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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古怪而驚駭的故事
《宋史》記載了一個故事。北宋時期,一個叫鄭僅的人在慶州為官。「諸軍多殺老弱,持首要賞。僅下令非強壯而能生致者,賞半之。有內附羌追寇,得老人,不忍殺,擒之,乃其父也。相持哭,一軍感動。時諸路爭進討奏捷,僅獨保境不生事,寇亦不犯。」
這個故事真是古怪而令人驚駭。
北宋和周圍的許多民族進行戰爭。從這個故事來看,當時的戰爭根本不是為了什麼政治目的。要求士兵把敵方的腦袋拿來領賞。士兵們就把敵方老弱百姓的頭砍了,來領賞。這在客觀上是對敵方進行種族滅絕。
這裡的「種族」是指文化意義上,不是生物意義上的。中國古代分別「華夷」,從來都不是指生物意義上,而是指文化意義上講的。他們把番分為「生番」和「熟番」。所謂的「生番」就是沒有接受漢文化的,不歸屬漢人統治的其他民族;而「熟番」就是接受了漢文化,或者被漢人統治的其他民族的人。熟番時間長了,忘記了自己的語言,就變成了漢人啦。古代就是這樣認識「民族」的。不過,還有更好的辦法嗎?今天,那些認為自己是「純漢人」的人,也許都是生番演變而來的,問題的關鍵是:這個過程發生時,距今有多遠?
宋和羌人或者西夏人進行戰爭。宋兵中有其他民族的人服役。他們就被視為「熟番」。宋對羌人進行種族滅絕,殺百姓頭領賞。唯獨這個鄭僅下令對老弱生擒,賞減少為一半。這樣的命令不還是鼓勵人把老弱殺了嗎?如果賞加倍,那有鼓勵不殺老弱的意思。一個為宋服務的羌人,發現敵方的一個老人,不忍心殺害,活捉了。一看是自己的父親。父子二人抱頭痛哭。書上說:「一軍感動。」我實在不明白這裡的「感動」是什麼意義。鄭僅的命令,絲毫沒有鼓勵活捉敵方百姓的意義。這個羌兵僅僅是自己不忍心殺害一個年老的百姓,最後發現他就是自己的父親。如果他為了多得賞錢,那就先砍下腦袋再說。宋軍根本就是殺百姓來領賞的,難道這個故事讓他們恢復了良知?那種可能不大的。
這個故事也反映了中國古代邏輯思維方式的混亂。
是不是其他民族就只殺敵方的士兵的呢?根本不是的。和宋交戰的契丹、西夏和金人基本都是這樣乾的:實行種族滅絕。當然,乾的方式可能有某種程度上的差別。
其實,在三個民族中,遼(契丹)人是漢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他們把漢人擄走。放到專門的地方,讓他們為契丹人作奴隸或種地。是契丹人使中國的東北及北方很多地方的農業有了決定性的發展。遼軍中,漢兵的比例大概是宋軍以外中最高的,漢兵的人數有可能超過契丹兵。他們的一個傳統是把俘虜(可能是士兵,也可能包括百姓)「射鬼箭」,就是把活人作靶子,練習射箭。這是多麼殘忍的行為。
所以,當時交戰的各方,基本是彼此彼此的。那時可沒有《日內瓦公約》的條款約束雙方的。
那時,宋和其他民族比較,僅指戰場上的表現而言,看不出來誰更文明。
這裡不包括早期的蒙古人的所為。他們是空前的野蠻。這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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