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
- whyuask
國家與個人的關係究竟是什麼?
在古代(比如封建制下),國家與莊園無本質區別:統治者對領民除了提供溫飽、基本秩序和保護不受「別人」欺負之外,並無什麼「互惠」義務,統治基礎也不是來源於互惠,強大的武裝才是壓服一切的最好選擇。領地策略與收支更不用向領民說明。領民離開領地視為背叛罪行。
而現代(立憲制和承認天賦人權),國家與公司無本質區別:管理者因組織社會化大生產(包括科技、設備、物流、信息)創造出個體無法達到的效率和利潤,所以只需把部分「超額」價值(超個體生產力)分予個體作報償,即可達成「互惠」關係。公司有義務說明大政方針和財務大致狀況。
互惠程度是員工對公司忠誠的基礎,而公正程度是員工對管理者信任的基礎。武力對行為規範有震懾作用,但不是權力的來源。公司對員工管理權力的來源是員工對「互惠」的預期。
員工失望跳槽是個人自由(有保密協議的另說),不可能被罵賣國。
而真正的社會主義國家,跟員工持股的股份制公司無本質區別:只不過不是「部分」超額價值,而是「絕大部分」利潤都分予個體作報償;同時因經理佔比不高,通常積極性也不高。
所以簡單說,凡權力來源於武裝的,即為莊園,內有老爺和家奴,外有逃奴和姦賊;
凡權力來源於信任的,即為公司,內有經理和員工,外有跳槽員工和其它公司。
而「有某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又如何呢?這國家也號稱其統治基礎是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號稱是經理「養活」了10億員工。實際上60年來但凡對管理者表示不信任的員工全被封口了。最近一狂生質疑公司運營方針,提出書面建議。其他員工對其中的「公司改組建議」覺得並不靠譜。但嚇人的是經理層根本不討論啥書面建議,直接讓保安把他關起來了。而一些跳槽的員工,則被不跳槽的員工視為賣國賊。我真想知道員工能賣啥。或者說,那真是一個公司嗎?
試比較:中華民國憲法第一句:「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 開宗明義,理論上這是個基於信任和付託而運作的國家。
而中華官員共和國憲法開卷:「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鬥爭和其他形式的鬥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開宗明義,理論上這是武力奪來的莊園。
有個貝殼村,不少村民都是從那「號稱股份制」的公司跳槽出來的。但別人一說他們賣國,他們就有罪惡感。那麼你到底是跳槽還是逃奴呢?如果一個「股份制」公司經理的經營水平迫使你放棄了本屬自己的股份而跳槽,那麼是經理對不起你,還是你對不起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