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的五千萬紅包鬧劇
2010年11月29日,中共機關媒體人民網和人民日報以醒目標題刊登了題目為《薄熙來批紅包問題,重慶公務員主動上交5500萬》的文章。
一時間海內外中文網站競相轉載這篇報道。薄熙來,這三個字,又一次以政治明星的姿態挑動和刺激著中國人的記憶神經。
中共政治局委員薄熙來,2007年10月到山城重慶接任中國第四個直轄市的市委書記。他在2009年展開了震撼全國的「打黑唱紅」運動,吹響了反腐倡廉打擊黑社會的號角。2010年,薄熙來領導下的重慶,又啟動了一系列的改革計劃:保障性住房,戶籍制度改革,和最近提出來的「1+3+3」方案。
所謂「1+3+3」方案就是重慶市制定的《關於開展「三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以及治理三個問題所對應的工作方案和處理管理辦法。「三項治理」,既「穩准狠」集中查糾突出問題,遏制歪風邪氣蔓延勢頭;又著眼治本、著眼預防、著眼制度建設,力求從根本上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人民網的報道中說:
【重慶市制定 「1+3+3」方案體系,著眼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錯黨員幹部,方案明確:凡是在今年6月10日前主動上交「紅包」、停止使用超標準公務車的,在9月30 日前主動整改違規經商辦企業的,一律從寬處理,不搞「黑名單」,不搞「秋後算賬」。而對過了寬限期仍拒不申報、整改存在問題的,對隱瞞事實真相、企圖矇混 過關的,對繼續頂風作案的,下決心查處。並確定了「交比不交好,早交比晚交好」的政策,專門在重慶銀行開設了「581廉政賬戶」,開通了12388舉報電 話。
截至10月30日,全市公務人員主動上交「紅包」5500多萬元;清理超標車6327輛,本著務實、節儉的原則,採取拍賣、調整
用途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35263名幹部上報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其中1252人申報辦企業,已對169名幹部涉嫌違規經商的行為作出糾正。報道並稱, 「有些幹部仍然執迷不悟,拒不申報整改。】
從一系列的相關報道中我們不難看出來,政改明星,重慶模式的創造者薄熙來,在進行反腐倡廉,打黑唱紅運動,以及城市改革幹部管理上,都繞開迴避了國家的法律法規,用行政代替法律,用人治代替法治。
我們就拿「上交紅包5500萬」舉例。
報道說:凡是在今年6月10日前主動上交「紅包」、。。。一律從寬處理,不搞「黑名單」,不搞「秋後算賬」。而對過了寬限期仍拒不申報、整改存在問題的,對隱瞞事實真相、企圖矇混
過關的,對繼續頂風作案的,下決心查處。並確定了「交比不交好,早交比晚交好」的政策。
那麼,請問薄熙來:
1,國家已經有了有關行賄索賄的法律和法規,你為什麼不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而要在你主管的城市重慶,自己自己制定一套規則?
2,在提倡「遵紀守法」的和諧社會裡,你用「紅包」二字,來模糊行賄索賄的概念,你這個市委書記,有無知法犯法的嫌疑?
3,你的「不搞黑名單」,是否就是指受賄幹部上交給政府的那「5500萬紅包」來路不明,去路也將不明?
4,你的「不搞秋後算賬」,是不是指你要把重慶市變成第二個「金家王朝」?因為只有這樣做,你的「不搞秋後算賬」諾言才有可能得到保證。否則。你的下任,祭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還是可以把有受賄索賄嫌疑的犯罪嫌疑人起訴的。
5,你的「交比不交好,早交比晚交好」的政策,怎麼看來看去都有點江湖味道。難道重慶是大宋時期的水泊梁山?
6,你為什麼制定的勒令下屬限期上交「紅包」政策,而不是限期退還「紅包」政策?你應該知道,這「紅包」如果不退還給送或者被送「紅包」的人的話,已經因為「紅包」達成的違法亂紀行為將會被無限期執行。
7,你覺得你繼續任用拿了大額「紅包」的幹部為老百姓做事,合適嗎?
8,你的上交紅包政策,是變相的收取保護費政策,是政府向受賄幹部的索賄行為。只要上交了「紅包」,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是嗎?
9,上交了5500萬元的紅包,只能證明一大批貪官污吏在你的領導下工作,不能說明其他什麼。難道他們上交了以後就不貪污了?就搖身一變成了焦裕祿式的好乾部了?
薄熙來,無論你出身多麼高貴,無論你政績多麼輝煌,中國,需要的是一個法制社會,人民,同樣需要的是一個法制社會,而不是太陽,大救星,青天轉世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