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轉很年青的老頭觀點:我看這個岳博士

作者:唐納  於 2011-8-31 14: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26評論

照片上的人物大家都應該認識(岳博士和賀羅一家)
在此看到許多網友為了岳博士爭論不休,還看到許多人攻擊他,許多人維護他。在此我想請兩句,對與不對供朋友們探討:
1、我們大家仔細看看岳博士一系列的博文,可以看得出他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可讓我感覺好像智慧不夠。桑蘭案一出來時他的博文總體上還是理性的,也讓我們大家看到了他對很多法律條文和法理是比較清楚的。其法律素養肯定是在海律師之,英語水平就更不用說了。他做為一個學理工的非律師的人能把法律條文搞那麼清楚,足以讓我們看到他的聰明。可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他的博文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存在,就是當他把這個案子涉及到的許多法律條文解釋完了之後,再加上lawandorder、三原等更加專業化的法律人士加入進來以後,他有關涉及桑案的博文明顯的進入了比較貧乏的地步。他的這一篇:之前在文字上的桑蘭也許其實是海明,讓我們大家看了以後都不知其所云是何?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講什麼。再加上他在評論桑案時不時的加進對賀梅一案的爭辯和解釋,更讓我們看到的是岳博士是多麼的固執!在此時此刻與桑蘭案一起爭論和解釋賀梅案其實很無聊。你岳博士在賀梅案上做的事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理解的不用你解釋已經理解,不理解的你就是再解釋上10000遍也不會理解的。
2、說到賀梅一案就順便再說兩句,岳博士在這一案件上的確做出了很了不起的成績,也確實是在英美法系中取得如此戰績的第一人。可是,說一千到一萬,你也不用把貝克說成那樣十惡不赦吧,更不用把賀羅說的那麼高尚無比。這個案子說到底不過是東西方文化的一個衝突而已,貝克不理解東方人的文化,賀羅把東方人的文化想當然的認為人家西方人也應該這麼理解。其實貝克做的最錯誤的事就是不應該自己做了監護人後,要徹底的剝奪賀羅的探視權。並且不讓賀羅接近賀梅更是錯誤的。賀羅一開始的初衷不管是什麼,他們兩人肯定是把讓貝克監護賀梅當成了在中國一樣的文化背景下所做的一件事了。因為在我們中國,你即使把自己的孩子過繼給了別人,你也可以繼續享有對這個孩子的探視啊,親近啊等等權力。當貝克把他們的這些權力全部剝奪了之後,才激起了這兩個人的鬥志。再有一點就是,貝克在此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某些敵視華人的說辭和做法,是非常錯誤的,也讓很多華人覺得不舒服。在此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那種固執同樣也有點不可理喻的。不過就是如此,貝克也不能說是個大奸大惡之人。你把對方所不能理解,也不願意接受的愛強加給對方,那可能就不是愛。那樣的愛帶來的只能是傷害。
3、我在我自己的一篇博文里曾經說到一個吃蒼蠅的比喻。在此我想說,岳博士在賀梅一案上也就好像一個聰明人吃了一隻蒼蠅一樣。也可以說是打掉了牙只能往肚子里吞。我敢說他在幫賀梅一案時肯定不會想到,等他千辛萬苦把賀梅給賀羅爭到手后,他們兩個人那麼快就分開了,最後弄得賀梅回到國內上學都困難。並且說實話,賀後來的一些做為也真讓人覺得他不是個正人君子,更不用說高尚了。從現在賀梅的狀態來說,有人說岳博士害了她,好像也能說得過去。從這一方面來說,我真的是覺得,岳博士有極聰明的頭腦,可是缺少大智慧。如果他當時憑著他的聰明和對東西方文化的理解,說服貝克在監護賀梅的同時,也能讓賀羅兩人探視和親近賀梅,向貝講清楚那樣只會更有利於賀梅的成長,讓賀梅在兩對父母的關愛下成長,這樣說不定能成為一段特別美好的佳話。
3、岳博士你自己在此繼續和大家爭辯賀梅一案肯定不會有什麼好的效果了,這樣只會讓大家更加清楚的看到一個固執的岳博士。我想請你停下來吧。其他網友也不要繼續在這裡和他爭來爭取了。對已經塵埃落地的事情我們再爭也沒什麼意義了。
4、岳博士如果有可能看到我寫的這些,請你先不要生氣,即使我說的完全不對,也只是一家之言,就是這一家之言,也請好好考慮考慮是不是如此。吃了蒼蠅完全可以吐掉漱漱口,打掉了牙也不一定吞進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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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6 個評論)

