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李是我的同學,上學時,是班上長得最好看的男生,濃眉大眼的,深的老師的喜愛。
記得有一段時間,我和大李坐同桌,慢慢的成了朋友。一次,我在上課時開小差兒,被老師狠批了一通,後來索性趴在桌子上睡覺了。一會兒,大李推了推了我,還遞過來了一塊兒手絹兒,大李以為我在哭。後來,為了此事,我倆相互嘲笑了很久。我嘲笑大李像個女孩子,帶手絹兒上學;大李嘲笑我假裝委屈,騙取同情。
中考後,大家考去了不同的學校,接著,高考,上大學,就業。聯繫的越來越少了,只是偶爾還會聽到隻言片語的消息。聽魚兒說,大李工作后很快就結婚了,但沒多久,新娘子就去了。說是在婚檢時查出了白血病,大李仍然堅持要娶,可是最終也沒能留住新娘子。後來,大李一直都沒有再交女朋友,魚兒和朋友們也試著介紹過幾個,但都被大李推掉了。從那以後,每次聽十一月雨時,總會想起大李。
上次回北京,大李陪著我和魚兒去了798,三個人坐在露天兒的咖啡攤兒上,有一搭無一搭得海聊著,看著依然挺帥的大李,我很想問問大李是不是還忘不掉那個新娘子,但最終還是沒有問出口。
清明時,大李在自己的博客上留了一句話:「十年了,就這麼過來了。」 我們都沒有回復。其實想想,執著有時是一種很殘酷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