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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人思緒 香港特別行政區 歐盟 楊明

作者:belgiumchina  於 2020-12-4 22: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哲人思緒            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職稱的名字稱號應通過
立法修正。行政長官是一個錯誤你的稱謂,
名不正言不順。過去殖民地時代被稱為是
總噸或港督。現在行政區應當是區長或香港
市市長,這樣就合乎語言規範了。長官一詞
屬於軍事或軍隊稱謂。放到過去,縣衙門所有
人稱為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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