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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仰是什麼?你認為人需要信仰嗎?你認為信仰對社會和個人有何作用?每天繁忙的的你,是否有空思考過這些問題呢?多花些時間來了解信仰是會不會吃虧呢?
信仰
年初,我大舅心臟病突發去世了,他的房客們知道我媽媽是大舅的姐姐,就自覺地把房租如數交給我媽媽。大舅婚姻波折,家庭關係複雜,他從不對別人透露自己的房屋財產,連他的兒子和第三任妻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處房產、有多少房租可收。
媽媽說:這些房客真老實,其實他們交與不交、交多交少誰也不知道。
我納悶了:如今世風日下,道德倫喪,坑蒙拐騙無處不在,陷阱暗箭防不勝防,毒水餃、地溝油、黑心棉、蘇丹紅、三聚氰氨、人造雞蛋、假文憑、假話、假醫、假藥等等喪盡天良,坑人不眨眼,有人為了錢,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人們已經沒有了道德底線,整個社會也沒有了良心和誠信。日間不遭暗算,夜裡不被偷盜,夢中不受忽悠已屬萬幸了,那還敢指望人家人心不古,天良未泯,能如數奉還欠款呢?
一天,我到髮廊洗頭,這間髮廊是我大舅的房產。於是我就跟髮廊的老闆小魚聊起這件事,我說:「媽媽贊你老實。」
小魚說:「哎呀,人死債不死嘛,死人的錢怎麼能昧呢?」
死人的錢不能昧,難道生人就可以坑嗎?這個矛盾令人費解,這個現實叫人心寒呀。
不過,從「死人的錢不能昧」,我看到了一點點希望,死人的錢不是不能昧,而是不敢昧,在民間人們相信抬頭三尺有神靈,如果昧了死人的錢,是要遭天譴受報應的,那債主會變成厲鬼來懲治自己以及家人甚至子孫後代。俗話說:斗官死,斗鬼窮,鬼看不見摸不著,而且鬼力無邊,誰膽敢與鬼斗呢?
迷信能在冥冥之中震懾人的靈魂,規範人的品行,教化人的良心,凈化人的心靈,在法律管制不到的地方約束人們的行為操守,可以說,迷信在一定程序上彌補了法治的不足之處,起到了道德教育的作用。祥林嫂相信嫁過兩次的女人到了陰間地府會被判官打入十八層地獄,兩任丈夫還要鋸體分屍,所以她要捐款為廟堂做了一道門坎,任人踐踏,以贖罪過。胡屠戶打過范進一記耳光的那隻手會會隱隱作痛,他相信是菩薩跟他計較起來了,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於是不敢再打第二巴掌了。
要維護社會穩定,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二者是必不可少,法制與道德二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維護社會穩定,僅有法制是不夠的,「法制不夠,道德來湊」。一個人能遵紀守法也是不夠的,還要加強思想道德修養。
法制是由國家和人民作出的準繩,可是現實中卻是「有法可依,但執法不嚴,違法未必必究」。法制都已經如此尷尬了,道德還能用什麼來規範呢?況且,現在的人上現實的當和上書本上的當上得太多了,不再相信政治課里講的教條了。那我們應該拿什麼來拯救我們的道德呢?
我們從小到大接受的都是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和無神論的教育,認為迷信是封建統治者愚弄和毒害人民的工具。妖魔鬼怪等迷信常常和愚昧無知連在一起,用迷信來作現代人的道德自律機制似乎講不通、行不通。
我想,我們換一個比較文明、文雅的說法吧,為了我們的和諧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們應該提倡信仰了。人沒有了信仰,就沒有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沒有道德標準,不明是非廉恥,不分真善美、假醜惡,那麼,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信仰是什麼呢?
信仰,是對事實、價值觀或其他值得信賴的人、信念或事物的堅定信念。通俗一點說吧,是指對聖賢的主張、主義、或對神的信服和尊崇、對鬼、妖、魔或天然氣象的恐懼,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信仰是人們的一種高級的精神活動;有了信仰,人們就有了精神的寄託,奮鬥的目標,前進的動力,行動的指南,行為的準則。
中國的掘起令世人刮目相看,中國的騰飛使華人都倍感自豪。
但是,「中國人沒有信仰,中國人是個無信仰的民族,中國人最欠缺的是信仰,中國人嚴重缺乏信仰,一個沒有信仰的人是一個沒有誠信的人,一個沒有信仰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族、、、、、」等等,每每看到地球村的人這樣評論我們中國人,我感到很不安。
我相信信仰可以樹人育才、安邦定國,相信信仰是人生的真諦、快樂的源泉,相信信仰是一種支撐人們活下去,奮鬥下的力量。
我不禁問自己:我的信仰是什麼?
迷信是信仰,宗教也是信仰,金錢萬能是信仰,主義至高、愛情至上也是信仰,有時候一句座佑銘也可以作為信仰、、、、、妖魔鬼怪?方孔兄?馬克思?上帝?佛主?真主?、、、、、、亂!亂!亂!
