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1949年大陸人相食見証(二)------黃河清著

作者:歷史學子  於 2010-10-22 01: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2評論

余鴻德說:當年信陽庫里有糧10 億多斤,當年產量29 多億斤,共40 億斤。守著這麼多糧食還餓死人,真不應該。如果開倉放糧,就不會餓死人。……饑民看著糧庫里有糧,也沒有人想到搶糧食。有的農民坐在旁邊等著政府開倉放糧,他們坐在糧庫旁邊喊:「共產黨,毛主席,救救我們!」有人就餓死在糧庫旁邊。(據《墓碑》第23頁。)
    
    在飢餓中,各地都有人吃人的事件。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縣共發現吃死人肉的情況20 多起。據中央工作組魏震報告,鹿邑縣從1959 年10 月到1960 年11 月,發現人吃人的事件6 起。馬庄公社馬庄大隊龐王莊貧農王玉娥(女,18 歲),於1960 年4 月19 日,將住在旁院的堂弟弟王懷郎(5 歲)活活地溺死煮吃了。懷郎的親姐姐小朋(14 歲)也因飢餓難忍吃了弟弟的肉。(據《墓碑》第?頁)
    
    (19)60年12月22日:除民間大批腫、死而外,(河南)商城發生人相食的事二起,19日城內公布,據說22日要公判。一是丈夫殺妻子,一是姑母吃侄女。(據《顧准日記》第58頁,顧准著,經濟日報出版社1997年版。)
    
    
    四川人相食
    鄧自力(原四川瀘州中共地委書記)說:
    ……後來,賣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發生了。宜賓市就發生了將小孩騙到家中,整死煮熟後作為兔肉到街上賣的事。
    長寧(縣)是個爛攤子,20多萬人口就餓死了7萬多。腫病流行,省委調撥了些糧來,社員又無錢買……
    (據鄧自力著《坎坷人生》第130頁、194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
    
    1960年3月26日灌縣縣委辦公室關於「兩起不正常死亡事件」給溫江地委辦公室的報告:
    蒲陽公社八管區三隊潘素華,女性,現年41歲,地主成份…………3月16日晚,(其夫)唐前武落水淹死,……潘素華……把墳墓挖開,將頭、四肢砍下,並挖取肚腹及全部上軀背回家中煮熟自食外,還假以熊骨(肉)出售,以1.5元1斤,共賣了11斤12兩……鑒於潘素華抱有深入骨髓的階級仇恨,……為了及時有力的打擊敵人,已將潘素華依法逮捕。
    崇義公社三管區二隊富裕中農周玉光,女,現年39歲。……3月16日下午竟將該隊杜之田已死兩天的小孩(兩歲多)從埋處挖出,砍去頭部、四肢並將肚腹挖出丟在河裡,將身拿回家煮吃……」
    (據《麥苗兒青菜花黃——川西大躍進紀實》,東夫著。轉自大飢荒檔案館www.chinafamine.net)
    
    
    貴州人相食
    貴州省湄潭縣在1959年11月至1960年4月初,餓死120451人。中共當局和以後湄潭縣編篡的《湄潭縣誌》稱此為湄潭事件、「五九事件」。
    當時全縣總人口60萬人,其中農業人口57萬人。湄潭事件中餓死的12萬人佔全縣總人口20%強,占農業人口22%。全縣死亡絕戶2938戶,遺下孤兒4737人。「最為慘絕、目不忍睹的是出現了人吃人的事件。」
    湄潭縣1959年糧食只收了3.22億斤,比上年減少32.6%,湄潭縣委主要負責人上報為8.462億斤,虛報5億斤。為了兌現8億多斤總產,在全縣開展反瞞產私分和反盜竊運動,動用各種手段以至酷刑整肅打擊不跟著說謊作假的幹部和因飢餓偷吃食物的群眾。這些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等。非法關押2729人,關死200餘人。全縣活活打死1324人,打傷致殘175人。
    1960年元、二月份全縣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許多農民全家死絕,床上地上擺滿死屍。整個農村哀鴻遍野,餓殍盈地。中共湄潭縣委組織成立的各地各種糧食搜查隊、打虎隊,依然闖進農民家裡翻箱倒櫃,沒收財物,把凡能吃的東西全部收光。
    1960年4月,中共貴州省、地委工作組到湄潭縣調查,湄潭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讓與工作組接觸,把餓得快死的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裡就關死36人。屍體丟在土坑消洞里。綏陽公社兩個大消洞里,丟了幾百具屍體,有未斷氣的也往裡面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據大陸《炎黃春秋》2008年?期,劉興盛文「貴州湄潭事件:一個縣餓死12萬人」。)
    
