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麗媛真是中國第一夫人,習近平不是中國國家主席
無論是「第一夫人」還是「國家主席」都不是中國的官職,而是俗稱。「第一夫人」這個說法顯然是借用了美國風俗,而「國家主席」這個稱呼則是地道的中國特色。
說彭麗媛真是第一夫人,是說她的經歷與風采有口皆碑。她不僅是億萬人民喜愛的民族歌唱家,而且還親臨前線災區慰問。她還擔當親善大使,愛護艾滋病患者以及宣傳戒煙。以真誠開懷的笑容親近民眾,得到廣泛的稱讚。彭麗媛不愧為中國第一夫人。
習近平於2013年3月當選國家主席,即國家元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第二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的官職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這個法定官職名稱由兩部分組成,國號與職位。請注意,職位是「主席」而不是「國家主席」。
搜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官方網站,沒有任何條文說「國家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簡稱。「國家主席」這個稱呼只是約定俗成。也就是說,「國家主席」不是法定的官職名稱,所謂的「國家主席」只不過是個俗稱罷了。
如果說「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簡稱就應該是「中國主席」。雖是簡稱,但很完整。「中國主席」仍然由國號與職位兩部分組成。
用「國家主席」這個俗稱替代「中國主席」這個簡稱也未嘗不可,畢竟「國家主席」這個稱呼已經有一個甲子的歷史了,而且「國家主席」這個職位的設立與恢復還曾經有著一段很強烈的歷史背景。但是一定要注意用法,否則就會製造病句。
比如說,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俄羅斯。這種說法問題不大。如果加上「中國」,問題就大了。那就變成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俄羅斯」,是不折不扣的病句。因為,「國家主席」的意思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家主席」的「國家」已經是指中國了,沒必要再加上「中國」。那豈不成了「中國中國主席」?
就如同常說的「某國駐華大使」或者「某國總統訪華」,「華」就是中國。比如說,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用簡約的方式說,俄國總統普京訪華。沒必要在「華」前面再加上「中國」,那豈不成了「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訪問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俄羅斯」是病句,「中國國家主席」是一種不正確的說法。
在國內平常情況下,直接說「習近平主席」就行了,沒必要加上個「國家主席」。為什麼要說「國家主席習近平」?是不是想強調習近平主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而不是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
其實,「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這種說法也很啰嗦。除了國務院,在全國各級政府里以及在全黨各級組織里沒有其他「總理」的職稱。「總理」一職只在國務院里有,「總理」就已經表明「國務院」了。按照憲法第三章第三節第八十五條的說法,國務院就是中央人民政府。那為什麼不說「中央人民政府總理」?因為總理就是政府首腦,沒必要在「總理」前面再加上「政府」。說「李克強總理」就行了,沒必要說「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再簡單一點說「李總理」就更好了。
在國內,習主席一般以黨內身份視察各地。黨內只有一個「總書記」,可以說「習總書記視察某地」。沒必要說「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同志視察廣東」,「總書記」就已經表明「中共中央」了。
如果是在早些年,可以用「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同志深入鄉村視察」這種說法。這說明視察者是浙江省委書記,而不是正定縣委書記。這要不說清楚,那就把書記的領導範圍給搞差了。如果光說「習書記深入鄉村視察」,不知道這位書記領導著一個多大的黨組織。雖然都叫書記,可是縣委書記跟省委書記的領導範圍差距就大了。「省委書記深入鄉村」就說得通。因為省會一般都是大都市,從大都市到偏遠的鄉村可以說「深入鄉村」。而縣委書記「深入鄉村」這個說法就不太合適。那年頭,正定縣委書記的家大概就住在「深入的鄉村」里。
所以,對國內,直接就說「習總書記」、「習主席」、「李總理」就可以了。說「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同志」、「國家主席習近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有點啰嗦了,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就是病句了。
有關外事,可以用「中國主席習近平」這種說法,也可以用「中國總理李克強」這種說法。正式稱呼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的官職就應該用全稱。
可以用全稱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也可以用簡稱說「中國主席習近平」,還可以用俗稱說「國家主席習近平」,但不可以亂稱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一般情況下,盡量使用簡約的說法。比如說,中國主席習近平會見俄國總統普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