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革命的生意經
一般認為,從一九四○年冬開始,皖南事變前後,國民黨政府就停止給八路軍發軍餉,用老毛的話說:「蔣委員長不給我們開飯了。」實際上,筆者懷疑,即使國府按原額準時地付給八路軍軍餉,也是杯水車薪。因為那時八路軍已經擴展到幾十萬人了,國府當然不會按這個數字給錢吧。那時整個陝甘寧邊區窮到沒有飯吃、沒有衣穿的地步。老毛情急之下,將南漢宸委為陝甘寧邊區財政廳長兼邊區參議會秘書長。南氏掌印后,就「新官上任三把火」,立即扭轉了邊區的財政窘境:
第一把火是糾正「片面施行仁政」的作法,組織征糧工作團下鄉,讓老百姓把手裡的糧食「自願」地交上來。例如有些地方志或文史資料中曾寫道:「群眾寧肯以野菜度日,也不讓八路軍子弟兵挨餓。」這真是絕妙極了。
第二把火是趁日偽軍控制山西及蘇北的池鹽產地之際,集中收購陝甘寧地區池鹽產地的民間產鹽,同時組織部隊打鹽,然後將鹽價提高一倍。山西方面的國民黨部隊不同意這一價格,南氏便下令不準外運,直到國民黨部隊的庫存告罄,邊區政府自然發了一筆鹽財。筆者在《謝覺哉日記》中曾看到一些有關鹽品買賣的有趣記錄。
第三把火便是由邊區政府統一進行所謂的「土特產經營」。邊區政府里一直有人反對經營土特產這種生意,有幾位老同志還給老毛寫了兩封信,曆數經營土特產的弊端。另外,西北局的一些領導,包括司令員高崗在內,都是這個意見:「寧可餓死,也不能做這個買賣。」為此,老毛又召見南漢宸,囑咐說:「我們要向人民說清楚,向全體幹部說清楚,使大家都了解,我們不得不這樣做,完全是為了抗日和革命。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必須犧牲一切。」
有了老毛的支持,南漢宸便依靠經營「土特產」籌措到錢財,用這些「土特產」從國民黨地區交換過來革命所必不可少的軍用和民用物資。一般認為,販賣土特產的收入要佔到邊區財政收入的半數以上,個別時候要佔到三分之二左右。南漢宸因扭轉邊區財政狀況,「功」不可沒,而得到老毛的特別器重。一次江青見到南漢宸夫人王友蘭,曾拍著她的肩膀,豎起了大拇指說:「你的愛人真行,毛主席誇獎他,說他是這個!」建國以後,南漢宸因有此救黨大功,被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首任行長之職。
四、外人日記中的有關記載
塔斯社記者、莫斯科駐延安的特派員彼得·弗拉基米若夫尤在他的《延安日記》里對此有詳細的描述。《延安日記》里曾寫道:「到處在做非法的鴉片交易。例如,在茶陵,遠在後方的一二零師部,撥出一間房子來加工原料,製成鴉片后就從這裡運往市場」,「政治局已經任命任弼時為鴉片問題專員」。
當彼得問及毛澤東:「特區的農民往往由於非法買賣鴉片受到懲辦,而現在甚至是GCD領導的軍隊與機關也在公開地生產鴉片---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時,老毛沒有吭聲,一旁的鄧發代毛回答說:「從前特區只是把鹽和鹼運往國統區。我們一掛掛大車滿載著鹽出去,帶回來的錢袋卻是癟的,而且還只有一個錢袋。現在我們送出去一袋鴉片,就能夠帶回滿滿的一車錢。我們就用這些錢向國民黨買武器,回頭再用這些武器來收拾他們!」
下面的幾段均摘自《延安日記》:
「中共政治局甚至批准,要加強發展公營的鴉片生產和貿易......要在一年內為中央政府所轄的各省的市場(叫作對外市場)至少提供一百二十萬兩的鴉片......」
「鴉片的事情,就是說罌粟的種植與加工,大部分將由部隊來做管。賀龍的一二零師所在地是最主要的提供鴉片的地區(這個師已長期做這項生意)......」
「毛澤東同志認為,種植、加工和出售鴉片不是件太好的事情。可是,毛澤東同志說,在目前形勢下,鴉片是要起打先鋒的、革命的作用,忽視這點就錯了,政治局一致支持中共中央主席的看法。」
此外,彼得還寫道:「解放區出現了一片怪現象。中共的部隊同樣也出現了這種怪現象。他們全都在儘可能地與淪陷區的日軍做生意┅┅實際上晉西北各縣都充斥著五花八門的日貨,這些日貨都是由淪陷區日軍倉庫所直接供應的......」
