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烏籠鬧劇——陪兒紐約過堂雜記(下)

作者:foxxfam  於 2012-9-20 04: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57評論

幾天的日子裡,食無味,寢無眠。周一的凌晨3點,鬧鐘沒鳴,人則自醒,再難已入睡。索性起床,沐浴更衣。為兒子準備豐盛的早餐,照顧他吃飽吃好。自己則食慾全無。5點多天還黑漆漆的,我們就駕車離家,向紐約出發。到紐瓦克把車趴好,改搭火車進紐約市,再倒地鐵,找到皇後區的Criminal Court。排隊等候入檢。寬衣解帶,上下通身檢測。入得刑事法庭,我卻找不到兒子的尊姓大名。兒子倒是無憂無慮,該吃就吃,該喝則喝,看上去倒也輕鬆自如。(我是血壓高升,估計也是青面獠牙)經過詢問,得知我們應該去的地方,是隔一個街口的市政府大廳。

又是一番例行公事,排隊安檢。入內后,被安排去了A Judical Hearing Officer(JHO)的大廳,同時還簽署了一張告知,該庭只是一位你的調解人,本人同意接受他的調解(大意)。也就是這人不是法官,也不在刑事法庭。輕輕吐出一口長氣。進到廳內,第一件事,我直奔前台,要求國語翻譯,好為語言有障礙做鋪墊。我那自以為是的兒子,立即說:「他全部能聽懂。」 我:「那你為什麼告訴我,是15號上庭?連15和17都沒聽明白,如何相信你的語言能力?」在等候翻譯的時候,按慣例要查對姓名,雖然我要求兒子做,而且他已經檢查完畢,但對他的做事大咧馬虎,實在不敢恭維。果然經我這位英文盲一查,又是名字有誤,是一個叫馬修(譯音)並不是兒子的名字。兒子的名字,雖然也是那十二位門徒中的一位,但和馬修差得十萬八千。當時我的反應太慢,如果我知道兒子沒有做指摸、沒有被拍照片(看到收據上的錯名字,我才想起來問他的)我就應該帶他立即轉身走人。省去後來的么么唧唧。

看見姓名不符,傻傻的我跑進跑出,希望修改正確的姓名。大廳里的人,推我去找進門處窗口的人,窗口人說沒關係。一番來去折騰,翻譯駕到。這位漂亮的女翻譯,來自香港地區,長相甜美,態度謙和。總之比我想象中的翻譯的目光,要友善很多。雖然,沒有要她做翻譯上的事情,但她卻做了大量、長時間的心理安慰工作。開導我個把鐘點吧,直到我同意把現金給兒子,她才飄然離去。真心希望這不是她的工作范籌?!

去法庭前,我對美國的法庭是仰仗和崇拜的。在我心目中是神聖、至高無上的。法官也是公平公正,因為他是正義的代表。那天見到的黑老頭,我真想對他豎中指。經歷過這次紐約法院庭外之庭,算是大長見識,何況此黑狗子並不是法官,希望正真的法官不要如他。

此黑人,有一定的年紀,花白的頭髮向鳥巢般的頂在腦門上。按理說人老心慈,人要死前言多善。據說此些人大都是前紐約警察之流,文化不會太高,教養、禮貌應該是和文化成正比的。態度之惡劣,我們居住在小鎮上是見不到的。處事簡單粗魯。什麼調解員?就是一個唱票員。嘴巴一張一合,吐出來的就是$$$。被告席上,一條緩緩向前移動的無影隊伍中,大多是外來新移民。各個不黑不白縮頭縮腦,默默無語。無英文,無法律常識、當然還無錢,無錢就自然請不起律師。所以接下來的程序就是認罰和去下一個窗口付錢。錢!錢!錢!象打劫。每五分鐘、三分鐘就能搞定一個,完全是流水線操作。

去法庭之前,我們在家時已經徵求過兒子的意見,認罰和不認罰?回答是:不認罰。接下的工作有我們家長來完成。對於這次發生的事情,我沒有責怪他半個字。只是問他為什麼隱瞞二月之久?使得我們措手不及。因為這次事情,給我們的時間太有限。這第一次上庭,我想先去看看苗頭試試風向。下次再聯繫一位猶太人律師。考慮到找中國律師,他們筆伐可以,諸如填個移民表件之類;口誅是弱項。想想OJ殺妻之罪,都被精明的律師,因為手套的尺碼不符,而被判無罪當庭釋放。兒子這種事簡直是太微小了。當然重要關鍵的一點,我們不想給孩子留下不良記錄。孩子的生活都還沒有開始。

