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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活的劉志軍,不清不楚的貪腐案

作者:riverview88  於 2013-6-16 03:3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關鍵詞:劉志軍, 丁羽心, 何洪達, 鐵道部, 丁書苗

6月9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根據指控:1986年至2011年間,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陞、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60.54萬元. 這6000餘萬中,主要有丁羽心的4000餘萬用於為何洪達減刑而被騙,剩餘的錢款則是直接收受的邵力平等人的買官錢.也就是說只有這6000萬可以成為定罪的根基.

根據中國的國情,劉志軍的生死早已由中南海決定,這才有開庭這樣的司法程序. 但這並不妨礙廣大地溝油消費者們替中南海操心的滿腔熱忱. 這不,庭審才一個星期,劉志軍死與不死成了當下最盛行的全民競猜遊戲. 本博認為對這樣一個共和國最大的貪腐案,最重要的的是要把犯罪事實搞清楚,讓所有受益於犯罪的人(不僅僅是劉志軍)都得到法律的懲罰. 從而達到以判一案而懲介後人的目的.

為什麼說劉志軍案沒有審清楚呢? 劉志軍和丁羽心已經構成了一個犯罪集團.利益上兩人是默契地按一人一半來分.這一點可由劉志軍在一筆8億中介費中,告知丁書苗其中4億元不要動這一事實來判斷。這樣一來,因劉志軍案所扣押、凍結了總值幾十億的現金,房產,有價證券,股票,名貴書畫飾等,是不是可以把一半贓物算在劉志軍頭上? 如果把全部幾十億都按戶頭算在丁羽心頭上,跟劉志軍一點關係也沒有,那不成了丁的合法財產了?(注:丁羽心目前為止並無介入其它罪案) 為什麼要扣押、凍結?

第二個沒有審清的是劉志軍干預司法,打撈何洪達的罪行. 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被查辦后,劉志軍授意女商人丁書苗花錢「打撈」何洪達,結果不僅人沒撈出,丁書苗母女還被騙4390餘萬元。這個案子里劉志軍是主謀和始作俑者,作為一個高級政府官員,利用黑社會幹預司法,此罪行不以懲罰,以後幹部們都效仿,一個鏈接一個,前赴後繼地打撈落水貪官,那大家都可以沒有顧慮地去貪了.

第三個沒有審清的是劉志軍的性賄賂問題.在今天的中國,性絕對是有價的.那紅樓夢裡的金陵十三釵,各個花季年華,燕瘦環肥,豈能像火車站候車室里的長凳,誰想睡就睡? 丁書苗給每位美眉付了多少錢給了多少好處一查就清楚了. 折算成錢,以普通賄賂罪去審就夠足以讓劉志軍罪加一等了.

第四個沒有審清的是劉志軍埋標的問題.事先早就定了要把工程給丁書苗,卻裝模作樣地搞招標.一個30億的工程,每個投標團隊至少要花幾個月時間準備競標. 作為鐵道部長,你乾脆把標給誰就得了,為什麼要連累一大把人在那瞎忙和. 在劉志軍的影響下,鐵道部上行下效,幾萬億的工程建設款項幾乎都是靠埋標出去的. 於是也就有了張曙光,羅金寶,何洪達,蘇順虎,邵力平等一系列巨額貪腐案. 僅僅搞假招標這一個問題,鐵道部領導班子就早該像前中國足聯一樣被一鍋端了.

兩年前,一個即將要進中南海的人(俞正聲)如是說:「黨內的腐敗現象,我看沒有從根本上進行遏制,最近報的鐵道部部長的案子,利用工程索取錢財,成億成億地索取,若干億的回扣,生活糜爛啊.」 可見案情在兩年前已經非常清楚了. 事到如今,真要判刑了,公訴人沒有提量刑建議,律師更提出,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可從輕處罰.一付繳贓不究,優待貪官的樣子. 不禁讓人想起了當年中辦主任王剛對姬鵬飛就其兒子姬勝德案所帶的那句口信"死刑還是要判的,但是...". 正可是,一句不清不楚的話,誤人一世英名,一個不清不楚的案,誤國百年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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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3-6-16 21:12
對一棵根基和內在已經腐爛的大樹,有什麼辦法?只有被風推倒。
回復 寇一仁 2013-6-16 22:43
「審清」?你不是要中共自己下台吧?
回復 nierdaye 2013-6-17 21:07
基本贊同。這些案子,還是身不清比較好。審得清楚了,就會動搖國本。所以,最後一句話:誤國百年偉業,我很不贊同。為什麼?現在的國乃是黨國,黨國還是不要時間太久的好。

哪怕最後劉志軍沒罪,我都沒意見。只要人民群眾能看透、煩透現在的這些爛東西,哪怕劉志軍當上黨的總書記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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