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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門」還是「摸不著門」?

作者:武振榮  於 2011-1-11 13: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

「沒門」還是「摸不著門」?

民主日記(29

武振榮

201119 星期日(晴)

 中國武裝的民主革命結束之後,民主面臨著兩種命運的安排,它或者作為一種精神被供奉起來,或者作為一種類似於機械的裝置變成制度。這樣的情況在上一個世紀中葉出現有著一種複雜的國際背景,即人們常說的「冷戰時期」兩大陣營的對立。問題是, 「冷戰時期」匆忙的結束很快就把人類帶到一個完全嶄新的時代,可是「冷戰時期」事物遺留的「鬚根」卻 在不可見的情況下為新時代事物的生長提供所需要的養分。

 

對於上述問題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看得清楚的,相反,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很難發現其中的奧妙,我們中國人更是如此。最明顯不過的事實是,在對比中,人們發現韓國和台灣都是在經濟取得高度發展成就的情況下實現民主的,於是,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經濟發展必然導致民主;其實,這樣的結論在20年前的中國也曾經風行一時,受到許多人的吹捧,就是到今天,一些人照樣鼓吹之,且不遺餘力。我以為,就邏輯而言,此一理論也許言之有理,就實事講,也許符合某些國家或地區的現實,可和中國的現狀無論如何都「對不上茬」,中國的經濟發展是一個事實,可是呢?非但沒有導致民主的進步,反而,民主原有的空間卻被擠小了,且有越來越小的趨勢。20年前,天安門廣場還可以讓抗議的大學生們「坐」一「坐」,而後呢?連一個抗議的人影都不允許出現,一張傳單都不許撒啊!

 

於上面的情況一致的是,隨著經濟增長,公民自由程度的確有了一定的擴張(上面已有論述),可這並沒有和民主的發展與進步掛起鉤來。於是,下述一條「真理」好像又被給「顛覆」了:自由增多可以推動民主進步,凡存在自由的地方,一定存在民主。

 

我的上述議論不過是要點出一個要點:某些民主的「原則」、「推理」或者「理論」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它的價值之現實有一種前提或者條件,不是「絕對」的。只有這樣,我們在研究世界、亞洲乃至中國的民主化時,才有可能發現我上面所說的「冷戰時期」的「鬚根」。我們事實上已經生活在一個浮躁的時代,可悲的是,在 這個時代,我們民運人士的浮躁程度要超過常人許多倍。民主的希望在我們的觀察中好像面臨著不斷地「泡湯」危險,以至於我們把民主的「黎明」視為「漫漫長夜」。

 

1)「靠掛」的問題:

 

認為自由的增多可以引起民主變革此一條結論之真理性只存在「自由」性質的社會,如果這個社會自由本身就很缺欠(如韓國社會和台灣社會),那麼,它是否「靠掛」一個「自由的世界」就至關重要了。毋庸置疑,此前韓國社會和台灣社會雖然和中國社會一樣地缺乏自由,但是 在上一個世紀的前半葉它們都「靠掛」在「自由世界」一邊了。因此,可以用來解釋韓國、台灣民主化的那些真理,不可以在中國套用。

 

「靠掛」的後果是「價值舶來」,於是,這種社會裡就等於生成了民主的鬚根,鬚根是深埋在地里的一種用肉眼看不見的東西,所以,表面上人們看到的是專制模式的一致性(台灣和大陸都是「一黨專政」),而沒有可能發現更深層中的東西。就「深層」的東西看,台灣和韓國的民主化運動不需要生產「價值」,只需要「價值之兌現」(情形如同美國非裔人爭取人權的運動),因此,這種運動就不一定要有「思想家」、「理論家」來呼風喚雨,於是,民主運動就往往表現為單一的「政治」性質;而中國大陸的情況卻不是這樣的,它在「冷戰時期」「靠掛」的是「非自由」的「共產主義世界」,所以,它在向民主社會過渡時,肯定面臨一種被單純的「政治變革」更為複雜的「價值」方面的變革。

 

進一步的研究就會發現,在當年「共產主義陣營」里,民主被當成一種「精神」供了起來,其流弊是,它往往被「束之高閣」;在「自由世界陣營」里,民主被有意識地設計成為一種類似於「機械裝置」的制度,雖然在運行中笨重、且效率底下,但為「改進」留出了空間。因此,在「共產主義」煙消雲散之際,到底留下了什麼?至今人們都看不清楚,可「自由世界」體系卻在全球範圍內連成一片,出現了一輪又一輪的民主化的「潮流」,到今天,中國社會也被它弄「濕」了

 

2)關於反對黨:

 