    (湄潭縣)殺人而食者達16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無法統計。(據《墓碑》第511頁。)
    
    
    甘肅人相食
    甘肅《通渭縣誌》記載:
    (1959年)4月,人口開始外流、死亡。
    是年底,全縣糧食實產8,300多萬斤,虛報1.8億斤,徵購3,800多萬斤(占實產45.6%);人均口糧20來斤,致使人口大量死亡。但當時的省、地、縣委不承認通渭的實際問題,反而一律認為是「富裕中農和五類分子」在糧食問題上搗鬼。組織「千人整社團」,在農村普遍召開「千人鬥爭大會」、「萬人鬥爭大會」,錯整了一批幹部和群眾,並翻箱倒櫃,遍搜糧食,拷打群眾,致使人們持續浮腫、外流、死亡,許多地方出現人相食。
    
    作家沙青在獲1988年大陸「中國潮」報告文學一等獎的《依稀大地灣》文中記錄: 
    我已見過這部縣誌的主要編纂者張尚質。他說他對娃娃談起餓死人、人吃人的這一慘狀。娃娃聽了只笑笑:「人吃人?狼才吃人,人怎麼吃人?」
    ……在縣誌的編纂中,他用的只是簡略了又簡略的筆法。那「千人整社團」、「萬人鬥爭大會」是怎樣的喪心病狂、胡作妄為啊!他們到老百姓家何止翻箱倒櫃、掘地挖牆地搜刮糧食,他們完全變成了一群野獸,把拿不出糧食的婦女,剝光衣服,用繩子紮起陰毛拉出去遊街示眾!要麼整死,要麼餓死,只能在這兩者之間選擇。有的人被活活捆死、弔死、打死了。更多的人有糧不敢吃,有野菜不敢挖,有路不敢逃,只能老老實實地餓死。
    「這是今古奇觀!今古奇觀啊!就是那滅絕人性的惡行,當時的工作組記下了128種!」張尚質說著說著,抑制不住地悲憤地要喊,站起來喊。
    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里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里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大大,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
    (寺子村婦聯主任說)「1959年11月到臘月,死的人多。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淚。餓死老人家的,餓死婆娘的,日子過得糊裡糊塗。把人煮了吃,肉割來煮了吃……人什麼也不想,什麼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殺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腫,中毒,不像人樣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裡慘的,吃過就後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里住不下去,沒人理他,嫌他臟。」 「……那時候餓死也不知道往外跑。人都怕事,當時也是相信政策,只想共產黨把人從水深火熱中救出來,不會把人往死里餓。」
    
    中共延安時期老幹部李磊,1956年至1961年間,任中共臨夏回族自治州書記處書記。她說:
    ……不少地方發生人吃人的事件。臨夏市全市10個公社,41個生產隊,588人吃掉337具屍體,其中,僅紅台公社就有170人,吃掉屍體125具、活人5名。小溝門生產隊8個作業隊,有6個隊發生吃人的情況。23戶吃掉57人。有的父子、母女、夫妻、兒女、姐妹相互殘食。有的吃剛死的人,有的吃埋了7天的人,甚至埋了一個月的人也被吃了。癿藏錦光生產隊,馬希順吃了病人的屍體,自己死了,全家11口人也全部死掉。社員白一努先後吃了8個死人,其中有父、妻、女、三代人。癿藏公社貧農社員馬阿卜都,餓得奄奄一息時,囑咐其女馬哈素非說:「我身上的肉沒有了,我死後可把我的心挖出來吃。」馬死後,其女就把他的心挖出來煮了吃了。癿藏公社團結生產隊貧農社員馬一不拉夫妻二人把自己14歲的女兒活活吃掉,馬死後又被其妻吃掉。紅台公社小溝門作業隊李尕六吃了自己的兩個死孩子。李尕六死後又被社員胡八吃了,胡八死後,又被肖正志吃了。(據李磊著《悠悠歲月》,1999年,在大陸自費印製。轉引自《墓碑》第130—132頁。)
    
