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人性當中一些固有的、本能的東西,沒有正確的引導,和規範,誰之過?在我有記憶開始吧,我就是個知道「貪」的孩子。那時候住家附近在蓋大廠房,每天都有很多的木塊下腳料,被當作垃圾處理掉。我們那地方落後,沒有煤碳,更沒有煤氣一說,家家戶戶都是用山中的樹枝、木材烹制食品和用於取暖。家裡也沒人教我要往家中搬運,咱就無師自通往家裡搬。參加工作以後,看見年長於我們的老子輩們,也都是做這行,拿這行,吃這行,壓根就沒感到什麼不對的地方,更不懂還有違法和合法之說。只知道世界上有個加拿大,我們這裡有個大家拿。爭先恐後,誰也不甘落後。以至於後來我侄女,北美登陸之初,看見商家的東西無人照看,隨口說了一句,可以拿嗎?把當地的土著人,驚得合不攏嘴吧。
那年代,做工人的給自己家,加工那年代的大件,晒衣架、落地檯燈;辦公室的幹活,就往家裡拿個紙張墨水;做餐飲的往家拿塊豬肉雞蛋。那時候,我老羨慕別人家的爸媽工作在飯館飲食業,常常有肉吃。記得當初咱走進金融行業,第一步,領導給咱的考驗,就是發個小紅包,看咱的反應。那時候咱年齡輕智力低下、資歷淺薄,可把咱害怕的不行。當然必竟年輕,加上不聰明(傻人還是有福),兩天害怕一過,很快適應生活。你說你能不接受嗎?別人看得起你,才找你入伙。除非這份工作你不相干!當然和今天的貪官放在一起,不是一個層面,頂多是個毛毛蟲小字輩。
其實貪得人也是付出辛苦的,傷腦傷神傷身體,是一種高智商的勞動,既要做的好,保密性還要強。世上誰人不愛財?所以我是不反貪官,只反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