「靠掛」行為造成的一種後果是,民主的那套「機械裝置」即使「半廢」,被「靠掛」社會也不得不維持它的存在,於是,民主拙笨的存在形式就表現為選舉活動的時斷時續。60年代前後,朴正熙在韓國的獨裁程度雖然一點也不亞於其它國家,但是,「機械式」的選舉制度,卻是存在著的。譬如 ,在1971年的總統選舉中,朴正熙雖然又打又壓,還是讓新民黨的候選人金大中得到了46%的選票。這樣的情形對於朴正熙獨裁造成了威脅,為消除威脅,朴正熙用「維新憲法」確立了總統的「終身制」,即使這樣,此後韓國地方選舉程序和過程並沒有完全作廢,「機械裝置」照樣運轉(雖然效率極差)沒有因為朴正熙集團極端討厭而被「廢除」,而後韓國的民主化也正是從「選舉」一途實現的。

 

台灣的情況雖然有異於韓國,但是,國民黨體制 於大陸存在時那種有「反對黨」存在的歷史「鬚根」扎在了台灣,它遲早是要支持民主的「生長」的。不用說到台灣后,國民黨統治之「靠掛」行為也連帶地產生出了國民黨一黨力量最終不可抗拒的結果,選舉(即使它是受到國民黨「操縱」的)成為民主不可被「廢」的「庇護所」,因此,「黨禁」開放所造成的民主變化主要由選舉體現。1986年,民進黨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參加年底台灣舉行的「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於是,就出現了和韓國一樣的情形。論述到此,我們假設1998年,中國大陸民主黨 在中國組黨成功,請問:「他們要幹什麼呢?」如果又人說,他們要參加選舉,那麼,參加哪一級選舉?

 

在這裡,我已經說出了一個被大家很容易忽視的問題,那就是說在沒有選舉可「鑽」之「空子」時,就不存在反對黨。其所以叫「反對黨」,是因為它是民主「機械式裝置」里的一部分。可在大陸,民主僅僅是一種「精神」存在,沒有「機械式裝置」可以憑藉。所以,無論過去或者今天,民運組織若是定義自己是「反對黨」(當真如此的話),那麼,現在中國可以進行選舉的僅僅是農村中的「村」一級組織,試問,中國的「反對黨」能夠「鑽」到「村」級民主選舉中去嗎?那離「政權」十萬八千里不就是傻子都知道的事情嗎?

 

中國社會近60年一來,一直存在著8個「民主黨派」(就是人們戲稱的「花瓶黨」),但是去沒有一個自稱為「反對黨」的——難道沒有原因嗎?事實是,中國政治設置沒有給「民主黨派」提供可以進入政權的「選舉渠道」,所以,也就沒有反對黨了。既然是這樣,民運組織對自己性質的定義就存在著困難,「革命」就成為他們拋不掉的東西了,儘管在主觀上,他們想做反對黨,而不意願做「革命黨」。

 

3)不同的對應:「選民」與「人民」:

 

靠選舉贏得政權的行為和靠人民運動取得政權的行為模式是絕對不同的,前者對整個的政治秩序是一種維繫,具有複製政權的性質;後者卻擺脫不了革命。一個面向選民發表的「競選綱領」和人民運動的發動綱領顯然不同。在前者那裡不存在「打倒」現政府問題,因為政府的命運是由法律提前劃定的,不「打倒」它也要結束;而在後者那裡,第一個問題就是結束「專制政府」的「壽命」,用「人民」的名義宣布它的「死亡」(你不「打倒」它,它就不死亡)。如果說此時此刻,舊政府承認自己的失敗(如2000年的國民黨),那麼,革命氣氛就可能減弱,出現一種「溫和」的現象;如果情況不是這樣,革命氣氛就會變化得激烈,甚至會出現暴力。其實,這裡所說的根本就不是「理論問題」,但是,它今天被許多糊塗人「扯淡」成為「理論問題」了。道理是如此簡單,如同一個農民去鋤地,遇到堅硬的地,他就得用力氣,遇到鬆弛的地,他少一點使用力氣——這難道是「理論」嗎?

