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鴉片及鴉片戰爭的事實
中國和英國在1840年發生了一場戰爭,戰爭的直接起因是為了鴉片貿易。具體的過程,我們沒有興趣去敘述。這裡,只不過扯幾件有關的事實。
世界上任何民族中都有人吸鴉片,或者相關、相類似的物質,沒有例外的,差別是吸的人比例的高低。
今天美國吸毒的人佔總人口的比例好像是1.5%。警察向毒品宣戰,最後,吸毒的人數好像還是1.5%左右。警察反毒的力度僅影響毒品的價格,對吸毒人數基本沒有影響的。
在鴉片戰爭時代,全世界上,好像沒有哪個國家設立專門的法律條款,視吸毒為非法行為。英國向本國民眾賣鴉片嗎?答案:是的。這也包括美國。我視鴉片為同類物品的嗎啡,是特效止痛藥,今天仍然是。當年,老美的藥房裡就賣的,好像不要什麼處方,直接買走的。
中國的杜冷丁就是嗎啡製品。我聽說過這樣的案例:一位女護士,給自己注射杜冷丁。被發現后,被調離了,無法得到杜冷丁,她就自殺了。中國藥用的罌粟,是軍隊在種的。罌粟種子是一位中藥的,但被炒熟了。
我小時侯,曾把嗎啡和咖啡混為一談的!認為西方人個個都是大煙鬼。
中國人在唐朝就知道嗎啡一類物質的藥用價值。但長時間沒有人去專門吸食。
英國人在東南亞等地生產鴉片,運到廣州。剩下的業務是中國人自己全包的。英國人向中國人直接零售鴉片嗎?基本沒有。英國人拿槍逼著中國人吸毒嗎?我不知道的。
曾經在東印度公司任過職的約翰·密爾1859年在《論自由》一書中,這樣說過:「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干涉貿易的問題在本質上就是自由問題,像上文剛剛提到的梅恩省禁酒法,像禁止對中國輸入鴉片,像禁止出售毒藥,總之,凡目標在於使人們不可能得到或難於得到某一貨物的干涉都屬於這一類。這類干涉可以反對之處,不在於它們侵犯了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自由,而在它們侵犯了購買者的自由。」他的話,翻譯成帶情緒化的通俗語言是:中國人吸鴉片,死了活該!若翻譯成中性的話: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的。
1836年,英國輸入中國的鴉片為1820噸。這些鴉片可供多少人吸一年,專家們可以去推算,我不會的。外國人估計,當時的中國有一千二百五十萬吸毒者。
還是外國人,推算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中國的吸毒人數佔總人口的10%。他認定當時中國的總人口是多少,我不清楚的。反正,如果這個比例是大致真實的,那麼是極可怕的。我們稍微分析一下:假設女人吸毒忽略不計,那麼,男人中就是20%的人在吸毒。把兒童去掉,那麼,成年男人中,幾乎是四個人中就有一個吸毒的。
這是什麼樣的民族?
吸鴉片是非常昂貴的,所以,吸毒的人基本是富有的紳士、中央政府的官員,地方官員和士兵。林則徐估計,中央政府的官員吸毒者比例佔五分之一,衙門官員吸毒比例佔五分之四。
清帝國最初對待吸毒的人的刑罰是殺頭。可是,殺來殺去,最後連皇宮裡的人都在吸,自然,也沒有人再殺了。後來,改為殺販毒的人。1826年,廣東就有專門捕捉鴉片走私船的巡邏船隊。最後,那些巡邏隊拿到毒販們賄賂的錢,基本上放行的。1832年,巡邏船隊被取消,因為它根本不起作用的。
走私鴉片的是廣州的黑幫,他們販毒的船都有武裝的。官員們也販毒,連水師提督韓肇慶都轉運鴉片。各種商人也參與販毒。如,福建的批發商、廣州布販、山西銀行家都參與販毒。
林則徐都相信,洋鬼子的腿不會彎曲的。有人進而推論,在洋人步兵行進過程中,用長鐵鉤子鉤它們的腿,就會輕易打敗他們云云,遇到那樣的描述處,我都是跳過去,不讀的。今天世界上,是否有人看過北朝鮮的閱兵儀式后,也斷言北朝鮮人的腿不會彎曲,我無法知道的。
1793年,馬爾嘎尼率領龐大的外交使團,出使中國,想和中國建立貿易關係,被粗暴拒絕了,還被羞辱一番趕回了國。在1794年,當他的船隊離開虎門時,他心中就盤算需要多少艘軍艦就會擊敗中國。近50年後,鴉片戰爭中,英國使用的軍艦數量,和他推測的相去不遠的。
現代,哪個省的軍隊號稱雙槍隊?一桿軍用的槍;另一桿是煙槍。
後來,中國的百姓,許多人都種植罌粟。其產品作為藥用。但百姓知道,絕對不可多次用,否則就成為大煙鬼!
那位翻譯「適者生存」的嚴復好像就吸鴉片的!
中國老百姓把長期吸毒的人,蔑稱為大煙鬼!極端蔑視他們的。大煙鬼的後代,極易成為吸毒者的。凡是視吸毒沒有什麼的人,我把他們視為大煙鬼的後代。中國幾乎亡國,大煙鬼的功勞不可沒的。
另外一點是,今天世界上,好像沒有哪個國家視吸煙草為非法的。中國吸煙的人數在世界上居首位。這是什麼人拿槍逼迫他們乾的?
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