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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判死刑,劉志軍怎麼辦?

作者:riverview88  於 2012-1-21 10:3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

關鍵詞:

浙江省高院在本周的二審中以集資詐騙罪維持了對吳英死刑的判決. 如果這次判決可以解決中國各地非法集資的問題, 我們會情不自禁地高呼,死刑萬歲. 浙江省是民間非法集資的重點區域,尤其是溫州地方,這幾年民間流通的貨幣總量遠遠高出各類銀行. 民間資本已經成了各地房地產市場的主要力量(所謂溫州炒房團), 動蟄上億的司空見慣. 對民間靠親朋好友的集資方法,刑法大多是有勁使不上. 你往周圍看看,誰買房錢不夠,不都是靠從親朋之間借個十萬八萬的? 難道這都犯了法? 如果借7.7億就犯了死罪,借7.7萬又根本不犯罪, 那在哪個數量級上形勢發生了可以至死的根本變化? 77萬?770萬?7700萬? 刑法很難界定.

吳英這次重新判死刑,人們不禁會問,對鐵道部前部長劉志軍該怎麼辦? 吳英是通過親朋好友收的錢,借條打的清清楚楚,被借方是事先同意的. 而劉志軍在山西商人一處就一次貪污國家建設款項數億,既沒打借條,也沒事先徵求人民意見. 刑法可是規定的,偷拿公家的錢,4元也算犯罪,4萬元也算犯罪,4億元就更是犯罪了. 如果借數億錢還不上判死刑,那偷數億元就不判死刑了嗎? 估計到時候檢方會說,劉志軍說那錢不是沒有花,全退回來了嗎? 吳英哪不還有3.8億沒追回? 要是這樣判案,其他官員都可以先藏個幾億,一年光利息就上千萬. 時間久了,抓著就還本免死,抓不著就連本帶利一起收好. 兩面都不損失什麼.

本博不是主張對劉志軍一定要判死刑. 對於非暴力犯罪應該盡量不判死刑. 中國曆來有殺一儆百之說. 什麼事情大家都想犯,就殺一個來阻止其他人效仿. 這種做法在緊急狀況下用一下可以理解. 比如戰爭時期大敵當前當逃兵,把手無寸鐵的百姓暴露在敵人面前的軍人就應該就地正法. 和平時期的法律應該是一人犯罪一人當,其他99人的犯罪在被抓之1人的量刑上不起作用. 如果中國的高法走出殺一儆百的誤區,濫用死刑的狀況就會得到根本的改變.

所以對吳英劉志軍都刀下留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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