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女王貝之死案處理方式的反社會示範效應

11月28日,超女王貝之死案,因為屍體出人意料的被火化,給引頸期盼事實真相的廣大民眾和媒體,留下一個無奈和絕望的感受。
是什麼導致關心此事件的民眾和媒體如此無奈和絕望呢?
是王貝之死事件中當事雙方的私了行為。
據人民網30日報道:「王貝醫療事件發生后,醫患雙方進行了協商。患者家屬簽訂《授權委託書》,特別授權委託律師處理該事件。律師分別簽訂《聲明》 和《情況說明》,決定不對王貝遺體進行屍檢,不進行事故鑒定,願意和中墺美容門診部協商解決此事,並對該門診部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王貝家屬的「不屍檢,不做事故鑒定,火化,滿意處理結果」決定,使得磨刀霍霍,欲向王貝死亡事故肇事者興師問罪的社會共眾和媒體,突然之間,被置於皇帝不急急太監的尷尬境地。
這難道不令人鬱悶嗎?這種結果難道不使關心此案的人無奈和絕望嗎?
嚴重喪失正常社會秩序的中國社會,正急需培養社會公眾的法制意識和維權觀念。王貝之死事件,無疑又是一個可以在層層揭露事件真相過程中,發現並治理醫療美容市場的違規違法亂象的機會。
可是,由於王貝家屬和肇事者武漢中墺醫療美容門診部採取的私了行為,使得王貝事件成為了中國社會公眾維權意識方面的極其嚴重的一個反社會示範。
為什麼說「王貝之死事件處理方式和結果」是一個「反社會示範」?
因為,社會發展應該是從低級到高級,從野蠻走向文明,從無序到法制的。然而王貝家屬和中墺的私了行為,無疑讓王貝事件失去了通過法律途徑處理致死事 故的機會,讓王貝事件失去了揭露事故真相的機會,讓社會失去了一個懲罰懲處違法違規醫療單位和個人的機會,讓違法亂紀的單位和個人得到僅通過支付金錢就可 以逍遙法外的機會。
王貝事件的反社會示範效應還表現在喪失了傳統社會道德中的人文關懷上。王貝的家屬,沒有為枉死的親人討還公道,申述冤屈,查明真相,讓親人的靈魂得以安息。而是助紂為虐般地為肇事者庇護,讓肇事者得以逃脫法律的制裁。就因為拿了人家的錢的緣故。
失去親人的痛,如果真的用金錢的撫平的話,那還是親人之痛嗎?
親人的冤屈,如果能用金錢伸張的話,那還是冤屈嗎?
當然,我們承認王貝家屬有做出「不屍檢,不做事故鑒定,火化,滿意處理結果」決定的權利。但是,有權利做不能等於你做的是對的,是有良心的,是合乎社會道德的。
王貝家屬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走法律途徑並尋求社會聲援。具體步驟是向公安局報案,向公眾媒體披露事實,討尋親人死亡真相,讓肇事者承擔法律責任,讓親人在天之靈得以安息,並要求肇事者和有關單位賠償。
在質疑王貝家屬行為的同時,我們更要譴責政府有關部門對醫療單位亂象的監督不力,更要譴責某些醫務人員的瀆職失德行為。
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這次王貝事件錯誤的解決處理方式,將對今後諸如此類的違法亂紀事件起反面的示範效應。
因為王貝意外死亡事件,是以當事者雙方私了處理,所以:
將會有更多的當事人,選擇私了這種錯誤的方式來解決刑事犯罪嫌疑案件。
將會有更多的受害者的利益受到二度或多次傷害。
將會有更多的刑事案件嫌疑者用金錢擾亂社會秩序逃避刑事責任和社會責任。
將會有更多的社會正文被遮蔽而不能彰顯,更多的事件真相被掩蓋而不能大白。
將會有更多的人因金錢而不惜出賣靈魂,出賣良心,造成社會品德墮落。
將會有更多社會事件被非法或不當處理而導致社會對立矛盾激化。
王貝事件中當事者雙方的私了行為再一次為「有錢能使鬼推磨」做了不良示範。
王貝事件中當事者雙方的私了行為再一次為「見小利而忘大義」做了不良示範。
我們當然知道,就算是當事者雙方簽訂了《授權委託書》,《聲明》和《情況說明》,王貝的屍體已經被火化,真正的死因已經無法鑒別,但是,有關部門還是能從肇事單位和個人方面,找出違法犯罪證據,將有關的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的。
就看有關部門願意做還是不願意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