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賴昌星被引渡回國看中共的手段

作者:深山蘭  於 2017-6-28 04: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談天說地|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關鍵詞:賴昌星, 中共, 手段

賴昌星被引渡回國看中共的手段

 

 

 

賴昌星因走私,被追捕。他逃到了加拿大。賴了多少年後(具體的年代,俺不想去查清楚的),終於被引渡會中國,被判無期。現在被關在監獄里。

 

從賴昌星被追捕開始,中共使出了各種手段試圖把它弄回國。俺胡扯一通。

 

某年,中共派出警察,押著賴昌星的哥哥賴水強到加拿大,試圖勸賴昌星自動回國。在入關時,警察給賴水強填的表格上說:「賴水強,地質大學講師,項目經理。」云云。他們撒謊的水平都太低了。賴水強,除了名字是真的外,還有真的嗎?地質大學講師!他那模樣像嗎?加拿大的海關人員如果有點水平,應噹噹場問賴水強幾個問題:變質岩是怎樣形成的?板塊漂移的動力是什麼?加拿大地盾指那個地方?等等。你就是打死賴,他能回答一點嗎?

 

加拿大海關事後把該入關表的照片公開給新聞界。中共警察的水準是什麼樣的,加拿大人都見識了吧?

 

他們要引渡賴昌星。在法庭的什麼聽證會上,為賴辯護的律師專門設了一個陷阱,問中共的官員:在開賴昌星保險櫃時,有鎖匠在場嗎?中共的官員對此自然一無所知,事先也沒有準備,只好如實回答:「沒有。」在他們眼中,警察要開什麼地方,取證據,他們自己要怎樣干就怎麼干。中共官員的回答,大概與加拿大的證據法的條文尖銳衝突了。這樣的真相給加拿大的法官留下極糟糕的形象。這大大不利於引渡。

 

朱鎔基曾對記者說,引渡賴昌星,別人說可能引渡不回來。我看能的。

 

賴昌星則對記者說:「朱對西方法律不熟悉,他才那樣說的。」問題是賴熟悉西方法律嗎?

 

法律條文是上如何寫的是一會事,而法律的實施則是不同的概念。理解透前者還不難;但要理解透後者,則不是容易的事情。

 

政府雇傭的官員經常是愚蠢的。這不僅僅是中共的官員是這樣的,加拿大的某些官員也是同樣水平的。

 

即使中共的官員對賴的引渡文件發生許多他們自己根本不知道的錯誤和疏漏,,加拿大的各級法院的法官還都是拒絕了賴的難民申請。

 

在某種法律程序下,法官要作最後的審理。加拿大的移民官根據他對該法官的了解,斷定他必定否定賴的申請,立即遣返賴的。該審理在上午進行。移民官事先定好了遣返賴及押解官員的機票。那就是,只要法官一下達遣返的命令,他們立即動手,不給賴任何喘息的機會。

 

糟糕的是,該官員的嘴沒有把門的,隨嘴把此消息事先透給了新聞界!愚不可及的加拿大的移民官!這樣的報道立即起了反作用。我們估計,該法官大概事先已經作好立即遣返賴的法院命令。但報道一出,如果他還下達立即遣返賴的命令,那就給別人這樣的印象:他是在別人的壓力下做出的判決。這樣的結果他是絕對不想要的。

 

結果,法院的判決立即變了調,增加了另外的司法程序,暫時擱置立即遣返賴的程序。

 

這樣又拖了好幾年,法官大概覺得公眾已經忘記了此事,才悄悄地下達了遣返賴的法院命令。

 

這樣,賴在加拿大賴了那麼多年,才被引渡會中國的。其中有的原因是加拿大官員的愚蠢導致的;有的是中共的官員的愚蠢導致的。其中還有一次是加拿大的官員押解賴去機場的路上,他們沒有防備,賴突然撞向燈柱還是牆壁的,賴受了傷。這樣的事故又導致賴又賴在加拿大很長時間的。

 

具體事件之間的關係,俺沒有興趣完全搞清楚的,你不必在此方面挑刺的。

 

老賴姓賴,真能賴,名副其實的。

 

中共的官員干此類事件的手段,你該知道一二了吧。什麼他們會準備了完備的文件云云,大概是被中宣部熏陶的一類人才會那樣判斷吧。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21:5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