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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被扣的前世今生

作者:天下豪宴  於 2016-6-20 09: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銅鑼灣, 香港, 前世今生, 店長

    6月18日下午2時,一批香港市民自發組織,到香港立法大會大樓外抗議,批評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借銅鑼灣書店事件抽水,破壞「一國兩制」。因為,林榮基是在觸犯內地法例中被扣留,而何俊仁卻將責任歸咎香港政府。
       林榮基觸犯內地法律被扣的前世
       2016年2月29日,中國青年報網站披露:「香港銅鑼灣書店向內地售禁書,3名員工去年被捕」事件起因於因車禍潛逃香港11年的桂敏海。
       桂敏海原籍是浙江寧波,1964年5月出生,畢業於北京大學,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在寧波經商的他醉酒駕駛,撞死寧波一高校的女大學生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在法院判決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行完的時候,因沈某家屬提出異議,強烈要求給予其嚴厲懲處,桂害怕坐牢,於是,在2004年11月他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邊境,一直潛逃香港。潛逃11年後,變身書商賺得千萬身家的香港巨流傳媒有限公司老闆桂敏海,於2015年10月回到中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但在收監期間,他被發現另涉非法經營罪的線索,被公安機關解回再審。經查:桂敏海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公司總經理李波、下屬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等人,在明知書籍未取得我國新聞出版部門發行許可的情況下,以對書籍封面進行偽香港裝的方式,躲避海關檢查,通過郵寄方式,大肆向境內銷售,並在境內開設專用銀行卡結算境內購書款。警方透露,2014年,桂敏海收購了位於鬧市區的銅鑼灣書店,並返聘原店主林榮基(男,1955年12月生,香港人)為店長。此後,桂敏海授意下,林榮基、李波(男,1969年2月生,原籍北京,少時移民香港)、張志平(男,1983年5月生,原籍東莞,1999年移居香港)三員工「各司其職」,向內地銷售未經許可的書籍。僅2014年10月以來,他們就向內地380名購書人郵寄書籍達4000餘冊,涉及大陸內地28個省市自治區。其中,林榮基作為銅鑼灣書店店長,負責書店實體銷售和網路銷售,並負責將書籍偽裝后郵寄至境內;李波作為巨流公司股東兼總經理,負責書籍發行、銷售等工作,參與實施將書籍向內地發行;張志平作為巨流公司總經理助理,協助實施將書籍向內地發行。林榮基在審查中供述了他通過網路向內地銷售書籍的流程。他說,內地顧客通過QQ跟其聯繫,確認書名、數量、價格后,將錢匯至巨流公司在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巨流公司再設法將書寄到內地。「一些地方因為直接寄不好寄,我就找朋友幫我在內地轉寄。巨流公司在國內還開了一個戶頭,國內的人把書款打進去,我確認之後,就把書郵過去。
    桂敏海被公安機關解回再審后,李波和林榮基、張志平也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先後於2015年10月17日和2015年10月24日,在深圳、東莞被抓獲。他們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還指證桂敏海涉嫌非法經營的行為。他們均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恨不已,希望得到寬大處理。李波說,他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不會再做這種非法經營行為,以後一定遵紀守法,希望對他寬大處理,讓他重新開始。60歲的林榮基自稱年紀較大,身體不好,他表示已深刻認識到錯誤,希望給他一次機會,他不再從事書籍的非法經營活動。張志平流下了眼淚,他請求政府考慮其家庭實際情況,給予他從輕處理的機會。「我違反了國家的法律,自願接受法律對我的處罰。我真正的悔過了!」由於林榮基、李波、張志平三人認罪態度較好,獲得大陸辦案機關認可,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對其取保候審。
