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沒有敵人 - 不沉默的「被少數」

作者:whyuask  於 2011-8-19 03: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豈有此理|通用分類:博你一笑|已有31評論

關鍵詞:

俺就想捐個錢給俺認為的好人,居然還不得清靜了,不說話不行了,不說話就要麼「被沉默」,要麼「被少數」,太好笑了。

我沒有敵人,在這件事上,不管你的觀點如何。

而且我就要說我是一個中國人,而我來自貝殼村,來自招牌上明明白白寫著的「海外華人俱樂部貝殼村」,我不會特意為你註明:我的捐款來自部分海外華人的俱樂部之一貝殼村」、的「部分有同樣觀點(且不代表另一部分不同觀點)的網友」之一……

因為正常人都知道俺沒有要代表你們。

如果你覺得我非法代表了你,俺深表遺憾。(regret 不是 sorry,俺就是這麼討厭

多說一句俺自己觀點,不是要說服誰:
期望養的人投入感情,不希望別人只是餵豬,那麼不管你多大苦衷,在孩子最需要愛的時候你給不了她,過後再來本身就很沒道理。「無限期寄養,隨時可以要回」?這是養豬呢?又希望別人一直可以用愛心待孩子,又希望別人的感情可以隨時turn off,只有老美傻是吧?

ps: 我完全認同淘氣鬼這篇文章的說法:1、以經濟理由放棄孩子就證明你不夠愛她;2、利用孩子取移民身份的企圖十分明顯;3、作為真愛孩子的養育者,完全有充分理由相信這對親身父母(一起算)沒有足夠的品行(要麼是道德,要麼是能力)給這孩子足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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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1 個評論)

回復 wcat 2011-8-19 03:40
小朋友,我可不同意這個觀點的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3:43
wcat: 小朋友,我可不同意這個觀點的
沒關係啊,只要你不怪俺兇殘地代表了你,俺是不反對別人意見滴
回復 華東26 2011-8-19 03:46
就是豬養了兩年我還捨不得呢.
回復 wcat 2011-8-19 03:46
whyuask: 沒關係啊,只要你不怪俺兇殘地代表了你,俺是不反對別人意見滴
你也去看看我的吧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3:48
華東26: 就是豬養了兩年我還捨不得呢.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3:51
wcat: 你也去看看我的吧
其實是看過了,各人有各人的道理,沒有標準答案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8-19 04:45
嚴重同意你的觀點.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4:46
人權是非: 嚴重同意你的觀點.
  
回復 RNSandi 2011-8-19 04:51
   有自己的觀點就好!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5:08
RNSandi:    有自己的觀點就好!
   謝謝
回復 天涯看客 2011-8-19 05:26
俺出差時把狗送托狗所都得事先講好放幾天,按天數繳費。。。
回復 紅瓜片 2011-8-19 05:54
      
回復 黃笑吾 2011-8-19 06:09
哎呀,我們又要內亂,打起來了!煩!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6:28
天涯看客: 俺出差時把狗送托狗所都得事先講好放幾天,按天數繳費。。。
免費、有愛心、無限期、又隨時可取回的真不好找,好朋友都不幹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6:29
紅瓜片: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6:30
黃笑吾: 哎呀,我們又要內亂,打起來了!煩!
不至於吧
回復 Chi202 2011-8-19 07:00
好像賀家沒有把女兒賣給貝克家啊. 為什麼不能要回來?
回復 whyuask 2011-8-19 07:04
Chi202: 好像賀家沒有把女兒賣給貝克家啊. 為什麼不能要回來?
孩子不應該是一件私有物,輪不到誰賣不賣。她需要愛的時候你給不了,就別說孩子是「屬於我的」。
回復 五十仙 2011-8-19 09:02
Chi202: 好像賀家沒有把女兒賣給貝克家啊. 為什麼不能要回來?
這裡誰也沒說,賀家無權要回賀梅

其實在這裡問這個問題,不但過時(賀家早已要回賀梅),而且無厘頭。

旁觀者誰能答的出來呢?直接相關方---貝克和美國法官早在3年前用行動回答了這個問題。
回復 Matney 2011-8-19 12:53
完全贊同樓主,你可以代表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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