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竟然沒有一點激動和快樂。第一次感到自己老了。並不是低調了,而是老了,千真萬確。或者說,對獲獎沒有什麼興趣了。得了獎,又如何?並不加增我生活的一點一滴。
時光易老。
從小到大,得過多少獎呢?
一,初中一年級,得到古文比賽全校第五名
二,初中三年級,也許二年級,忘記了。得到全溫州地區作文比賽二等獎。
三,2004年大概,得到美國」時代專集「徵文比賽三等獎。
四,2009年,描寫飛虎隊陳納德故居獲世界華人周刊全球華人徵文榮譽成就獎。
也就是此獎項的獲得,讓我對徵文比賽完全失去興趣。甚至排斥,為什麼呢?
周刊某一地區負責人之一直言相告:許多的文章遠遠比不上你,你的文章無論思想性,文筆,時代意義要比獲得高級獎項的文章好得多,這是我們都清楚知道的。你應該得更好的獎項。這是他的原話。
不錯,此文在發表期間,周刊還特別來電話,表示此文的興趣。美國歷史以來第一個自費探望陳納德故居的華人,而且此文正好是紀念二戰勝利。具有獨特的意義。
此文的獲獎實在是評委良心過不去吧?實在是好文,不獎不行。但是,更高的獎項應該給」有關係「的熟人。我,是誰?誰都不認識。
到了美國,還搞大陸這種關係學,令我厭惡到極點。從此,我不再參與任何的徵文比賽。
這次的徵文大賽,因為舉辦單位東方雜誌總編是北美文藝社領導之一,出於對文藝社家人的支持,才投稿。至於得獎不得獎,隨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