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與家裡人一起去附近的超市買菜,只見一位60歲左右的男子推著商店的小推車,經過我的時候突然腳像踏空那樣,乏力地倒在地上。
我馬上幫他拾起散在地上的已經選好的商品,然後問他要緊嗎? 他看了看我,還是有意識的。周圍也有人看著,一籌莫展。我不是不想扶他,而是怕萬一到時發生誤解,會變成我把他撞到在地上的。但是周圍有人在都可以作證,我將他輕輕地扶了起來,背里全部是汗水,像是從河裡撈起來那樣,面色潮紅,感到一個人一旦生病,竟然薄弱到連爬起來的力量都沒有,很可憐的,這個時候哪怕是給他一點微薄之力,對弱者來說是多麼可貴與有必要啊。
其他客戶馬上將商場的工作人員叫來,拿來了椅子讓他坐在陰涼的地方,我看到有人看管了,我才與家人離開了現場。
我經常看國內的新聞,知道如果這種事發生在國內的話,幫助人的人不但要有一定的勇氣,而且還要承擔一定的風險,所以,我想給讀者一句忠告的是,幫助人也要講究一個方法。在保護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比如我有見證人的基礎上,我還尚可以幫助一下弱者,否則,委託店裡的工作人員,在外面委託警察來處理更合適些,我經常會報警的,有時一個晚上看到3-4處有人醉倒在路旁,我最後通知警察時跟警察服務中心解釋我沒有惡作劇,否則那裡的警察很可能會這么認為的。
我至今沒有得到一張警察那裡發來的獎狀,因為他們認為我作為一名良民,這是起碼應該做到的,如果我遇到困難,別人也會幫助我的。
我至今最多得到一張警察亭開給我的收到失物的證明書,證明我曾交給警察我在路上拾到的錢包,因為這一次沒有人來認領,過兩天孩子就要放暑假了,我將帶著孩子們到警察署去領取在法律上已經屬於我的財產了,讓孩子們也看看發生的事,對於他們的成長也許會有一定的啟發吧。
如果我們平時多有一份愛心,一份憐憫心,這個世界也許會從我們的手裡發生一點變化吧,也許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