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同事請假出席他姐姐Glenda的喪禮, Glenda於幾天前去世,離世時才55歲。Glenda姐弟出生於離墨爾本約兩百公裡外的小鎮,父母是早期英國裔移民,經營一農場,從小在農場成長,廿多年前澳洲農業一落千丈,
姐弟離開農村,到墨爾本謀生,印象中,
Glenda是一個開朗的英格蘭式女仕,很有禮貌,一年半前,發現一腳背有一瘤,后證實皮膚癌,開刀切除,化療等,一直配合治療,但其後癌細胞轉移到脊椎丶肝臟以至大腦,又經過開顱手術,但收效甚微,離世前十天,墨爾本癌症醫院主治醫生召集所有參加治療的醫生護士丶家屬及病人本人開會,解釋治療過程,並表示已盡目前所有治療手段,亦無法控制癌細胞蔓延,已到達無醫學治療上的意義,未來只能幫助病人盡量減輕痛苦,直至死亡。
還宣布,病人如果幸運的話,能活3個月,否則最多一個月。
會後,Glenda變成一個泄氣的皮球,精神一落千丈,心中的希望完全破滅。
第十天,Glenda在絕望中離開人間。
為什么當時一定要Glenda參加會議,讓她知道真實病情,醫生解釋,病人必須清楚自己的情況,這是她的權利。但這樣等於宣判她死刑,加速她的死亡。
這與中國國內對重症病人的做法有很大的區別,我覺得善意的隱瞞是幫助病人克服心理上害怕死亡的好方法之一,也不摧毀病人的求生慾望,同時也顯出人性化一些。
事情已經過去,希望活著的人們好好珍惜生命,亦希望Glenda一路走好,去到她理想中的天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