    新華社高級記者楊繼繩著文「通渭問題——「大躍進」五十周年祭」,對甘肅省通渭縣餓死人導致人相食作了記錄:
    甘肅通渭縣在1959年到1961年的大飢荒期間,發生了與河南的「信陽事件」同樣慘烈的事。通渭餓死人數佔總人口近三分之一,遠遠高於信陽八分之一的比例,甚至還發生了人吃人的慘劇。事情曝露以後,中共中央和中共甘肅省委將這個事件稱之為「通渭問題」。
    1965年7月5日,中共通渭縣委就此事件寫出報告《通渭的歷史經驗教訓》: 「全縣人口死亡60210人,死絕了 2168戶,……(《中共甘肅省委文件》甘發[65]347號: 《甘肅省委關於報送「通渭的歷史經驗教訓」的報告》)
    當時餓死多少人叫「病」了多少人,不能說餓死人。縣裡指示:「要把他們全部埋掉,『病』一個埋一個。」縣委還指示,只能說這是打掃衛生,不能說是掩埋死人。
    敬根年老人退休前是縣人大主任,當年是省冶金廳幹部,是派來解決通渭問題的工作組成員,他說:1959年秋天,他們來這裡看到炕上、路上、田間、地頭,都躺著人,死人活人不分。工作組給還活著的人灌湯搶救。當時不怕死人怕活人。死人太多了,不怕。活人要吃人,害怕。人吃人的事發生不少。1960年2月,他到中林大隊(屬城關公社)搶救人命,大隊長劉廷傑把他們領到王家莊,看到一家煙囪里冒煙——那時候幾乎家家是見不到炊煙的。他們進去的時候看鍋里正煮著啥,大隊長劉廷傑揭開鍋蓋的時候,他們看到鍋里煮的是人肉,記得吃人肉的那女人是個麻眼兒。敬根年強調說:「這是我親眼看見的。」
    1980年,新華社記者傅上倫、胡國華、戴國強三人到通渭採訪,隴陽公社王書記對他們說:「三年困難時期,我家那個村裡一個不到30歲的婦女,把自己女兒的肉煮了吃了。她男人從新疆回來找女兒,村裡人都替她打掩護,瞞過去了,因為村裡吃人肉的不少。那時人餓急了,餓瘋 了,提著籃子出去,看看倒在路邊的死屍上還有可吃的肉,就割回家去。你們去看看公社門外曬太陽的人,他們中間有一些人是吃過人肉的。」王書記當年在引洮工程上勞動,回家一看,老婆、妹妹、孩子都餓死了,全家一共餓死五口人。(傅上倫、胡國華、戴國強:《告別飢餓》第2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版。)
    1958年,通渭縣的縣委書記是席道隆,……成立了「萬人整社團」,到各生產小隊和農民家裡搜糧食,……當時的口號是:「寧欠血債,不欠糧食。完成糧食任務就是血的鬥爭。」……實施各種酷刑:竹籤子插指頭、站冰塊、雪裡埋人、打夯、拔鬍子等120多種。搜糧活動一共搞了40多天。……全縣50個公社黨委書記當中,有11人有人命案件,共打死、逼死了79人。……隴陽公社黨委書記李生榮打過53人,打死逼死12人。……(中共中央文件中發[60]364號:《中央批轉甘肅省委關於通渭縣委完全變質的情況報告》,1960年4月。)
    (載大陸《炎黃春秋》2008年第10期。)
    