我的左腦和我的右腦一直在爭論不休。
我並不贊成金錢就是萬能的,我相信錢能買到鐘錶但不一定能買到時間,錢能買到藥品但不一定能買到健康,錢能買到書本但不一定能買到知識,錢能買到房子但不一定能買到家,錢能買到棉被但不一定能買到溫暖,錢能買到女人但不一定能買到愛情、、、、、、但我又相信沒有金錢是萬萬不能的,我要生存要生活,我得花錢。金錢保障我的生活質量,金錢左右著我的喜怒哀樂,擁有錢我感到踏實和快樂,沒有錢我感到恐懼和不安。我白天工作掙錢,晚上做夢都想買彩票發大財。我一年到頭、一天到晚都在追求金錢的道路上奮鬥。但我心底里總不希望自己變得那麼庸俗市儈,總以為自己可以把自己修養得高尚一些,除了錢之外,我還應該講究一些精神層面的東西。
我曾經相信愛情,是純粹的愛情至上主義者,我覺得激蕩人心的愛情是世界上最浪漫、最美好的東西,它完全是精神的火花,是最崇高的魁寶,它是我的一種宗教,又成為一種我的信仰,愛情像上帝一樣在我心中閃爍光輝。我曾經相信有情飲水飽,以為自己可以象英國愛德華王子一樣要愛情不要江山,可以象香妃和蒙丹一樣你是風兒我是沙,纏纏綿綿到天涯。可是我的愛情和婚姻經歷狠狠地教訓了我,我錯了。最典型的例子是我的前夫,為了呵護我女兒幼小脆弱的心靈的,尊重她對父親尚存的父女之情,在這裡我不想痛陳我前夫那成龍式的錯誤,我只能用地春秋筆法隱晦地戲說一下我的滑鐵盧:我以為自己演的是《天仙配》、《薛平貴和王寶釧》,可是人家演的是《秦香蓮》 、《李甲與杜十娘》 ,哎,祝英台遇到了高加林,李香君配上了許仙,多情女子負心漢,亂透了。最後我只好這樣安慰和解脫自己:戴安那、希拉里、林鳳嬌、那英她們一個個的都是傾國傾城的天後天王,但她們的著名老公們還是犯下了全世界男人都犯的錯誤,我一介小小民女也得這等下場只好認命了。從此我不敢再追求愛情至上了,愛情,得我幸,不得我命,何必較真呢,不敢求天長地久,但求曾經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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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不太了解什麼叫GC主義的時候就跟著課本信仰過GC主義,認為GC主義是有史以來最科學、最崇高的信仰。可是現在,他的那些曾經宣過誓要為之奮鬥終生的信徒們,早已把GC主義信仰拋到九霄雲外了,為人民服務變成了為人民幣服務,如何撈錢已經成了他們畢生最大的事業,我等平民百姓,對GC主義信仰產生懷疑並開始動搖也無可厚非。
有一位友人,四年來,他堅持不懈地向我佈道、傳福音,言傳聲教地用「主」的愛感化我,希望發展我成為天主教信徒,他送給我《聖經》、書籍、光碟,唱主的頌歌給我聽,還邀請我參加天主教的崇拜會和大遊行。當我遇到困惑或困難甚至家庭糾紛時,他能用主的理念來為我化解。大多時候他的解釋也都令我心服口服,豁然開朗。但自小接受的是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和無神論的教育的我,很難接受一個能創造萬物、主宰一切的天主、上帝。況且他們長著一副洋人的臉面,能管咱中國人的事嗎?由於心不誠神不靈,很慚愧,至今我還搞不清楚天主、上帝、基督、耶穌、聖母之間的關係,更不用說他們的教義。
我想,由於地源和歷史的關係,也許佛離我們中國人近一些吧。從電影、電視、文學、文物、雕塑、民風民俗等等中可以體會到,佛教的影響力深深種在中國人民的思想和習俗之中。許多著名的電影明星、企業名家都虔誠地信仰佛,潛移默化的,我對佛就很敬畏,旅遊途中,如果見到寺廟,不免自覺地要扣頭脆拜,初一十五會去觀音廟吃齋燒香,往功德箱塞幾個小錢時,還真的感到自己在積德行善。
但是我感到佛教信徒們在崇拜的時候很冷漠、很孤獨,他們或閉目祈禱,或面佛思過,神情肅穆,高深莫測,口中念念有詞,腹中各懷心事,象陌路人一樣缺乏交流,一副老死不相往來的樣子。相比之下,天主教和基督教禮拜氣氛要歡快、明朗、融洽,他們重視交流和傾訴,可以向神父慚悔自己的罪過,神父為他們傳道、解惑,他們邊講經佈道,邊吹拉彈唱。他們注重團隊精神,教徒們之間親如兄弟姐妹,互相探訪,互相幫助,還經常開party,他們持之以恆地、熱力四射地到處向人們傳播上帝的福音。有時我想,與其在佛教中象苦行僧一樣去修行、孤獨地去感悟,還不如容入基督溫馨的大家庭中一起去分享和傳播上帝的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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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鬱悶了,我活得迷茫又糊塗,但是我堅持在我不了解信仰的真諦之前,我不再希里糊塗地再決定自己應該信仰什麼。
我希望有人能為我指點迷津,或者來探討一下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