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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巍案里中國人的醜惡表演
趙薇是中國在加拿大的留學生。她被她的所謂「男朋友」殺害。在此案中,中國人——主要指中國的留學生們的表現,可謂醜惡之極。
趙薇和她的「男朋友」李某——他那醜惡的名字我都不願提及,反正是共匪軍家的後代,住在一起。一天近半夜時分,那個李某對警察聲稱:他的女朋友失蹤了。當晚,趙薇去附近的「Safeway」商店,沒有回來。警方調看該商店的視頻監視,沒有發現趙薇當天去過那家商店的。因為李的表哥和李同住一套住房,警方懷疑他的表哥嫉妒人家床上熱乎,遂重點監視他表哥。後來,趙的屍體被發現,裝在一個箱里。當天,李某出現在溫哥華的機場。因為該人已被列入了黑名單,機場通知了警方。警方認為沒有異常,遂放李某離境。
警方拘押了李的表哥。在拘押所里,用眼線人——一個中國人套口供,得到李表哥招供是李所殺。
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警方的表現基本就是豬的水準。他們自然可以懷疑李的表哥,但對李竟然放過懷疑,那簡直不可思議!俺充當一次事後聰明人。當時案子一發生,就新聞界的報道就很容易看出:李某極其反常。俺當時對人說,這個報案的李某非常可能就是兇手。因為他在晚間11點左右報案,警方要求他明天再和警方進一步聯繫,他當即表示對警方的不滿。這是兇手的心理特徵,而不是正常人的心理活動。辦理此案的加拿大警方,學過《刑事偵探心理學》嗎?連那麼明顯的罪犯的心理都把握不了?
當趙薇的案子沒有偵破時,中國留學生的表演更是可笑!首先,他們到什麼美術館的地方為趙舉行追悼會,那是故意向加拿大示威:我們來到加拿大留學,卻被殺害了。他們向新聞界表示:加拿大的警方應當保護他們的安全!這真是傻子的思維!任何警方都無法保護平民特定某人的安全。如果什麼人想殺掉某人,那他就必死無疑了。大街上站滿警察,也無法保證你的安全。
一位留學生小姐,在報上發表文章,充滿激情的寫道:趙薇和李某是令人羨慕的一對。今天她卻死了,令人唏噓云云。當案子的結果是:趙巍就是那個共匪軍的後代李某殺的時,不知哪位小姐還羨慕不?那是你們中國人互相咬的結果!那麼你們怎麼不示威了?
那個殺人犯被中國的法院以過失殺人罪被判7年徒刑。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那麼留學生們怎麼不再示威了?怎麼忘記了為受害人伸張正義論了?那是中國人互相咬的案子時,你們就癟茄子啦?這是什麼劣等民族才會有那樣垃圾的留學生?
這個案子的判決就告訴人們:共匪軍及貪官家的後代的所謂留學生,基本都是垃圾。網上的表現就顯示,這類人中是個有修養的文明人,例子太少啦!如果你見到了他們,趕緊往上靠,那麼,你被他們玩弄或殺害,那就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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