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助人乃快樂之本

作者:tony616  於 2010-9-24 20: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4評論

關鍵詞:

(1):如果錢還寬裕,別養二奶,偷偷養幾個貧困山區的學生。別讓人家知道你是誰,要不然見面了多尷尬,多不好意思。但是你心裡一定會覺得舒坦。
        
(2);遇到夜裡擺地攤的,能買就多買一些,別還價,東西都不貴。家境哪怕好一點,誰會大冷天夜裡擺地攤。
    
(3);遇到學生出來打工的、勤工儉學的,特別是中學生、小姑娘。她賣什麼你就買點,如果她不是家庭困難,出來打工也需要勇氣的,鼓勵鼓勵她吧。
      
(4);撿到錢包就找找失主,如果你實在缺錢就把現金留下。打電話告訴失主就說你在廁所里撿到的。把信用卡、身份證、駕駛執照還給人家,一般人家也不會在乎錢了。把人家的地址記在你的筆記本上,以後發達了去找人家道個謙,把錢還給人家。 
   
(5);遇到迷路的人打聽某個地址,碰巧你又知道,就主動告訴一聲。別不好意思,沒有人笑話你。
(6);遇到迷路的小孩和老頭老太太,能送回家送回家,不能送回家的送上車、送到派出所也行,如果有電話的替老人或小孩打個電話就走,反正你也不缺那兩個電話費。
(7);雨雪的時候、天冷的傍晚或者是雪天的傍晚,遇到賣菜的、賣水果的、賣報紙的剩的不多了又不能回家,能全買就全買,不能全買就買一份,反正吃什麼也是吃,看什麼也是看,買下來讓人早點回家。
(8);上車遇到老弱病、孕婦:讓座的時候別動聲色,也別大張旗鼓。站起來用身體住其他人留出空位子給需要的人,然後裝作下車走遠點。人太多實在走不遠,人家向你表示謝意的時候微笑一下。
(9);不要對有精神信念的人,有猥褻言詞,要知道中國人窮就窮在沒有信仰,這世界什麼都在變,什麼都不可全信,唯有信念不變,不動,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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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珍曼 2010-9-24 22:15
..safa..有理!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0-9-25 11:35
看到主題,記起三十年代「新生活運動」教條之一。現在只記起下列四條﹕﹕﹕
「助人為快樂之本」,「學問為濟世之本」,「整潔為強身之本」,「有恆為成功之本」     村內各位可知其他六條??
回復 tony616 2010-9-25 17:54
這個原本可以促進和平、強大民族的信念在國內已經被淹沒的幾乎銷聲匿跡了!
回復 笑臉書生 2010-9-26 18:28
是翻牆進來的嗎,常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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