從彼得的日記來看,鴉片的種植地區除了陝北外,晉西北也是個很重要的產區,主要還是因為這些根據地比較偏僻,日本人也來打擾得少,便於進行秘密、成規模的生產。其它一些根據地由於情況比較複雜,相對少一些(也不能說沒有,比如後面附件里的就是冀魯豫邊區的,國民黨擋案中也曾提起浙西根據地也有此行徑)。
五、《謝覺哉日記》中的有關內容
如果有人不相信國民黨方面的報道或者外國人的記載,那麽在負責邊區政府事務的謝覺哉老先生的日記里到可以提供一個佐證。謝老在日記中把鴉片一律稱為「特貨」。下面摘錄幾條關於「特貨」的情況:
1)「就是特貨一項得的法幣占政府收入......盡夠支用。」(1944年1月18日,從這裡可以看出,僅「特貨」一項的收入就足夠邊區政府的支出開銷了)
2)「特貨多邊幣少,將來不得了」(邊幣收回,特貨跌價,買特貸的不得了)」(1944年3月12日,「特貨」之多,都到了跌價的地步)
3)「領導機關發動一件事,必須十分考慮周到,常常一小步差錯,在群眾中可鬧出大亂子。『特貨內銷』即其一例。」(1944年3月14日,「特貨內銷」該不是指就地賣給當地群眾吧?難怪會出大亂子。)
4)「據調查邊區內存的法幣不下二萬萬元,無疑是由特貨補足普通物品入超而有餘來的。」(1944年4月9日,出售「特貨」的收入減去購貨開支,還有大量順差,竟不下兩億元)
從謝老日記中的上述記載中不難看出,「特貨」的經營幾乎是邊區唯一的大宗收入來源,且使得貧瘠的邊區得以扭「虧」為「盈」,是我黨我軍在八年抗戰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經濟基礎。
謝老的日記里還記了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個退伍軍人,用其積蓄買了幾兩「特貨」,準備外出出售,結果在關卡被查扣沒收,於是「變窮了」,一貧如洗,回來後向邊區有關政府部門要求經濟補助。從這一事例至少可以說明兩點:1)「特貨」交易的確是賺錢的買賣,當時從事這一行業的人並非個別;2)「特貨」不允許私人交易,而是「公家」的專利,這點和彼得日記中的描述也是一致的。
當年邊區種大煙的秘事也曾得到當地農民的證實,當人們詢問一些上了年紀的陝北老農時,得到的回答是:「那是共產讓種的咧。」
六、國民政府擋案中的有關記載
鑒於鴉片的銷售對象主要是國統區,不能不引起國府各有關官員的注意。下面是從國民政府擋案中摘錄的一部分有關記載目錄概要:
1940年10月29日,朱家驊、徐恩曾報告:山西共黨合作社公然售賣鴉片等情
1941年7月16日,第42軍軍長楊德亮報告:中共迫商人販賣煙土。
1942年7月12日,財政部公債司抄送中共於隴東攤派公債、販運毒品等情報函
1942年7月21日,傅作義(第8戰區副司令長官)報告:中共以種鴉片籌餉為由,拒絕國軍派隊巡查。
1942年7月28日,中央文化驛站榆林分站主任王廷齡報告:共黨在晉西北廣種鴉片情形。
1942年9月18日,朱紹良(第8戰區司令長官)報告,中共在陝甘擅征鹽稅及禁止法幣流通與傾銷鴉片。
1942年10月2日,42軍軍長楊德亮報告:中共關中分區以鴉片抵發薪餉,每人二兩。
1942年10月4日,朱紹良報告:中共於隴東推銷鴉片,以慶陽之驛馬關及合水之西華池為中心,分設土膏店。
1942年12月4日,傅作義報告:中共與日軍進行交易的情形。
1943年12月18日,朱紹良報告:中共當前運銷鴉片及強迫人民種植情形。
1944年3月25日,傅作義報告:中共令積極推銷煙土。
1944年4月4日,朱紹良報告:中共於合水西華池設煙土公司,大量傾銷鴉片。
1944年4月4日,朱紹良報告:中共在綏德廣種鴉片,並公開出售。
1944年10月18日,河南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劉茂恩報告:中共在豫鄂皖邊區強迫人民種植鴉片。
1945年5月30日,顧祝同(第3戰區司令長官)報告:中共於浙西擅設出口稅局並大量種植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