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是一家美容店的三員工。甲是老闆,自己也是員工。乙在甲買進此店時,就在這家店打工,他們來自大陸的同一地方,即是同事還是老鄉,私交一直來都很好。丙是來不久的新工人。自丙來店后,小廟就颳起妖風。
這家店的性質是,老闆員工四六分成。按照店規,店內的設備設施和環境,是由老闆提供。員工做好自己的工作,多做生意,老闆員工都生財,同時清理自身周邊的衛生工作。
自丙來到店裡,店規店章全亂了。為了要和老闆搞關係,老闆家人從大陸來,丙放棄自己休假時間,陪伴著老闆的親人,周遊全城,自討腰包、吃喝全買單;老闆的朋友結婚之日,雖然丙並不認識,丙也會奉送上大紅禮包,犧牲休息,穿紅戴綠喜茲茲地張羅赴宴,還要在老闆面前,投訴乙如何地不夠朋友;只要是老闆的事,任何的免費工作,丙既是心中萬分不願,都是全身投入。更誇張的是,丙自己的一小窩,亂到腳踏不進一步。推開房門,刺鼻的味兒撲面而來。可她會在大早上趕去店裡,把老闆的工作,做的謹燃又有續,把店鋪清理的乾乾淨淨。同時不忘指點乙一番,做這做那。乙的聰明之處,老闆在時,乙就陰奉陽為,老闆離去之後,乙就狠狠地教訓丙一番,讓丙做好自己。
每周日的發工資日,丙常常發現,所得的收入,都有出入,只是少發,從未多發過。每次,丙也是用沉默或自我安慰,一次一次的選擇忘卻。上周終於為了少領到三十元,而把錄像機也調出來擦看,但還是美名其曰:「不是為了錢財,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記憶沒有錯!老闆沒錯,老闆沒時間過問店裡的一切,有錯的是算單子的人。」
由丙就使我起,這種中國人就是好管理,凡事替主人想著,為主子做,有問題為主子開脫,為主子承擔或受罰,也不會去想自己的應得的權益和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