    
    湖北人相食
    李金玉(1960年代任湖北洪湖縣委書記)晚年說:
    (鍾祥縣)一個農民餓得沒有辦法了才人吃人,這有文件的。鍾祥縣委就此事給地委打了報告,薛坦(荊州地委書記)當時拿它沒當個事,但省里曉得這個事情了,追查這個事,薛坦才沒得辦法,派了地委宣傳部部長張紹武去鍾祥檢查,檢查以後,事實確鑿。但還有極左分子看了內部文件后說,社會主義怎麼會餓死人啊?這是誣衊社會主義。這文件不準在外說。(據朱健國文《世間已無李金玉——關於「京鍾荊餓死近10萬人」的背景故事 》,載《山西文學》2005年第1期。)
    
    
    江蘇人相食
    江浙素稱魚米之鄉,宜興是江蘇最富饒地區,也出現人相食。江蘇省委農村部孫海光在一份報告中寫道:
    ……堰頭公社大儒大隊貧農女社員孫來弟,丈夫浮腫病嚴重,不能起床。今年4月1日晚上,她用棉襖把丈夫悶死後,將內臟拿出來煮吃。銅峰公社黃童大隊貧農社員盧洪生患浮腫病,用剪刀將兒子喉管剪斷後,也把內臟拿出來吃了。(據《墓碑》第353頁。)
    
    
    廣東人相食
    廣東人民出版社何天靜……是羅定人,發生羅定事件時他在上高中。當時他在郁南縣看到一個法院的布告,一個老太婆把孫子的屁股割下來煮了吃了,被判死刑。
    (羅定縣)建城公社永高大隊社員曾北數臨死前兩天,躺在床上哭喊:「共產黨,給我一點糧食吧!」叫了兩天得不到一點糧食而死去,群眾談起來仍痛哭流涕,非常悲憤。棄兒一度極為嚴重。縣委、縣人委和各機關門口都發現被棄的小孩。半年以來,全縣先後發現劏小孩,吃死屍,吃人肉的事件7起。(據《墓碑》第365、367頁。)
    
    
    山東人相食
    (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兼省長)趙健民在一次發言中說:據不完全統計,從1958年冬到1960年上半年這一年半時間內,全省非正常死亡65萬人,外流109萬人,人吃人的現象有文字材料的就有23起,沒有文字但有口頭彙報的還有十多起。(據《墓碑》第408—409頁。)
    
    濟寧市檔案局•地委永久全宗號4•卷號238•《濟寧地委關於人口死亡、外流、疾病和生產力破壞情況》:金鄉縣卓庄村有個社員……餓得實在沒有辦法,扒出一個死小孩煮著吃了。(據山東師範大學碩士論文:濟寧地區1959年糧荒問題研究。作者:王東艷,指導老師:郭大松。)
    
    
    雲南人相食
    (瀘西縣)到1958 年12 月底,共發生腫病33203 人,腫病死人5123 人,其它死亡3295 人,無病餓死3336 人,共計11775 人。佔全縣人口的7.34%。全馬公社共死亡4424 人,佔全公社總人口的12%,中樞公社死亡2177 人,占公社總人口的8%。最嚴重的腳冊、山口管理區,死亡人數佔總人口的20%。有的餓得沒辦法上吊自殺,有的帶孩子去找野菜,把小孩丟在山上,兩天後,小孩在山上餓死,大人在家裡餓死。有的把死人煮了吃,有人把孩子殺死本人投案。(據《墓碑》第?頁。)
    
    
    廣西人相食
    1967年秋至1968年8月,文化革命期間,廣西發生大規模屠殺與人相食。
    在階級鬥爭為綱的理論指導下,廣西兩派群眾組織「聯指」(保皇派)和「4•22」(造反派)斗的你死我活,「聯指」在軍隊的支持下,以革命的名義屠殺「4•22」成員、同情者以及地富反壞右五類份子和他們的家屬至十餘萬人。殺人方法以原始手段、冷兵器和現代火器結合,或用刀槍棍棒擊打戳割,或用步槍擊斃,或用機槍掃射,或用炸藥爆破,或推下礦井山洞,或驅趕河湖淹溺;生前死後或剖腹取肝、割肉挖眼、切乳剜陰、斬首示眾;腥風血雨,直如人間地獄。
    屠殺的同時,吃人成風。
    