回復 gossipgirl 2011-8-31 14:28
非常中肯。
回復 match99 2011-8-31 14:51
這老頭說的不錯!
回復 yulinw 2011-8-31 15:45
   既然固執,他就不會停止的
回復 trunkzhao 2011-8-31 19:08
偏執,病態,亢奮,無藥可救。
回復 布衣人 2011-8-31 20:09
分析得很中肯。確實,他的優點與他的缺點一樣的明顯。聰明、堅毅、有才智,但又自負、偏執、缺胸襟。
回復 fanlaifuqu 2011-8-31 20:24
感謝他豐富了我們生活的色彩!
回復 天朝浮雲 2011-8-31 20:50
可惜,老岳現在根本就是水火不進,此人已經瘋了。
回復 瀟湘妃 2011-8-31 21:42
啥人都有。
回復 活水湧泉 2011-8-31 23:27
不理睬他,就是對他最大的幫助。否則他會越走越遠。
回復 陳營 2011-9-1 01:06
樓主很誠懇啊。標題上顯示出樓主是有相當生活經歷的人,寫出五點看法與村民探討,在下也談談看法。

第一點,樓主肯定了岳博士的個人能力和成績;對岳博士博文的行文格式提出看法;指出岳博士固執的特點;奉勸岳博士不要對賀梅案解釋,因為有目共睹。

第二點。樓主對賀梅案提出法律以外的看法:貝克不是十惡不赦,賀羅不是高尚無比。

第三點。樓主指賀羅離婚噁心了岳博士;並設想(當時)應當說服貝克,允許賀羅探視,因為有利於賀梅成長。

第三點(樓主筆誤實為第四,玩笑一下 )奉勸岳博士不要再談賀梅案。

第五點。請岳博士寬心。

以上按樓主順序列出五點,我以為第一第四可視為同一觀點,核心就是:多說無益。第五點是樓主客氣禮貌的體現。對於樓主的第二第三點在下有不完全相同的看法與樓主商榷。

首先就是我們當如何看待最複雜的人類社會事物,以什麼作為參照系,也就是常說的「標準」,事實上每個人都拿著自家製造的標準在衡量同一客觀事件,這在根本上就是雞同鴨講對牛彈琴。所以就形成人人有理,誰也不服的局面。但人的社會又必須有章法有規矩,於是「法律」就成了最不合情理的合法標準。情理法三者在人世間並存相互影響相互制約,此高彼低動態平衡。細觀對賀梅案的各種發言多是帶有強烈個人情緒色彩的表述,鮮有依據事實,尊重公理常理,認真分析,科學推理,謹慎結論者。所以在下認為:時至今日還是停留在十多年前同樣層次上討論的話,需要閉嘴的是所有討論者,而非岳東曉一人。

樓主關於賀梅案「說到底不過是東西方文化的一個衝突而已」的講法我認同,也是我的看法,但是樓主對貝克行為的解釋我不認同,這裡就不談了。從文化衝突的這個層面上討論整個事件探究其原因才有意義。中國傳統上對他人血親的殺戮和搶奪形成的仇恨是不共戴天的。同時對親屬之間的暴力行為多為肯定,比如棍棒底下出孝子。美國人的行為準則是:把事情做得符合法律條文。美國人一般的行為似乎都是在盡法律義務,當然和平共處時他們都是天使,我指的是有具體矛盾事務時候。所以他們做任何事只要合法,或者找出法律來適應自己的行為,就萬事大吉了,人情事理神馬都不是。所以貝克在賀梅的親生父母不放棄父母權利的情形下,利用美國法律條文,耗時七年,對他人的血親女兒實施文明搶奪。而賀羅也頑強的奮鬥了七年。從東西方文化衝突這個層面上看這個事情的最終結果其意義的深遠和重大是不容否認的。

樓主的第三點,賀梅案結束后的情形我以為岳博士在幫助賀羅打官司的時候不是想到想不到,而是根本不該想也沒必要想。人的事情很複雜,一生中有貫穿始終東西,也有階段性的事件。那種認為做完一件事,後來的生活就必須那樣,而不能這樣的認識是幼稚的。其實樓主也老套了,賀梅案從法庭立案到法庭最後判決,最多到賀梅回到中國就是一個完整的事件了,其他的故事沒道理混為一談。從東西方文化衝突這個層面上說「說服貝克在監護賀梅的同時,也能讓賀羅兩人探視和親近賀梅。。」的設想是不公正也是不可能的,更不能成為岳博士缺乏智慧的證據。

