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葯家鑫案法院判決書

作者:神馬都是浮雲  於 2011-4-23 21: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

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一)   被告人葯家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   被告人葯家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思宇、王輝、張平選、劉小欠經濟損失喪葬費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六元五角、被撫養人王思宇生活費三萬零三百五十二元,共計人民幣四萬五千四百九十八元五角,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

(三)   作案刀具予以沒收。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1-15 09:58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