有限的。父母對子女的權力是管理,不是所有。父母如果不顧自己的能力大小,強迫自己負擔超過自己能力的責任,一種可能結局是在兒女問題解決前,自己先崩潰了。用您自己的話說」拿刀逼自己做事「。這否會影響到母親自己的健康呢?
飛機上的安全需知中,有一點,氧氣面罩得大人得先自己戴上,再去照顧小孩。為什麼這樣?為什麼不舍已為人,先人後已?
這不是替她父母找借口,只是我們沒有根據說她父母不負責任,或不願負責任。實際情況不是我們能臆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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