          林榮基觸犯內地法律被取保后的今生
        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本周返回香港后,於16日召開記者會,做出了一個有似「翻供」的姿態,在香港輿論中激起軒然大波。林榮基講述了他去年10月24日經羅湖回深圳后被拘留,后坐火車轉到寧波「監視居住」的細節。他斷言銅鑼灣書店李波是被內地執法人員「跨境執法」從香港捉拿帶走的,這與李波本人的說法不同。他還說自己「電視認罪」時「有導演有台詞」,自己被迫配合。林說「中央政府逼到香港人無路可退」,又說「港人向強權說不」,這兩句話被廣泛引用,情緒味很濃。環球時報就此發表社評,題為《銅鑼灣店長「翻供」的實質內容不多》。評論說:在香港的輿論氛圍中,林榮基這番話顯然提供了全面質疑銅鑼灣書店「失蹤五子」案件的最新炮彈,讓內地執法部門看上去很被動。這樣的印象在昨天顯然相當突出。但是仔細看林榮基的講述,實質內容並不多。首先,林榮基本人承認,他是在過了羅湖海關后,在深圳一側被抓的。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如果林的行為觸犯了內地法律,內地警方在轄區內依法對其採取強制行動是符合法治原則的。林雖然一口咬定李波是被「跨境執法」從香港抓走的,但他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李波的情況到底是怎麼回事,林榮基並非當事人亦不了解。迄今為止,李波表示他是自願前往內地配合調查的。此外林的記者會至少證實了他在內地沒有受到虐待和刑訊逼供,這與一些人憑空想象的內地執法人員會粗暴對待林榮基等被抓者的情景顯然不一樣。林一回到香港就開這個記者會,並且不擔心自己的安全,這從一個側面也證明了香港的自由。香港一些輿論宣稱銅鑼灣書店案使得「一國兩制」從此「不復存在」,他們在做此批評時應當悠著點。林說他「電視認罪」時「有導演有台詞」,這雖然是他單方面的說法,但很容易被一部分人信以為真。因此林的此項指控可能引發對其他4人「電視認罪」真實性的追問,是否會有更嚴重後果,將取決於新一輪追問會否引出我們所不了解的關鍵證據。銅鑼灣書店風波從發生到現在已經過去近9個月,它帶來了諸多思考,幫助人們把一些事情看得更清楚了。比如,香港各種力量都要尊重內地的政治體制,不可採取破壞國家安全和內地政治穩定的行動。「一國兩制」是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磨合、完善的,有關方面一直在為消除香港輿論的多慮不懈努力,只要不懷偏見,就不難看到來自中央和內地長期堅持「一國兩制」的誠意。香港輿論不宜發展對內地的「鬥爭思維」,通過鬥爭來實現香港的利益決非「一國兩制」的真諦。溝通和協商更加重要,它更符合中華文明的內在邏輯,也更適應香港在中國主權之下實行高度自治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現實。
       何俊仁在林榮基回港后做了什麼?是不是破壞一國兩制?
       何俊仁,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香港大學法律學學士,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香港高等法院律師,國際公證律師,執業律師和公證律師;2014年12月11日,警方協助司法人員展開全面清障。在夏愨道及添華道交界,留守的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被警方帶走。
        6月16日,林榮基召開記者會,何俊仁陪同林榮基出席了記者會,並回應稱:林榮基昨日已清楚交代事件細節及「親眼親耳、睇到聽到」的事,引起很多關注、鬨動,故今日一定會有人或傳媒提出另一個版本質疑他,大眾用常識判斷真話。何俊仁指林榮基兩日沒有睡覺,今日在家休息,他亦已決定不再返大陸,再無任何牽掛,自己安全亦不再擔心,只希望大陸不要向其女朋友報復。他又說,對於李波今日講的說話是的違心還是真心,「這個大家作出判斷,李波還要返大陸」。
