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911報警
9月11日,星期天又到了,我陪女兒去了學校,等著X忙完了,我抽空找了個沒有別的家長在場機會問她:「X老師,我想問問那個小朋友怎麼沒有把nano還給我女兒呀?」 她說:「人家不肯承認了,我有什麼辦法。」 那我就只好接著問:「那這周有沒有別的小朋友撿到了交給你了呢?」 她回答說:「沒有。」 我只好說,「我女兒說你上周給她看了你的那個nano,她說她認識自己的東西,那個看著像她的,不過她畢竟是個孩子,小孩子說話沒準兒的。你能不能讓我看一下,不是她的就算了。」(我說這話主要是想看看她有沒有把nano帶來,要是她不帶來我還真是不太好辦)她一聽這話立刻就翻臉了,「啪」的一下子從兜里把nano帶著耳機揪出來甩給我,氣憤地跟我吵了起來,說:「你這人怎麼這樣呢,我都跟你說了,這是我自己買的,你還來懷疑我,把我看成什麼人了!」我心說你帶來就好辦了,我還是心平氣和地問她,「那你說你買的,你什麼時候買的?」 「六月份。」 「在哪兒買的?」 「就在市中心這個蘋果店買的。」這個回答理直氣壯的很啊。 她說的市中心這個蘋果店我知道,離那裡很近的,走過去也只有幾分鐘,我的ipad2就是在那兒買的。那我就說了:「你說是你的,我女兒說是她的,那你知不知道每一個機子都有一個號碼是獨一無二的?」 她立刻說,「我當然知道,這個就是我的。」我不想告訴她機殼上有s/n,一對就知道了,因為當時大廳里光線比較暗,我看不清楚,再說就是我對完了估計她也是不肯認賬的。我就跟她建議說:「要不這樣吧,那個蘋果店離這裡很近,我們去那裡找專業技術人員鑒定一下,是誰的就歸誰吧,好不好?」 她一聽就急了,一把把nano搶回去,耳機留在了我上,她繼續大聲嚷道:「我憑什麼跟你去?我沒空,我上班呢,我也沒義務跟你去鑒定,我說是我的就是我的。」我看著她氣急敗壞的樣子真是又好氣又好笑,整個潑婦那一套,心想我給了這麼多次機會,是你自己不要的。我說,」那你說這個問題怎麼解決?要不我叫警察來鑒定一下?「她竟然說:」叫警察就叫警察,你隨便。」她可能覺得我一直心平氣和地跟她說話,她在氣勢上一直壓著我,我沒膽量叫警察吧。我說「既然這樣,那就不客氣了。」我立刻拿出手機撥打了911報警,接線員問明了情況說很快就派警員過來處理,讓我等著。
她看我來真的了,可能有點兒怕了,走了,上教室里呆著去了,我也不理她,去大門口等警察了,趁著等警察的功夫仔細看了看手裡的耳機,我女兒告訴我她自己的耳機也有記號,因為她不用的時候一直喜歡把耳機纏在nano上面,所以耳機的插頭已經被她弄得有點彎了,我一看還真是的,插頭的地方真是彎的。
過了十來分鐘的樣子,X背著包出來了,我跟她說,「我已經報警了,你不能離開。」 她說,「我不走,我去辦公室。」 我一聽大概是找孫老師和於老師壯膽兒去了。其實這事情我一直都跟於老師通氣兒的,報警的時候於老師也知道。我確定她是去了三樓的辦公室以後,我就在辦公室的樓下呆著,過了一會兒警察來了找不到我就給我打電話,我告訴了他們我新的位置,來了一男一女兩個警察,我把具體情況跟他們說了一下,把nano的原包裝給警察看,警察把s/n抄下來以後就讓我帶著上樓找她去了,我還跟警察說她是個新移民,要是這個nano證明是我的,我拿回來了,就算了,不追究她了。
上樓以後警察看那裡有一堆人,估計怕嚇著他們,就聲明說來這裡有公務,不是來抓人的,孫老師立刻把我們帶到一間屋子裡去,於老師和X都在那裡,不過我們一進去於老師就出去了。警察開始向X問話,X看著我問我警察說什麼,我一看X也聽不懂也不會說,只好給她翻譯。警察核對完了s/n以後就要把nano還給我,X還一個勁兒地說,「這是我買的,我有發票,我也有這個號,都在家裡呢。」警察看著我,我只好把她的話翻譯給警察聽,警察也給她搞得沒脾氣,只好跟我說,X堅持說自己也有發票什麼的,他們只好先把nano拿回警局去,讓X這兩天帶著能證明nano是她自己的東西去警察局,然後警察會給我打電話告訴我結果。我陪著警察下了樓,順便跟警察說了一句,X說她是在那個蘋果店買的,我這個是在Walmart買的,一查就查出來了。跟警察告別以後我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