    武宣縣大規模吃人肉事件。
    
    據中共廣西整黨辦1987年編印的《廣西文革大事記——1968年》:
    6月15日武宣縣發生了大規模吃人肉的野蠻事件。五星大隊「聯指」民兵李坤壽,彭振興,李振華等將「造反大軍」劉業龍,陳天掌等4人拉到三里圩游斗。在車縫社門口,劉業龍,陳天掌等四人被兇手打死。李坤壽等拔起尖刀,挖死者的肝,割他們的肉,拿回大隊部去會餐品嘗。
    桐嶺中學副校長黃家憑……,「文革」開始被打成「叛徒」,因同情「造反大軍」於7月1日晚被學校革籌副主任謝東主持批鬥殺死。翌日晨兇手黃佩農、張繼鋒等挖他的肝,剝他的肉,只剩下一副骨骼。接著一批人在學校宿舍屋檐下用瓦片烘烤人肉人肝……  
    又如7月17日上江大隊「聯指」頭頭組織批鬥「造反大軍」廖天龍、廖金福、鍾振權、鍾少廷等四人,一幫兇手把廖天龍等四人殺死後拉屍體到平昭碼頭,有李燦熙、徐達財、樊榮生等人割下死者的肉肝和生殖器,拿回大隊部煎炒猜碼會餐。參加吃人肉宴餐的有陳達財等23人。
    …… 中央「七•三」布告下達后,「聯指」又調動貴縣、桂平縣「聯指」武裝民兵500多人前來支持「剿匪」。幾天時間「造反大軍」蕩然無存,打死殺死523人,其中被吃掉肉肝的75人。
    隆安縣、大新縣、上林縣、武鳴縣、浦北縣、靈山縣、貴縣的《文革大事記》記錄了吃人事件。
    1968年3月23日晚上9時,隆安縣布泉區武裝部長黃以荃主謀策劃,指揮該區高峰鄉(后改為大隊)鄉長兼民兵營長周朝珠和布泉鄉黨支書隆秀佳兩人組織民兵黃光權、馮品業等人將高峰鄉四類分子梁受玉、韋信家兩人綁架到龍厚山(地名)打死後剖腹取肝、膽煮食,為了殺人滅跡還將屍體丟下深洞。……該區從1968年3月下旬至5月發生殺人剖腹取肝膽的事件11起21人。
    1968年4月25日,浦北縣北通公社定更大隊分四批殺了24人,並剖腹取肝煮食飲酒,全社被殺害180人,兇手劉維秀、劉家錦等人把劉振堅打死後,對其未滿17歲的女兒,進行輪姦,然後打死,並剖腹取肝、切乳房、割陰部。策劃者和兇手還對剩下的寡婦,女兒勒令改嫁,並徵收改嫁費(證明費)。
    (1968年)5月28日,大新縣昌明公社,大隊民兵趙榮廷指派趙興廷等20多個民兵搶殺何以路等3人,殺害后還割腹取肝,陳屍野外的事件。全地區在5月、6月份共打死和迫害致死3152人。
    1968年7月30日至8月7日上林縣「聯指」總部調動400多人到南寧市參加圍剿「4•22」的武鬥,武鬥中上林「聯指」有4個陣亡。上林「聯指」分別於8月2日在上林縣城,8月3日在巷賢區,8月7日在喬賢區召開三次聲勢浩大的「追悼會」,共打死 「4•22」「四類分子」(地富反壞)103人,其中:8月1日打死4人,8月2日打死13人;8月3日打死13人;8月7日打死78人。殺人手段野蠻殘忍、罕見。比如16 歲的農中學生覃恆河被拉到潘連標(「聯指」陣亡民兵)墓地,當場槍殺陪祭。喬賢大隊的蒙光忠被打死後,還被兇手剖腹取肝煮吃。古樓大隊潘展才、潘展光、潘海青、潘棉波等4人被打死後不準家屬收屍埋葬,強迫死者親屬拿出柴火500斤,黃豆5斤,火油5斤,然後強迫潘成昌用火燒自己親生兒子潘展才、潘展光和兄弟潘海青、潘棉波的屍體,燒了兩天多,他邊哭邊燒,泣不成聲。原獨山大隊黨支書蘇蘭生被塞進豬籠來回翻滾,然後兇手用鐵釘把他雙手釘在牆壁上致死……。
    武宣、靈山、貴縣和武鳴華僑農場有一百多個幹部群眾被兇手挖肝割肉去吃個精光。貴縣一個兇手還深藏兩個人肝到1983年處理文革遺留問題的時候才被迫交出來。
    (以上據吳若愚文:《廣西文革殺人》,載美國《北京之春》2003年8月號)
    
