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是習總一個人的事
習總日記(2016,8,3)
一
2016年8月3日習總心情指數:-3。
今日心情較之昨日:持平,0。
持平理由:北戴河修養散心。
二
依法治國是我一個人的事情,你們都給我滾開!
我常常為此生氣。每當看到聽到有人論及依法治國,我就會按耐不住內心的狂野和憤怒,想大聲疾呼,依法治國四個字,理當由我口中說出才合情合理,才名正言順,才合乎身份。
依法治國顧名思義是,以憲法法律法規為工具治理人民和國家。你們作為黨的領導幹部,或普通黨員或人民群眾,是沒有權利以憲法法律等為工具來治理國家的。而我,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才有資格擁有憲法的解釋權,擁有法律法規的制定權和使用權,來領導黨、治理國家、管理政府官員和統治人民。總之,請別以當權者的身份咋呼依法治國四個字。你們不配。
按理說政府官員也有權依法治國,但他們的權力是我授予的。譬如李克強總理,他的權力是我以黨的總書記國家主席身份授予的,若明天我撤他的職,他就什麼都不是了,也就失去了依法治國的權力。從中央到地方所有大大小小的政府官員領導幹部,他們手中的權力都是我授予的,想拿回來就拿回來。
三
《炎黃春秋》雜誌社原班人馬,似乎準備與黨中央打一場依法治國的體制內戰爭。8月2日,他們委託一家律師事務所,聚集法學界十多位知名人士,舉行了一次所謂「炎黃春秋雜誌社起訴中國藝術研究院案專家研討會」。胡德華揚言要「依法維權到底,凡是還是要按照法律辦事。」高瑜評論說「此案假以時日將成為依法治國標誌性事件。」
胡高二位言論可笑之極。
敬告你們,敬告炎黃春秋雜誌社的原工作人員,你們只有依法服從組織決定的權利,沒有依法質疑杯葛和起訴組織決定的權利。
這就是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的真諦。
四
只有我的權力,才是至高無上的,是任何人都奪不走的,除非我自己不要了。
有人說你習總又喝高了胡說八道。你手中的權力是在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上授予你的。既然黨可以授予你,也可以拿回來。不信你走著瞧,等十年之後2022年任期期滿,黨就從你手中收回至高無上的權力,交給另外一個人,授予他當黨的總書記、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到那時習總你什麼都不是,僅僅是習近平,退休的前總書記,如同現在的胡錦濤。
這個問題要分兩方面來解讀。首先你們已經承認黨已經授予我至高無上的權力。其次授予和收回至高無上權力時機是黨召開代表大會。如果我拖延召開黨代表大會,如果我本人不願意交還至高無上權力,事情結果就很難預料了。拖延召開黨的代表大會這事兒在黨的歷史上曾經發生過。再者,黨的最高領袖既然可以從終身制改為任期制,也就可以從任期制改回終身制。假如終身制合乎人民的需要歷史的需要黨的需要的話。倘若信誓旦旦言之鑿鑿地認為一黨專制比西方多黨制更符合中國國情有利於人民幸福,那麼有什麼理由不可以運用同樣的思維邏輯來論證領袖終身制比任期制更符合中國國情更有利於人民幸福?就國家最高領導人而言,中國幾千年歷史都實行終身制,只有西方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才使用任期制,因而顯然終身制比任期制更具有中國特色。
很難想象,如果當年黨的最高領袖實行任期制,我們黨還能打敗日本侵略者還能打敗國民黨反動派解放全中國嗎?絕對不能。沒有偉大領袖毛主席領導的中國共產黨和人民解放軍,是不可想象的。歷史事實已經證明,中國共產黨若沒有毛主席領導就會打敗仗就會走錯路。所以中國革命取得勝利的要素有二:一是毛主席,二是終身制。
我認為當今這個時代,我加上終身制,才是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有力保障。如果沒有我,如果沒有終身制,中華民族復興大業就很有可能半途而廢,中國夢將無法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