對一個不是十全十美的岳東曉不間斷的批評指責,是因為批評者都已經十全十美了嗎,如果不是何不宏揚中華傳統美德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呢。
回復 微風淡淡 2011-9-1 01:21
頂!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9-1 02:03
中肯!能不能聽得進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的確,北大是個出人才的地方,既出奇才,也有怪才。 既出了蔡元培、陳獨秀、馬寅初等名人,也出了,盧剛、劉穎、張棟、李天樂等雷人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2&postID=14597, 請去掉wenxue和city直接的加號)。。這個岳博士是奇才還是怪才、是名人還是雷人俺就不知道了。。。
回復 瑋哥 2011-9-1 02:06
陳營: 樓主很誠懇啊。標題上顯示出樓主是有相當生活經歷的人,寫出五點看法與村民探討,在下也談談看法。

第一點,樓主肯定了岳博士的個人能力和成績;對岳博士博文的 ...
「如果不是何不宏揚中華傳統美德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呢」。

希望你把上段話送抄給博士,網上批評完全由他自己引起,我想你是聰明人,而且每時每刻都在網上,不會連這點都看不出來吧,快要平息的事件被他一二再再而三的挑起,光看標題就會引起公憤。所以一味護主有低估網友和自己智商的嫌疑。

跟你沒意見,只是討論,呵呵
回復 陳營 2011-9-1 02:40
瑋哥: 「如果不是何不宏揚中華傳統美德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呢」。

希望你把上段話送抄給博士,網上批評完全由他自己引起,我想你是聰明人,而且每時每刻都在網上,不會連 ...
呵呵,你說的「護主」「低估」「嫌疑」在下實在不知所云。我的回復是對樓主,你覺得那句話可以拿出送人,在下不會攔著,儘管送去就是。在下不認識博士,知道幾個ID,只想搞清楚些事實,免得冤枉了愛心人士哈
回復 瑋哥 2011-9-1 02:53
陳營: 呵呵,你說的「護主」「低估」「嫌疑」在下實在不知所云。我的回復是對樓主,你覺得那句話可以拿出送人,在下不會攔著,儘管送去就是。在下不認識博士,知道幾個 ...
以您的智商還看不出究竟誰想抄作嗎,不會吧,俺一直滿崇拜您的。護主只是借用而已不必當真,只是看您老不顧事實一路護短,低估是一定會的。
回復 陳營 2011-9-1 03:11
瑋哥: 以您的智商還看不出究竟誰想抄作嗎,不會吧,俺一直滿崇拜您的。護主只是借用而已不必當真,只是看您老不顧事實一路護短,低估是一定會的。
呵呵,你批評我「不顧事實一路護短」我是要檢討一下再說,不過「低估」的評語我可不領受。這村裡任何發言者依據事實的發言探討我都尊重,不說高看絕不低估。但是太多情緒化結論性缺乏論證又講不明事實出處的發言,是我不喜歡的。不過我很理解那些說過頭話的人,只是覺著自己沒必要也那樣發泄情懷罷了。
回復 match99 2011-9-1 03:27
最近湖南名人輩出:何紹強,岳東曉,段振豪,郭美美.. .但是我們還是懷念那些湖南名人:雷鋒,羅盛教....
回復 match99 2011-9-1 03:39
很有趣的對應:
岳東曉= 海明+黃健    -挑動矛盾,把問題搞大
羅   秦=.桑蘭            -反正不開心
貝克家=.劉謝            -沒有過多言論,不了解詳細觀點
捐款組=John Doe1-15- 發表自己的看法,做自己的事。招來第一行的痛罵
回復 瑋哥 2011-9-1 04:11
陳營: 呵呵,你批評我「不顧事實一路護短」我是要檢討一下再說,不過「低估」的評語我可不領受。這村裡任何發言者依據事實的發言探討我都尊重,不說高看絕不低估。但是 ...
謝謝你的善意討論,我覺得對目前這麼明顯的事實還有偏頗,一定被人認為要不是心術不正,要不就是弱智。你可以強勢阻止別人說話,比如刪貼,但阻止不了別人對你看法。幾個月前岳博士還是俺心目中的大英雄,現在變得眾叛親離,大有欺人太甚「官逼民反」之勢,天天拿10來歲「好朋友」的女兒炒好幾遍,換做你會忍心嗎?人心肉長,只顧自己面子,對他人也太狠了,只用兩個字形容「冷血」。如有正常思維就要考慮是否和此人同流合污。
回復 唐納 2011-9-1 04:19
瑋哥: 謝謝你的善意討論,我覺得對目前這麼明顯的事實還有偏頗,一定被人認為要不是心術不正,要不就是弱智。你可以強勢阻止別人說話,比如刪貼,但阻止不了別人對你看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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