 

事實是,到今天為止民主運動由中國知識分子代言的那部分,已經變質變味了,許多不是理論的東西被有「知識」的人弄成了「理論」,相反,他們把一些真正是理論的東西卻推到了一邊,扔掉了。

 

中國民主運動擺脫不了傳統革命的性質在於,它要實現的目標是由傳統革命賦予的,在此目標沒有達到時,傳統革命就沒有理由結束,其任務也不可能視之為「完成」。所以,在走過了「武裝革命」的道路之後,還得走「非武裝」(不是「非暴力」)的人民運動的路子,可就在這一段路上,出現了很多問題,其中最致命的是,以往人民運動中的「缺陷環節」被當成了人民運動的「本質」而被「卸載」,於是,在一個根本缺乏民主「機械裝置」的中國,人們卻在倡導「靠掛」社會裡的那種「經驗」,好像中國也是一個可以在「選舉」中走向民主的社會。於是,那些在中國之外出現的許多民主社會裡的「理論」就成為想入非非的中國人聊以自慰的「理論工具」了。

 

4)「張力運動」與「壓力運動」:

 

在「靠掛式」社會裡,反對黨運動是一種撐大社會裡選舉空間的運動,所以,它可以被描述為「張力運動」,以求自己的力量在不斷增大的情況下取得政權,中國的民主運動就不是這樣,它首先是一個聚集人民力量,形成可以迫使政府下台或垮台的「壓力運動」,所以,在「 動員」人民問題上,它具有革命的性質,採取的是革命模式。回想一下1989年的「6·4」運動,人們就可以發現奧妙的。

 

但是,「摸不著門」的事情就發生在「6·4」之後,許多搞民主的人把「壓力運動」沒有成功的原因錯誤地歸結為「運動的過激」,於是,他們的智力就集中在了任何使用「溫和」手段搞運動的問題上了。如果這種人的思想不是主流的,那麼,也許沒有多大的妨礙,事實上他們卻是「主流人物」,特別是他們當中許多人就是「6·4」運動的直接參與者,誰可以排除他們的「經驗」呢?我的看法是,不能說他們在近20年中沒有研究,研究是有的,只不過他們的研究課題是:一台沒有發動機的飛機如何會飛,一輛沒有發動機的汽車如何會跑?

 

不可否認,一個純粹的大學生運動壓不跨共產黨政府,但是,外加市民運動、工人運動和農民運動難道就壓不跨它嗎?本身是壓力不足,人們反倒說壓力過頭了,於是,尋找「不過頭」壓力的運動到今天應該有結論了嗎?  在辛亥革命百年後的今天,民運人士如果從中淘不出金子,就別在折騰自己了,乾脆放棄算了。

 

5)語言:批判式於描述式

 

政治運動都是要藉助於特定語言的,關於這一點,我們應該明白,有反對黨參加的選舉運動和要求民主的人民運動在語言的運用方面是存在著巨大差別的,前者是一描述式的語言,而後者則是一種批判式的語言。所以,那些主張中國民主運動應該被圈點在反對黨運動中的人完全忽視了此兩種語言存在的差別。

 

 在選舉運動中,存在著一種並非是反對黨所營造的公民對於選舉的希望值,如果此值很高,那麼,反對黨應該做的事情就是盡量地用宣傳展現自己對未來政治的設想,勾畫出一種「未來」的由反對黨自己主政的圖景,一句話,被他們說得天花亂墜的是「未來」。在人民運動中情況就不一樣了,搞民主的人之宣傳要使聽眾的「腦海里浮現出兩幅圖畫:一片熱病肆虐的國土,一艘可以把他們送走的船」(引自《烏合之眾》)。批判式的語言,充滿激情,並且充滿誘惑,要兼有廣告式的覆蓋面和宗教式的深度,還要有一定哲學的含量。如果被批判的對象具有專政的長期歷史,那麼批判式語言就得需歷史意義,所以,我們在 某種意義上就得不把民主運動的主要領袖人物看成是哲學家或者思想家。質言之,批判語言所要求的不光是要引起受眾在政治上有所變化,而且還要使變化發生在「精神」或「思想」領域。

 

 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上述兩種社會裡,雖然無論是選舉或者是民主運動都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政治教育」,可區別在於:前一種教育,寓於做事的過程之中,和學校教育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不存在「老師」的角色;而後者卻不是這樣,它有點像學校教育,不同的是它把「社會」變成了「大課堂」,顯然存在著「老師」此一類角色,要反反覆復地告訴人們:民主是什麼?進而言之,在前一種教育里,沒有民主是什麼——的「理論問題」問題,只存在民主——更好的民主——應該如何展現的「實踐問題」。

 

6)選民訴求於人民訴求:

 

在選舉運動中,原先的反對黨角色突然消失了,它和執政黨在選舉過程的一開始就實現了「理論」上的平等,所以,選舉運動就如同體育比賽一樣,具有公開、公平的意義,而這樣的意義並不是由反對黨自身提供的,它是選舉社會裡的「機械式裝置」運轉時的一種產物。對比地看,民主運動就不是這樣的,在不民主的社會裡爭取民主的運動從一開始就沒有公正可言,政府方面處於絕對的優勢,而人民一方是處於弱勢地位的,正因為如此,民主運動才和傳統革命一樣,發展到高潮時會出現「魚龍變化」之現象,原先在政治上無足輕重的人,借著政治運動之風浪發跡的現象特別引人注目。人民群眾中的情況也一樣,平時像綿羊一樣聽話的人突然間變得桀驁不馴,自高自大,出言不遜,屢屢犯上。

