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中怎麼沒有人拔槍衝上去?
美國擁槍派有一種說辭,就是有了槍,會更安全。這種說辭看起來,很有道理的。我們看看實際發生的是什麼。
美國曾經發生過許多槍擊案。在那些案例中受害人是如何表現的?他們和其他百姓一樣,倉皇逃命。我很少見到有人把隨身攜帶的步槍或者手槍拔出,沖著槍手,一槍或者幾槍就把槍手撂倒了,挽救了眾人的性命。這樣的例子,不能說絕對沒有,至少很少的,我幾乎沒有見到報道的。幾乎所有的槍擊案中,都是警察趕到后,擊斃了槍手,或者抓獲了槍手。
那麼,被害人中,他們買的自衛用的槍,都哪裡去了?
在美國各種訓練打靶點課程中,訓練者都是教育受訓人,如何快速拔出槍,把準備殺人的人擊斃的。從來沒有見到哪位訓練者教授如何向著毫無準備的百姓突然射擊的,也就是假設被訓練的人將來要充當恐怖分子的角色的。也許恐怖分子訓練營里,有那種訓練的。也就是說,百姓他們平時受的訓練,完全沒有派上用場的。
擁槍派的理論哪裡去了?
殺人是持槍的人,而不是槍。從邏輯上講,完全沒有錯誤的。但他們無法否認的一點是:擁有強大威力槍支的罪犯,殺人更快、更多。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所謂最強的擁槍派,也不得不承認他們擁槍自衛的理論必須限制在某種範圍內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們怎麼也沒有敢強烈地聲稱:可以賣機關槍自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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