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藝術家艾未未(專題)被抓超過四十天後,首次被允許與家人會面. 據悉,星期天下午艾未未的妻子路青突然接獲通知,之後有專人接送到會面地點。在與丈夫見面後,路青到艾未未母親家中講述會面情況。據說艾未未被抓期間身體健康狀況還可以,也沒有像早前有消息説受酷刑虐待。
不是婦產科醫生也能看出來,艾未未的案子有強烈的難產徵兆. 如果要強弩應上弓的話,母子都很受傷. 這裡子是艾案,母是中國的法律制度. 如果警方在一開始就對艾未未用顛覆,煽動或有傷風化之類的罪名的話,還有先例可循. 但現在最大可能是用'經濟犯罪',既所謂的逃稅和資源挪用.這對艾未未這樣的小打小鬧的私人企業就非常難了.
每一個有過創業經歷的人都知道,在市場上打拚最重要的是要註冊一個有限公司.也就是說在公司業務上遇到法律麻煩的話不用禍及自身和家人的財產. 據悉,艾未未工作室的法人代表是他的妻子路青. 如果工作室有'經濟犯罪'的話,第一個被問話的應該是法人代表路青,而不是艾未未. 可在這個案子里法人代表始終是局外人.艾未未被抓幾天了, 路青還在到處找人. 現在又是唯一一個被允許探視的人.作為經濟案件,連主要責任人都沒找對,這個案子怎麼辦啊?
中國的各種私有企業(甚至一些國企),不論大小,都有兩本帳,這是不爭的事實.要抓逃稅100%的一抓一個準. 這也正是為什麼在中國一上胡潤榜就等於一隻腳踏進了監獄了. 私人企業的資源本來就是隨便由私人支配的,要不還叫私企? 艾未未至少還沒有拖欠職工工資,或有勞特警大隊上門討薪. 艾未未工作室在經濟上連個蒼蠅都算不上. 但從金額上講,絕對比不上W公子的私募基金,Y基金會,和Z公子的能源集團. 放著老虎不打,抓著蒼蠅不放,這不是連蔣經國都不如.
中國正在艱難的走向法制化. 在這種情況下搞出一個艾未未案,可能使多年法律界的努力前功盡棄. 艾未未已經被拘留40多天了,既沒有履行逮捕手續,也沒有起訴,遠遠超過普通刑事案件的14天. 現在看來也不辦不成大案要案. 在這種情況下流產比難產好.就像李庄案來個證據不足,放人算了. 艾未未當年在美國好像也是經常進局子的,所以關幾天也不算大事.但一判刑就不一樣了.不是大案就會搞成鬧劇,讓後人多年恥笑. 政府對個人,不能搞成你流氓我比你更流氓,你無賴我比你更無賴. 大度一點柳暗花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