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民主的階段性
民主日記(30)
武振榮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雪)
就理論而言,有一個整體意義上的民主存在,但是,其性質終歸是一種哲學的形而上學式的存在,因此,民主在被作為一種精神時,人們可以接近整體上的民主,可是,民主在作為人們生活中的一個因素時,它是一個分段的東西,和整體的民主是不一樣的。立足於這樣的觀察點上,再去看我們中國人近100年、60年民主的歷史,人們可能會有自己的收穫。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在民主的言說時,我們就可以具有自己的語言了,從而徹底克服「言必稱希臘」的毛病。
仔細研究我們不難發現,大凡在我們用分段的方式對待自己的歷史和生活時,我們就得到了民主,如果說這種「得到」的東西沒有在得到后被有效地維持住的話,原因在於它是另一次新的「得到」行為中之「否定」物。問題是,我們的研究如果停留在這裡,仍然沒有收穫,因為民主的東西具有自身的「否定」性,所以,我們必須前進一步,尋找出問題的真正原因。
理論上的民主,無論怎麼說都具有統一性,所以,任何民主的理論都必須是自圓其說的,可是,於此現象完全不同的是,民主——現實生活中的民主——是以分段方式存在的。如果說,我們用傳統的思維方式尋找理論於實踐的統一的話,就必須犧牲其中一方的價值,可見,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對比地觀察人們就不難發現在民主的社會裡,民主分段的事情表現得最明顯也最突出,而分段的外在形式也非常的生硬和過分的武斷,那就是每一個人不用力也可以看見的實事:選舉。情況既便如此,可在民主的教科書上,我們尋找不到為什麼要這樣做的充足理由。其實,民主此一點之確立是人類原始文化的成果,在人類文明與知識處於蒙昧狀態時它已經被生產出來了,因此,在所有原始文化中,專制與民主同時存在。我如此論述如果不被讀者們認可的話,我情願後退一步,承認此一現象僅僅是現代的,於是,我們在研究民主時就不是全面開花式的,而是有重點的。
縱觀民主社會裡的民主,每一段民主好像是孤立存在的一顆珍珠,因此,我們在不用「選舉」的這一條線索去串它時,它的整體價值是提不起來的,可是問題恰恰是「選舉」——這樣一條在我們中國人眼睛里看似不重要的東西卻是民主的分段性質尋求統合的唯一不可取代之物。論述至此,我通過此一方式已經把中國民主的缺陷給論證出來了,就是在近100年、60年的時間裡,我們中國因選舉一環節的缺失使民主的分段性質的意義沒有可能給出正面的價值,而一般地表現為自我否定。所以,在中國對於「缺失」的替代也只能採用 「哲學式」的方式,也就說,今天中國人尋找民主的統合價值只能藉助於它,這於革命藉助於「哲學」的道理是一樣的。
近30年來,導致中國民主大面積出現的有3個階段:1、1949年,中國共產黨否定中國國民黨的階段;2、文化大革命中,人民群眾否定共產黨「17年」的階段,3、鄧小平造成否定「文革10」的階段。在沒有「選舉」此一條線索貫穿它時,它的價值是零散式和矛盾式存在的,目前的情形就是如此。
民主以「否定」的方式出現,不足奇怪,屬於正常情況,不正常的事情出現在當民主的階段意義之保持不再是要藉助於此一階段里的民主價值,需要一種異質的東西(選舉)時,異質東西的缺位使民主自身的腐敗。民主具有自身的腐敗性——是古希臘人的智慧,現代人對此的貢獻是用選舉造成的分段以求每一段都是全新的,新東西在法定的時間裡變舊、過時,造成了新舊之交的流水程式, 「流水不腐,戶樞不蠹」的道理,在這裡發生了作用。就此,人們說「選舉」是「民主的防腐劑」誰會否定呢?
哲學方式有一個缺點,就是它受時代風氣的影響太大,以至於當時代處於激勵變化中時,它的反映總是落後的。選舉就不是這樣了,它有著不變的性質,至少,它本身就是人類原始時代的遺留物啊!
問題一旦找著了,那麼,我們當如何行動的問題也就明確了。我們民運人士沒有改變選舉制度的權力,因此,我們在要求民主的行為中雖然可以提出改進中國選舉的方案,但是,選舉能否啟動,並不取決於我們;我們能夠做的事情是「革命式選舉」:徹底結束「長壽」的專制政府的「命」,建立的新的、用法律方式規定的「短命」政府!
正因為這樣,搞民主時適合於我們的理論,就不是 「世界上最先進」的那一類了,它只能是從我們中國人的實踐中摸索出來的那些東西,雖然其中一部分帶著「落後」的印記,可我們民族實實在在的進步只能夠靠它啊!
就這種思路,去看我們中國人的百年民主歷史,可能完全是凌亂的、分散的或者自相矛盾的,其實,也不要緊,只要我們發現它的內在完整性的實現有待於民主政治的建立,那麼,不完整的歷史對於我們中國人是一種巨大的壓力,於是,壓力變動力——我們已有的傳統——就有助於我們的最後解放!
《民主論壇》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