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傑律師
剛聽到此案,十分震驚,目睹妻子被奸無動於衷、只哭哭啼啼,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細細想來,沒那麼簡單。
近日,發生在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一間出租屋內的慘烈一幕讓周圍群眾憤怒不已。楊武說,他每月只掙1000多元,日子過得非常緊巴,還常受人欺負。10月
23日晚上,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維穩聯防隊員楊喜利手持鋼管、警棍闖進他們的家中,一通亂砸后,對楊武的妻子王娟進行長達一個小時的毒打和強姦。楊武躲在
隔壁,膽小怕事的楊武遲遲不敢靠近,歹徒楊喜利說自己是聯防隊員,天天跟警察在一起,跟警察是鐵哥們。
楊武親耳聽見妻子被奸,「我想拿刀衝進去,劈死這個畜生!」楊武想到自己還要在這裡打工生活,只能忍氣吞聲,不然會被瘋狂報復。楊武還說,家裡有4個小孩
要撫養,還有76歲的老母親要贍養。「如果我殺人坐牢了,他們可怎麼辦?我不能家破人亡啊!」最後,過了一個小時才鼓起勇氣報警。據了解,案發地旁邊不到
幾米就是河東社區警務室。現在,聯防隊稱案犯系臨聘人員已被開除。
下面是幾點困惑:
困惑一、假設楊武真的把強姦自己妻子的歹徒劈死了,那麼,他真的會被認定是正當防衛,無罪開釋嗎?我看未必。儘管《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
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
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
責任」。理論上如此,可是現實中活生生的案例是辦案機關認定案件無罪或不承擔責任的少之又少,定罪的罪名千篇一律是以防衛過當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
來定罪量刑的。
特別是路人遇到陌生女遭受強姦、搶劫的時侯,出手相救,致歹徒傷亡的,幾乎都被判有罪。義士出手與窮凶極惡的歹徒相搏,需要付出很大的勇氣與力氣,往往是
你死我活的。可是,倖存下來的勇士除了傷痛,就是心痛,生活讓這些有擔當的人付出了雙重的代價。所以,現在見義勇為之人越來越少,隔岸觀火的人越來越多。
這與個別法院不能明斷是非,判決不考慮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關,在價值取向上給民眾誤導,兩害相權取其輕,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近期,沸沸揚揚的救人反而被
判民事賠償的「彭宇案」也是如此結局。
困惑二、楊武作為安分守己的窮人,不敢找事,害怕出事,偏偏有人找事。窮人打架,自己傷了住不起醫院,打傷別人了沒錢給人看病。公安局告訴你可以
罰款可以拘留的,沒錢就把你拘留了,因為你交不起罰款。叫囂我爸是李剛,我爸是李江的都是富二代,自以為沒有擺不平的事,大不了賠幾個錢嗎?
窮人那敢如此造次,楊武念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小本生意,只有苟安活於當世,學會韓信忍胯下之辱。當下,生活的重擔把男人逼得學會了低聲下氣,學會了如此的退一步海闊天空。楊武辛酸的眼淚是為自己流也是為這個社會而流。
困惑三、按理說,聯防隊員是保護社會治安的,自然要求品行比常人要高一些,嚴把入口關嗎。聯防隊在發現此人劣跡斑斑時沒有開除,理由稱
無法送達開除通知,任其欺男霸女,現在出事了用臨時工來堵天下百姓悠悠之口。用這樣的託詞來考驗民眾的智商,實在荒唐。請問臨時工還需要開除嗎?這跟把人
刑訊逼供死亡了說是躲貓貓死沒什麼兩樣。試問?我們的執法還有多少在固定的「臨時」著?
案發地出租屋幾米開外就是警務室,歹徒在出租屋打砸一個小時居然聽不到,這樣形同虛設的警務室不要也罷;如果聯防隊這般「維穩」治安,不要也罷,太可怕了,因為它本身就是治安的對象!
最後,借用羅伯斯庇爾的話作為結語:「我們希望在我們國內以道義代替自私,以正直代替名聲,以原則代替習慣,以責任代
替體面,以理智的權力代替時髦的暴政,以輕視惡習代替輕視不幸,以高尚代替無恥,以胸襟寬宏代替虛榮心,以熱愛榮譽代替熱愛金錢,以好人代替排場,以功績
代替陰謀,以才能代替乖巧,以老實代替浮華,以幸福的魔力代替淫蕩無度,以人民偉大代替貴族的渺小,以高尚的、強大的、幸福的人民代替荒淫的、輕率的、不
幸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