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葯家鑫律師路剛是「哥們加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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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家鑫案是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於1月12日立案,立案時規定在45天之內開庭,也就是說在2月26日前應該開庭。2月22日通知我們到中院領傳票,2月23日上午我們一行五人來到中院領了傳票。那天,我們一同去領傳票的人有:張妙的父親(張平選),張妙的妹妹(張郎),張妙的丈夫(王輝),張顯和許濤律師。
領完傳票后,我們出了中院東側門時,被一個陌生的女子攔住了。她說:「我是葯家鑫的委託律師,我們找個地方談談吧」。我當即對她說:「時隔4個月了,我們沒有見到過葯家的一個人,下周就要對簿公堂了,我們還有什麼可談的呢?法庭見吧」。她遭到了我的斷然拒絕後,只見她開始一個勁地打電話。
在門口,這時又被西安一家媒體攔住了。經王輝介紹說,是這家媒體的記者Y先生首先披露該案件的,又是這家媒體介紹許濤作為我們的法律援助律師,也令我對他們感激不盡,少不了彼此間的客套一番。經過簡短的採訪活動后,Y建議我們找個地方坐坐、談談。因為下周四(3月3日)就要開庭了,大家應該坐在一起討論一下對策。也正好是午飯時間,就跟著他們到了一家飯店。
我們入座的順序(順時針)依次是:Y記者,張平選,張郎,王輝、兩位媒體攝影人員,L先生,張顯和許濤。
席間,彼此又做了一番介紹。當我向左側旁的這位L先生索要名片及聯繫方式時,他說,聯繫方式因為工作關係不便告訴,我也就沒有多想,從事過國防研究的經驗告訴我,還是別問較好,他可能是一位神秘的媒體人吧。
因這位L先生與我鄰座,我們兩個一會就熱聊了起來,我說了「剛才葯家鑫的律師還想與我們談,要開庭了,還有什麼可談的呀?」,他聽后笑了笑,沒有說什麼。我說葯家鑫太殘忍了,又不是「激情殺人」,L先生遁了頓,問我「什麼是激情殺人?」,我說:「張妙若抱著他的腿不放,他想逃,他若用手掐或順手用旁邊的磚頭砸,這算激情殺人,而葯家鑫是用隨身攜帶的刀殺死張妙的,因此,應該是死刑。」他舉起了酒杯說:「不說啦,這個傢伙罪該萬死。」我倆一飲而盡。席間,張平選說:「我想不通,葯家鑫父母怎麼這樣瞧不起我們農村人,孩子犯了罪,父母應該到我們家賠個不是,都是父母,將心比心,你一個孩子,我有三個孩子,現在張妙不在了,我心裡難過,而我還有兩個娃,你就不怕法院把你娃給槍斃了,唉!,這父母咋是這人?」L問他想見葯家鑫父母嗎?張平選說:「我就想看看這父母長的啥樣的?」。我說:「看他有何用?子不孝父子過。」
說著說著,L與我拉上了校友關係。他說:「我是北大法學院賀衛方的學生。」我說:「我在北大做過博士后研究工作,我們也算是校友了。」我們隨之相談甚歡,頻頻敬酒。這樣既認識了一位校友,也成為了今天酒席上的哥們。
其他人喝的不是很多,我和L喝的最多,52度太白,我可能喝了一斤。喝多了,也就話多了,也就口無遮攔了。我看到旁邊的攝影記者,他倆在看到我們的醜態時偷偷發笑。我還有點生氣,這兩個男人怎麼笑得這麼奇怪。
吃完飯,我和L先生相互攙扶著下了樓,互相握手、相互相送到了別。
2月26日,華商報的一則消息「大學生連刺8刀致人亡續 葯家鑫母向死者父親下跪」令我驚呆了。該報說的是2月25日下午,葯家鑫刺死受害人張妙的第128天,他的父母終於當面向死者張妙的父親張平選道歉。照片中就有L先生,這個L就是葯家鑫的辯護律師路剛。
我當即向華商報的Y打了電話,罵了他,罵他為了搞新聞怎麼如此缺德?讓我們吃了葯家鑫律師路剛的飯、喝了路剛的酒,而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了解到我們下周(3月3日)在法庭上的申訴想法,太無恥了。我對Y說:「我現在感到噁心,像吃了蒼蠅一樣的難受!」
這件事使我感到上了當,也認為在法院門前見的那位葯家鑫的女律師,人家利用的是障眼法而已。而真律師路剛那天就坐在自己的身邊,是潛伏著的「余則成」。唉!他那天還成了自己的校友和兄弟。難怪那天,兩個攝影記者發出了偷偷的怪笑。
3月23日開庭后,路剛在法院門口,當媒體問他「為何葯家鑫的父母沒有來」,他說的其中一句話,讓我感到很不中聽「葯家鑫父母是有誠意的,給對方已經下了跪。」還好意思說,還不是你設的圈套,你太會發小聰明了。
我對路剛的做法並沒有過多的敵意看法,因為作為律師,這些做法可能是人家的職業操守和工作習慣吧。作為律師這個職業為葯家辦事是應該的,拿人家的錢為人家消災,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葯家鑫今天受到法律的嚴懲,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律師路剛你已經渾身解數了,已經很儘力了。這是法律對他的嚴懲,任何人都不能救他的,救他也是徒勞的。
雖然路剛你曾經小聰明過、激情過、也說過一些漏嘴的話,做過一些小伎倆的事,但都是為了葯家。我不會罵你的,這是你的職業。我不會恨你的,我們以後可能還是校友和弟兄,因為,我們都是公民,法律對我們都是同樣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