    武宣縣上江鄉會餐人肉宴。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18頁記:
    1968年7月17日,在三里區上江鄉門前開批鬥大會,在批鬥中亂棍打死廖天龍、廖金福、鍾振權、鍾少廷,四具屍體肉被割拿回大隊部廚房煮兩大鍋,有二、三十人參加吃。在眾目睽睽之下,膽敢在區、鄉基層政府所在地烹人肉,集體會餐,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 (據《紅色紀念碑》第73頁,鄭義著,台灣華視文化出版公司,1993年版。)
    
    上思縣革命委員會殺人剖干煮食會餐。
    《欽州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記:
    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縣革委會……召開「群眾專政」 大會公開殺害12人,並將部分死者剖腹取肝,拿到縣革委會飯堂煮食。食肝者中竟然也有縣社領導幹部。(據《紅色紀念碑》第340頁。)
    
    思陽公社武裝部長王昭騰布置殺人食肝。
    《欽州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記:
    (上思縣)思陽公社武裝部長王昭騰下到和星大隊布置殺人,當晚殺了鄧雁雄1人,並開腹取肝與兇手一起煮食。他還勉勵大家都要吃,說吃了人肝膽子就大。次日,王又布置殺害4人,剖腹取肝,傳令每兩、三個生產隊分1人肝吃,以示「共同專政」。(據同上。)
    
    鐘山縣清塘鄉新竹村四哨自然村易晚生活剖鄧記芳挖肝而食。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21、27頁所記和旅居美國作家鄭義1984年6月5日與易晚生交談:
    ……五、六個人用松樹壓住了他的手腳,易晚生用菜刀將鄧記芳的胸部剖開……
    ——這就是易晚生啦?瘦小而乾癟的老頭兒。……也是該頤養天年的年紀了。可你為何要下手殺人取肝?老人的開場白極英勇豪邁無畏 :「對,什麼我都承認1我反正86歲了,反正活夠了,還怕坐牢?」說罷,老人挑戰似地望著我。……「——為什麼要殺他?他父親上山當土匪,…是我殺了他。誰來問也是這個話。……不怕,幹革命,心紅紅的!毛主席不是說:不是我們殺了他們,就是他們殺了我們!你死我活,階級鬥爭!……我犯了錯誤,應該由政府來殺,不該由我們來殺。……我動的手。頭一把刀割不動,扔了。第二把刀才剖開。……心肝取出來,切成手指頭粗細,群眾都來搶……。
    我給老人和他的老石磨、爛傢具拍了照。
    (據《紅色紀念碑》第39-40頁。)
    
    武宣縣甘祖揚生割活人甘大作生殖器。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21頁記:
    1968年7月X日,通挽區大團村第7生產隊甘剋星組織開會批鬥甘大作,后將甘大作拉到附近田邊,甘業偉喝令甘大作跪下,當甘業偉一棍往甘大作頭上打去時,尚未死,甘祖揚(大呼:七寸是我的,誰也不準割)即動手脫甘大作的褲割生殖器,甘大作哀求說:「等我先死去嘛,你們再割。」甘祖揚卻無動於衷,慘無人道的繼續割去甘大作的陰部,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慘叫聲掙扎,令人毛骨悚然。甘維形等人爭著割大腿肉,甘德柳剖腹取肝,其他人蜂擁而上將甘大作的肉割光,生割活人殘忍至極,觸目驚心,慘不忍睹。(據《紅色紀念碑》第73頁。)
    
