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稜鏡門」違憲!

作者:wcat  於 2013-6-24 22: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7評論

先讓我們來看看第四修正案吧。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任何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查封,沒有合理事實依據,不能簽發搜查令和逮捕令,搜查令必須具體描述清楚要搜查的地點、需要搜查和查封的具體文件和物品,逮捕令必須具體描述清楚要逮捕的人。

所以「稜鏡門」違憲!

高興

感動

同情
1

搞笑

難過

拍磚
3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5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borninheaven 2013-6-25 00:44
政府辯解國家安全高於憲法!因為國家沒了,憲法何用?
回復 wcat 2013-6-25 00:52
borninheaven: 政府辯解國家安全高於憲法!因為國家沒了,憲法何用?
倒過來了!糟蹋憲法,國家也會不存在了!
回復 iamcaibird 2013-6-25 01:18
違憲不違法。即使違憲,最高法院可以通過解釋使之不違憲,國會也可以通過修正案使憲法合符法律。
回復 wcat 2013-6-25 01:21
iamcaibird: 違憲不違法。即使違憲,最高法院可以通過解釋使之不違憲,國會也可以通過修正案是之合符憲法。
倒是希望把第二修正案取消了!
回復 borninheaven 2013-6-25 02:40
wcat: 倒過來了!糟蹋憲法,國家也會不存在了!
重寫個憲法能化幾天,抄個天朝憲法一個小時都不要
回復 iamcaibird 2013-6-25 05:16
wcat: 倒是希望把第二修正案取消了!
理論上是可以的。
回復 wcat 2013-6-25 08:08
iamcaibird: 理論上是可以的。
有一個已經取消了。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7 09:03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