        香港民眾對民主黨何俊仁是林榮基舉行記者會的關鍵人物表示責疑,特別是何俊仁的出場動機同樣令人感到懷疑。眾所周知,目前距立法會選舉還有不到三個月時間,選擇這一敏感時期去進行一次針對內地的政治指控,從「獲益者」的角度去看,市民有理由懷疑當中是否有政治操作的可能性。有評論家指出,在林榮基事件上,冷靜去看待事件中所有人的言論,市民可以憑自己的仔細觀察去作出評價。但不論如何,政治偏見不能壓倒事實。何俊仁作為立法會議員,在佔中上的絕對挑頭者,其所述有多少可信?也值得人懷疑。
6月19日,銅鑼灣書店的另一當事人,李波現身澄清林的相關說辭,其稱李波的事只有李波自己講先能夠作準。」李波表示,不知道林榮基所說的「中央專案組」是什麼,並指斥林的言論是「無中生有」。而同樣涉事並已獲准取保候審的書店總經理李波及公司業務經理張志平在內地接受報章專訪時,指摘林榮基講大話,質疑他受人操縱。
     《星島日報》6月18日亦在網站發表了李波和張志平的專訪報道。報道指,李波表示自己在深圳被帶走後,便到了寧波,其間所有公文的落款單位均由寧波市公安局負責,而他自己曾在深圳與李波、林榮基及張志平吃飯碰面,但當時林榮基只說公安對他很好。其後,又與李波多次在香港見面,對方亦從無向他表示是以非自願方式到內地。李波說:「沒想到林榮基是這樣一個不誠實的人,自己犯了錯就應該勇敢承認,承擔法律責任。」
        張志平則指,今年三月在深圳吃飯時,林榮基向他們表示自己長期與家人不和,不想回港,因此請求公安助他於內地解決生活上的困難。「林榮基從來沒有說過被強迫的事情。」張志平質疑林榮基是故意混淆視聽,感覺有別有用心的人在幕後策劃操縱,認為做法可恥。張志平說:「林榮基不能用個人的過錯蠱惑人心和攻擊一國兩制。」他強調:「我希望澄清一些事實,不要讓大家再互相猜忌、對立。」此外,對於林榮基稱遭辦案人員強迫的說法,李波明確指出:「肯定不存在被迫認罪、訪問有導演有台詞的事。」他說,辦案人員每天替他量血壓,也容許他通過電話、微信和家人聯絡,其後詢問他是否願意接受媒體訪問,他同意后在鏡頭前將事實交代,也說了內心的真實感受和想法。張志平同樣對林的說法感到詫異。他說,他於去年10月24日在東莞被公安帶到寧波,其間公安讓他和當時正懷孕的妻子通過視頻聊天,並獲准於女兒出生前取保候審。
       山人認為,無論哪國的法律,都是對犯法者的嚴厲懲罰,才可以對守法者的保護。沒有法律的國度,是混亂不堪的,無論誰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桂敏海、李波、張志平、林榮基四人觸犯了中國大陸的法律,就應該受到中國大陸法律的制裁,這是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的,沒有誰可以有超越中國法律之外的權利,即使在香港這個自由的天堂里,誰將黑手伸向大陸,必須為其犯罪付出代價。當一個人在事實面前承認了犯罪事實時,可以認定其為態度較好,可以得到司法機關的寬大處理,那是態度問題。如果一個人在得到取保候審之後經不起別人的挑唆而違背著良心道德去反水甚至所謂的「翻供」!那就是誠信問題,做人的人品問題,是不值得同情、可憐和憐憫的,也有可能會在法律層面形成了上加重處罰的情節。林榮基有沒有犯罪自己清楚,在中國大陸受到的是何種禮遇心中有數,有沒有遭到逼供式誘供也心知肚明,別以為回到香港就是法外之地,就可以隨便胡說,這種行為香港人也是眼睛明亮的,肯定會被千百萬人所不恥的。如果明知那些想利用你的「事」來做大文章,甚至據此攻擊中國香港的「一國兩制」,那就是大錯特錯了,歷史前進的車輪豈容幾個跳樑小丑式螳臂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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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十路 2016-6-20 21:58
【林榮基說自己「電視認罪」時「有導演有台詞」,自己被迫配合。李波明確指出:「肯定不存在被迫認罪、訪問有導演有台詞的事。」】

法律在民眾心目中的公正和信譽靠公開審判和自身的完善逐步建立,獨立於權,獨立於政治,監督到位。 這樣寫的內容還是你說我說,民眾該相信誰呢?
回復 zzssfz 2016-6-24 15:34
犯法受罰就要承認,沒承認怎麼可能拘留他。完事了,回港又說是受迫,什麼人品,真的值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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