    吃人肉出名陞官的武宣縣女革委會副主任。
    ……據傳專吃男性生殖器的……女革委副主任王文留……,在官方文件(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23、27頁)中,我找到了如下簡述:在濫殺大吃的狂潮中,東鄉區三位刁姓小派逃上駕馬山。1968年7月10日,東鄉區武裝部長……命令上山「剿匪」,圍捕逃亡者。……羅先權用5寸刀挖割刁其棠的心肝,用竹籮裝著,由隊員黃廷傑背回區公所,分一些給區組織委員覃榮光,當天晚上糾察隊員在區公所伙房圍鍋煮來吃,加強民兵班隊員王文留還拿著兩片人肉回家給其母吃。女民兵王文留,以吃人肉出名之後,步步高升,最後竟官至武宣縣革委會副主任。……縣整黨辦……稱當時全縣「確有吃生殖器之風,但王文留當年僅18歲,還是個未出嫁的姑娘,想來是不可能的。經落實她確實吃過人肉,已清除出黨,清除出幹部隊伍;現在柳城縣一個水庫當工人。」(據《紅色紀念碑》第74、75頁。)
    
    武宣縣武宣中學學生吃教師吳樹芳、吃學生張富晨。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22、26、27、28頁記:
    1968年6月18日,武宣中學(教師)吳樹芳在批鬥中被打死後,肝被烘烤藥用。
    (6月21日,東鄉區上棉村召開批判武中學生張富晨的大會……將張打昏)兇手黃培剛則用5寸刀朝張的胸部捅一刀……取出心肝。隨著廖水光割去張的下陰,其他人即蜂擁而上把肉割完。
    (尚文大隊獨寨村小學教師)張伯勛被打死後,肉肝割光,最後只剩下大腸和小腸。肇事者兇相猙獰地高舉起張伯勛的大腸……「你們看,這是張伯勛的腸子,多肥呀!」隨後拿回家煮吃。
    (據《紅色紀念碑》第69、71頁。)
    
    武宣縣桐嶺中學黃家憑校長遭學生分食凈盡。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18、27頁記:
    1968年7月1日晚8時,在桐嶺中學十丙班教室批鬥(副校長)黃家憑。校「革籌」副主任謝東主持了會議……,(學生)覃廷多等4人,各持棍棒押解黃出會場,行至電話室門前時,覃廷多喝令「打」,聲落棍下……將黃家憑亂棍打死。……將一個老幹部黃家憑的肉割光……只剩骨骼……。7月2日在桐嶺中學廚房周圍、宿舍檐下,用瓦片烘烤人肝人肉的情況,舉目可見,血跡斑斑,腥風飄蕩,火煙繚繞,焦味充溢,陰森恐怖,令人不寒而慄。(據《紅色紀念碑》第80、82頁。)
    
    《欽州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記錄了:
    靈山縣檀墟、新墟兩公社(殺人剖腹食肝)22例。
    合浦縣石康公社(殺人剖腹食肝)18例。
    浦北縣北通公社定更大隊(殺人剖腹食肝)19例。
    欽州縣小董農場(殺人剖腹食肝)3例。
    (據《紅色紀念碑》第339-340頁。)
    
