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桑蘭7月11日重大勝利新聞發布會內容總結 ZT

作者:神馬都是浮雲  於 2011-7-14 01: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艾艾

博主註:

1. 視頻鏈接:http://video./?id=2662

2. 桑蘭最新修改訴狀請見孫鷹先生的資料庫:
http://**/u/2238734372

3. 若有網友想向保險公司和美國體操協會求證,保險公司總共三家, 分別為:TIG Insurance Company(972-831-5000,法律部分機2258);TIG Specialty Insurance Solutions(603-656-2200);Riverstone Claims Management, LLC(603-656-2226)。美國體操協會:The United States Gymnastics Federation (317-237-5050).) 訴訟案信息:原告姓名:Sang Lan. 案件號:11 CV 2870,法院:US District Court, South District of New York.

桑蘭7月11日「重大勝利」記者會發布內容總結:

1. 保險公司和體操協會道歉,並提供了金錢補償。但由於是保密協議,具體內容和補償數額不便透露。總之「該得到的都得到了」。強調以前國內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博主註:但對於保險公司以後如何報銷國內醫療費的細節,則閃爍其詞,說的很含糊)。

2. 被告只剩下劉謝莫及15名網友。桑蘭絕不撤訴,但希望被告來和解。被告至今還不來和解,是欺人太甚,做得太絕。「都是中國人,為什麼不團結呢。」(博主註:這個「不撤訴但希望和解」的自相矛盾的話,我的直白翻譯就是:如果劉謝莫不拿錢來和解,桑蘭就絕不撤訴。)

3. 保險公司和體操協會調查表明,桑蘭摔傷不是「學藝不精」。但桑蘭不追究相關責任人(羅馬尼亞教練,中國體操協會,桑蘭教練)的責任,原因是要給他們留面子。

4. 桑蘭摔傷,除了羅馬尼亞教練有責任以外,中國體操協會和桑蘭的教練也有責任。

5. 桑蘭這次帶了重大新證據:當年和謝合唱的CD。

6. 桑蘭很特殊,是中美兩國的友好渠道

7. 今天的勝利是在訴訟期全部已過的情況下獲得的,而當年某些人沒為桑蘭爭取。這些人責任重大,法庭會判決的。

8. 桑蘭在國內也有醫保,也能報銷部分醫藥費。

9. 15個網友都是馬甲,每天24小時發帖攻擊詆毀桑蘭,是鋪天蓋地的「惡意傷人運動」,不受美國言論自由保護。

10. 劉謝侵吞桑蘭財產,除了桑蘭基金外,還有其他侵吞。

11. 中國年輕人都知道桑蘭,桑蘭的一舉一動都影響巨大。桑蘭入選小學教科書,是全國青聯委員,很有政治前途。

12. 百度桑蘭吧「倒桑派」上榜,成為「惡意傷人運動」鐵證。

13. 劉謝答應要負責桑蘭的生活至少10年,還有書面承諾,但未履行,構成違約。

14. 桑蘭聽了「13年後桑蘭又摔在法律上」后,兩個禮拜沒睡著覺,要靠安眠藥。莫虎這樣惡意傷人,罪不可恕。

15. 過幾天要去見檢控官告性侵,而且不是普通的檢控官,是領導。檢控官也打電話給律師,很重視。

16. 莫虎的動議成功率為零。

17. 桑蘭當年很傻很天真,被劉謝蒙蔽多年,被欺騙。什麼時候意識到的?是逐漸意識到的。

18. 黃建警告劉謝莫:「做事情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做壞事,老天會看著。」

19. 訴訟期過了的指控都已經撤了,美國法律很嚴格的。現在沒撤的指控都沒過訴訟期。

20. 桑蘭要在美國待兩個月。

21. 桑蘭已得到了美國最好的醫療照顧,她的醫生也是名醫,是這方面最好的醫生。費用都是由保險公司出。

22. 海明美中網博客點擊170萬,直線上升。將來估計能升到第一(桑蘭說)。

23. 海明很得意的炫耀了跟保險公司和體操協會的兩位律師合影,合影里有桑蘭海明,兩位美國律師,還有一位中國人(博主註:發布會中沒有提到過這個中國人,可能是翻譯。)

24. 海明又很得意炫耀了保密協議的最後簽名頁,記者問能不能copy一份,海明拒絕。

25. 海明黃建沒有矛盾,沒有財務糾紛,只是鬥鬥嘴而已。海明做了很多工作,黃建也很領學長的情。希望廣大網友和媒體不要亂猜,海明是很幽默的人,給美中網增加點擊率。

26. 海明每天都出庭,誰說他沒出過庭的?陪審團都是他挑的。

27. 再次承認以前宣傳的「聯合國律師團」是謊言,「就只有我一個人。」(海明說的)

27. 桑蘭來美國前在家裡「翻箱倒櫃」,找了好多證據出來。

28. 桑蘭對海明的工作很滿意,經過來美國后的接觸更滿意了。海明比桑蘭以前找的許多美國律師都強。

博主對桑黃海的現場表現觀感:

1. 最差:海明。說話羅唆不清,英語也不行。目光閃爍遊離,給人心虛的感覺;在這點上他跟桑蘭比實在差太多了。

2. 最好:桑蘭沉著冷靜,侃侃而談,颱風頗佳,不愧教主名號。眼神堅定,語氣堅決,說的好像跟真的一樣。而對於記者詢問的重大勝利具體細節等關鍵性問題,桑蘭反覆強調「是保密協議,沒辦法透露」,回答滴水不漏,13年在媒體鏡頭前的歷練,功力超凡。

3. 中等:黃建。戲份較少,說話比較狠,但竟然沒有出口成臟,還蹦了兩個英文單詞,時刻提醒大家他是著名國際體育經紀人,雖然他經紀的只有桑蘭一個人。

另:博主聲明

本博在7月7日博文《桑蘭案結局預測》(http://www./blog/aiai/details/84593.html) 中,就為桑蘭團隊策劃了對保險公司和體操協會的策略(將不了了之的撤訴;對外宣傳:達成了保密協議。保險公司已經道歉,並答應報銷國內的醫療費,還有其他 的賠償,因為保密協議的原因不便透露。維權取得了大勝利。)現在看來,桑蘭團隊採用了我的撤訴策略和宣傳策略,但未經我允許,也未付分文。我感覺受到侵 權,需要維權,正考慮聘請聯合國律師團,狀告桑蘭團隊侵權並索賠一億美元。請桑蘭團隊快拿錢來和解。都是中國人,不要不團結嘛。請桑蘭團隊速度聯繫博主商 量和解事宜,否則我將告上聯邦法院,不拿到錢絕不撤訴。

2011-07-11 評論( 16 ) 閱讀( 3222 ) 分類( 未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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