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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央政治局出台八項規定要求委員改進作風新聞有感

作者:wcat  於 2012-12-5 03: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關鍵詞:中央政治局, 經商

覺得這些要求都很好,很實在,如果都能實施確實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有一條似乎沒有提到,本人認為也很重要。這就是應當禁止所有直系親屬經商,從政的直系親屬(包括在企業、事業內有官職的)在任期內不得被提拔。非直系親屬也不可打幹部的旗號謀利益,違者將嚴懲。這種迴避應該成為制度,也是每個人應該遵守的基本準則。如果做不到的,就應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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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2-12-5 07:38
經商沒有關係,可是要財產公開。
回復 wcat 2012-12-5 21:51
meistersinger: 經商沒有關係,可是要財產公開。
不行!直系親屬經商很難避免不用權力謀私利。
回復 宜修 2012-12-8 09:58
meistersinger: 經商沒有關係,可是要財產公開。
也是一個制約方法!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2-12-8 10:36
宜修: 也是一個制約方法!
還要有獨立的輿論。
回復 宜修 2012-12-9 07:59
meistersinger: 還要有獨立的輿論。
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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