    武宣縣遭吃者64人名單。
    這份64人名單是武宣縣「處遺辦」1983年7月4日初步統計的,統計人:陳紹權。後來落實的是76人名單,也是遠非完備的。
    黃茆公社9人:黃禮康、覃偉成、黃德安、黃德惠、覃乃光、黃榮昌、覃世情、覃會文、覃守珍。
    二塘公社2人:覃國良、方宏南。
    武宣公社9人:韋尚明、譚正清、黃振基、譚啟榮、覃榮生、盧漢才、陳魁達、黃志華、郭繼基。
    武宣鎮6人:覃乃武、周石安、周偉安、楊貴才(?)、湯展輝、梁文振。
    三里公社10人:廖金福、鍾振權、鍾少廷、廖天龍、陳承雲、陳漢寧、陳徐建、李占龍、李錦良、陳天長。
    東鄉公社8人:雷炳緒、吳華堂、、刁其棠、劉達瑞、劉茂槐、張福展、李瑞仔、劉業龍。
    祿新公社2人:林信忠、梁道邦。
    桐嶺公社3人:韋國榮、廖耐南、譚世譚。
    通挽公社11人:陳國勇、張文美、張永亨、甘加杞、甘大作、陳光厚、張孟團、陳炳現、覃和家、覃允琢、陳天然。
    國家幹部4人:黃家憑(桐嶺中學)、吳樹芳(武宣中學)、張伯勛(黃茆小學)、韋金光(思靈衛生所)。
    其中吃肉后(遭)砍頭的1人,(遭)挖心肝的56人,(遭)割生殖器的13人,(遭)全部吃光的18人,(遭)活割生剖的7人。
    (據《紅色紀念碑》第96頁)
    
    武宣縣因吃人肉受黨紀、政紀處分者130人名單。
    《武宣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件》第29、30頁記:
    中共黨員幹部因吃人肉開除或清除出黨者27人:韋善端、韋習梅、覃明貴、覃大浪、覃志田、黃啟煥、覃天英、覃揚美、韋仁生、韋保勝、韋忠局、方健、韋榮昆、黃忠寬、
    黃春聯、黃恩范、黃有福、傅屏坤、譚紹雅、羅茂熙、蘇宏強、何振傳、廖國榮、廖榮保、翁梅桂、何超、覃榮光。
    非中共黨員幹部因吃人肉受行政記大過、開除、開除留用者18人:甘蘭光、甘紹典、李漢南、何德懇、韋世銳、何開美、梁干仁、覃克開、蘇啟明、潘業球、余悅榮、潘業仁、華燦勛、覃廉風、黃德才、黃祖流、韋德浩、雷迅培。
    中共黨員工人因吃人肉受開除清除出黨、留黨察看者5人:龍集、陳德星、梁家力、韋祖美、郭運虎。
    非中共黨員工人因吃人肉受行政記大過、降工資、行政開除留用者21人:譚振芳、
    林廣發、鍾桂華、覃素文、蘇炳芳、廖志明、雷桂源、陳振夫、賴錦池、黃元好、莫修理、萬寶先、曾發揚、黃忠基、梁任興、黃合意、原廉超、莫永興、覃許穆、甘靈生、黃海初。
    中共農民黨員因吃人肉受開除清除出黨者59人:何少海、蘇炳定、覃允雅、蘇大促、潘宏珠、陸祖瑞、吳順純、黃有成、黃瑞友、黃善格、黃恆榮、黃炳甫、韋昌體、韋福固、韋可能、韋倫想、張大祿、覃定民、覃玉祿、覃紀更、覃善奎、李燦生、廖太成、梁瑞堂、廖家道、廖朝仁、臧文杯、張振蕩、陸瑞明、陸瑞硬、陸瑞軒、陸瑞寧、陸世調、賴永福、黎保清、羅文秀、羅先全、何開少、何德南、何德英、樊明光、方寬堂、甘賢眉、甘樹程、藍太興、莫桂、黃世福、韋炳亮、韋昌喜、覃漢強、覃壽棉、李明、張超旋、陸運初、
    陸瑞路、陸瑞說、樊漢安、甘家黨、盧志遠。
    (據《紅色紀念碑》第100頁。)
    
    
    廣東佛山吃嬰兒湯。
    (原始資料網上已刪。當時有體制內媒體報道當局對此的說明、半默認。請知情者提供確鑿的文字資料。謝謝。——HHQ65@HOTMAIL.COM九曲澄。)
    
    2009年冬月三稿
    
    【首發:自由聖火】 _(博訊自由發稿區發稿)

(此為列印板,原文網址:
http://news.boxun.com/news/gb/z_special/2010/10/201010210532.shtml)

博訊是暢所欲言的場所、所有文章均不一定代表博訊立場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0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jiandao 2010-10-25 23:01
this is history!!!
回復 笑臉書生 2010-10-27 11:53
痛心疾首,可悲的民族。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3 01:5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