計劃沒有變化來的快。為了這個孩子,真是憋氣又窩火,我也是王八鑽灶坑。女翻譯的來臨,就把我們母子帶到場外,交流溝通。她極力主張(越權?)孩子認罰了事,並說不會留下任何記錄。這也是我至今不明白的地方?她的職責是翻譯!兒子在旁頻頻開心點頭。當時我只想到「證據」。只是詢問、討要證據。只要給我們證據(不留記錄),留給我保存,我們立即認罰,付錢走人。回答當然是否定的。所以,我只能婉轉告訴兒子,她只是翻譯,不是法官(說話不能作數)。

聽到黑老頭在叫兒子,兒子和翻譯進到圍欄里,我等候在圍欄外。老頭又在叫媽媽在哪裡?理所當然我就步入被告席。根本都沒有等到我入內,就做了判決。為什麼要呼我進入?結束之快,說來都不敢相信。大約三步之地,當我步入被告地,嘀嗒嘀嗒也就二秒鐘的時間(不帶半點誇張),兒子的回答我都沒聽見。只聽黑老頭嘴中吐出$25元。我一聽就急了,(不是錢的問題,就怕污點伴隨孩子的終身)邊舉手邊說,他還是個在校高中生,他還年輕。。。把準備好的作業May I Speak? Your Honor.....忘光光。大概是類似我的情況不多見吧,黑老頭隨即轉向我道,「他是成年人,這是他的事情。你沒有權利說話。」我答到「他做的決定,他自己負責。他沒有工作他沒有一分錢,我沒有權利為他付這錢!邊說便離開了席位。

女翻譯始終伴隨在我左右,不斷地說服。我是在不好意思面對她,才拿錢給兒子去交的。如果,這不是她的工作要求她去做的話,發自內心深處,我非常感謝她!如果是她工作範圍之內的事,政府要獎歷她。乾的好!回到家仔細看看收據,連名字都不是兒子的。才想起問兒子,有否做指摸和拍照?滑天下大稽!我替別人去上庭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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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7 個評論)

回復 fuji 2012-9-20 04:55
一個字~怨!見識了也好。
回復 ahsungzee 2012-9-20 05:01
LZ做了件好事,你把這事說出來,往後遇到類似情形的人就能避免同樣的遭遇了!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5:09
fuji: 一個字~怨!見識了也好。
別人家的孩子咋就那麼好呢?
回復 fuji 2012-9-20 05:11
foxxfam: 別人家的孩子咋就那麼好呢?
積極引導吧,他來得晚點有些差別的。。。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5:14
ahsungzee: LZ做了件好事,你把這事說出來,往後遇到類似情形的人就能避免同樣的遭遇了!
這也是我寫此文的目的。在去開庭的頭天晚上,我一直掛在網上,看看有沒有此經歷的人,能夠提供一些經驗。結果失望。有些東東是書本上見不到的。謝謝你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5:17
fuji: 積極引導吧,他來得晚點有些差別的。。。
   除了頭大就是頭痛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9-20 05:25
"我一聽就急了,(不是錢的問題,就怕污點伴隨孩子的終身)邊舉手邊說,他還是個在校高中生,他還年輕。。。"

律師可以幫他說,其他人不可以。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5:32
白露為霜: "我一聽就急了,(不是錢的問題,就怕污點伴隨孩子的終身)邊舉手邊說,他還是個在校高中生,他還年輕。。。"

律師可以幫他說,其他人不可以。 ...
沒來得極請律師呢,幸虧沒請。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回復 看得開 2012-9-20 06:00
孩子沒留下不良記錄就好. $25破財擋災, 樓主可知在法庭服務的人都是向住法庭的, 希望你兒子能從這事中吸取教訓...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9-20 06:22
同情並感謝樓主把這個經歷寫出來,警醒大家~~~
回復 oneweek 2012-9-20 06:23
不錯。不是你的名字,忘了就好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7:10
看得開: 孩子沒留下不良記錄就好. $25破財擋災, 樓主可知在法庭服務的人都是向住法庭的, 希望你兒子能從這事中吸取教訓... ...
   頭痛呀,我也希望呀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7:12
活水湧泉: 同情並感謝樓主把這個經歷寫出來,警醒大家~~~
住紐約區地人時要當心為好,他們就是為錢但還要走過場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7:13
oneweek: 不錯。不是你的名字,忘了就好
萬幸啊開單警察粗心感謝上帝
回復 fuji 2012-9-20 07:25
foxxfam:    除了頭大就是頭痛
耐心!會好的。
回復 Emansfield 2012-9-20 07:47
沒大事就好。。。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8:10
fuji: 耐心!會好的。
謝謝
回復 fuji 2012-9-20 08:11
foxxfam: 謝謝
    
回復 foxxfam 2012-9-20 08:12
Emansfield: 沒大事就好。。。
虛驚一場,上帝保佑沒事哈
回復 tea2011 2012-9-20 10:31
總箅還好,也讓孩子長一智。理解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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