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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到底誰更有理

作者:天國蜜女  於 2021-10-7 03: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想心曲歡唱|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美國人Tim牧師說"中國人"講究的是"WE"「我們」。而美國人講究的是「I".「我」早上靈修才發現這個是牧師的誤區。

真正的聖經教導就是」I"和「We"的完美結合。因為我們的神是完美的。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神要透過一群人來彰顯他的性情。這群人透過彼此相交、與神相交,並順服神的話語,來彰顯神的性情。為此,他差派他的兒子呼召出一群跟隨者,而跟隨神兒子包括了要呼召更多的人跟隨他。

真正的神所喜悅的生活方式即是」I",也是「WE".奇妙的是神祝福"I",「我」這個個體。讓「我」的所行完全對是神負責,從而「我」的個體成為了「我們」的成全與祝福。因為神的命令中是「我」一定要普天下去,也就是進入「我們」所以,"我」在先,「我們」(集體)在後。

 一個男人是"個人",一個女人是"個人"。這個「男人」的言行必須向神負責和交賬,這個女人也是如此。而一個男人一旦有向神交賬的聖經教導,必然對「一個女人」負責。而對「一個女人」(也就是另外人負責)也就是進入了集體。

因為男人加一個女人的婚姻就是「集體」。如果個人的行為無法向神負責交賬,「集體」生活一定悲慘。因為集體是由個人組成的。我們小時候唱:「學習雷鋒好榜樣,集體主義思想放光芒」是對神要審判每個個人的否定。集體的行為到底要向誰負責交賬?沒有答案,因為他們否定神是唯一的創造者與審判之王! 神對每個人個人的行為審判,而不是集體審判。而當個人行為違背神的心意進入集體行為,那麼這個集體就要被審判。

我們不要忘記,當亞當聽從了夏娃的誘惑而吃下了禁果,亞當個人受審判,夏娃也受審判,而他們的婚姻和受到了審判。

個人主義與「個人」是兩回事情,「集體」與「集體主義」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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