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到底是個什麼樣的部門呢?來看看黨是怎麼說的:
「中共中央宣傳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識形態方面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1924年5月,中央正式決定分設宣傳、組織、工農等部,羅章龍為中央宣傳部部長。「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取消。1977年10月中央決定恢復成立。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國理論研究、學習與宣傳工作;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中央各新聞單位的工作;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務,配合中央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群眾思想教育工作;受黨中央委託,協同中央組織部管理文化部、新聞出版署、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領導幹部,會同中央組織部管理人民日報社、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華社等新聞單位和代管單位的領導幹部,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負責提出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法規,按照黨中央的統一工作部署,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摘自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辭典)」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誰也別想「大鳴大放大辯論」。
「文革」時曾取消過中宣部。那是一段無法無天的歷史階段,大字報鋪天蓋地。但那卻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年代,不是一個民主的時代。你只可以打著毛主席的旗幟,打倒任何你想打倒的人。結果,各派都打著毛主席的旗號去打擊別人。不僅文斗,而且武鬥。真正看出問題所在而把矛頭直接指向問題根源的人便被人殘酷殺害。張志新就是直接指出毛主席才是亂世的根源,結果被迫害致死,手段令人髮指,比迫害猶太人的納粹有過之而無不及。
粉碎「四人幫」后,恢復了中宣部。這不意味著政府恢復了法制,這隻能說是黨組織恢復了紀律,因為中宣部本來就凌駕於法律之上。
這些年來,人大代表極力提倡新聞立法。一屆又一屆,就是沒結果。原來,最大的阻礙就是中宣部。為什麼?因為,中宣部就是法律。
只要看看上面那段名詞解釋就知道中宣部有多可怕。中宣部控制國人一切思想,控制國家一切真相。想什麼、說什麼、看什麼、幹什麼、學什麼、讀什麼、寫什麼、印什麼、演什麼、唱什麼、無論你要做什麼,你都得聽從中宣部的安排。
只要中宣部的職能還如上述那段名詞解釋所言,中國就永遠沒有真正的大眾媒體監督,中國就永遠不可能成為一個法制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