 

在前一種運動,公民的訴求就寫在了選票上,因此,選舉雖然也會在高潮時出現公民情緒失控的局面,但它終究是一種可控制的事情,任何社會的民主設置都有著對於選舉不公事情的預防,所以,只要選舉的「機械式裝置」在運轉,選舉中出現的不公或者弊病,都可以得到矯正或者被克服。民主運動不是這樣,它自始至終都存在著成功與失敗這樣兩種具有天壤之別的結局。

 

選舉運動一般都沒有什麼巨大「風險」,可民主運動即使它很溫和,也存在很大的「風險係數」,因此,選舉運動在事前僅僅要求公民要積極參與,而民主運動則一定要在人民中間進行一種自我式的「應對風險」教育,要破一個「怕」字,換上一個「敢」字。在民主運動中,積極分子也可能被關監獄,普通運動者可能遭受警察棍棒的待遇,或者被高壓水槍擊中,有的人可能頭破血流,甚至有的人可能丟掉性命(如6·4)……,一句話,民主運動是去不掉「革命現象」的,參與者需要一種道德上的勇氣,以求完成革命的最後任務。

 

議論至此,剛剛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劉曉波先生念念不忘「6·4亡靈」的精神給了我很大的感動。我從「6·4亡靈」想到了「革命亡靈」,所以,在辛亥革命100周年的今天,我們應該對以往在此革命過程中犧牲的人們表述緬懷,並且對中國社會個別「文人」提倡的「民主不需要付出」的言論進行駁斥。他們錯誤地把已經民主化社會裡的事情用生搬硬套的方式拿到我們這個不民主的中國來,並且以「文明導師」的身份訓斥積極要求民主的中國人應該這樣做,那樣做,無異於專制主義的幫凶。

 

 

7)可測與不可測:

 

民主選舉是一套「機械式裝置」,所以它是一個受控的系統,參與其中活動的政黨之行為也有一種可預測的性質;以爭取政權為目標的民主運動就不是這樣,它的發展過程中充滿變數,甚至連怎樣發生都有著「測不準」性,因此,對於一場失敗了的民主運動事後的批評和檢討就同民主選舉中的失敗的政黨情況不同。道理很簡單,在前者的過程中,人的智慧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預測方式求之,而在民主運動中,人們最多也只能藉助於革命過程的「天命」。

 

對於選舉過程中一個特定的政黨來說,在此過程中,它也許可能做得更好,因此,在事實上沒有做好時,它只能責怪自己;可是在民主運動中情況就變化了,很多時候,造成民主運動失敗之主要原因,不存在於搞運動的人民一方,專制政府的行為是最關鍵的。如果把這個問題同某些民主運動不是出於運動者事前的精心策劃的情形聯繫起來思考,運動本身帶有測不準性就屬於「自然」的事情了。就此來看,民主運動和民主革命有許多相同之點。法國大革命時的偉大作家雨果說「革命是神的意志」的話,在民主運動中也不失其價值。因為,在漢語中,「天意」和「民意」有置換的意義。

 

與此相應的是,在民主運動之中,「歷史使命」照樣存在著,運動者們也應該為它的完成而努力奮鬥;可在民主的選舉之,就它就消失了,不復存在。目前中國許多現有的民主理論,大都不是出於我們中國人的實踐,是從過去「自由世界」以及「靠掛者」那裡「引進」的,因此,我們在感覺到「理論」和我們的實踐對不上號時,我常常會把埋怨的重點放到自己一方面,沒有考慮到此一理論原本不是要解決我們的問題,也不是為我們設計的。

 

問題是,當我們自己的理論尚處於襁褓之中,還不足以給我們指明方向和提出解決我們自己問題的有效方式時,我們即使想搞民主運動也是盲目的,把此一點和民主運動的「天意」聯繫在一起,我們成功的概率不是很大,也許它需要諸次運動之積累,也許它期待產生「民意」的最高值。

 

在民主運動中,道德問題本當是我們民運人士的一個制高點,可現在這樣的制高點我們竟然沒有力氣和能力去佔領,於是,就形成了過時人物吃道德老本的可悲現象(目前中國的「唱紅」),他們把武裝革命時期某一段上的道德問題當成為民主的「永恆」的東西來倡揚,從而維護專制政治的統治基礎——這就是其險惡用心!

 

在這裡,我以為民運人士一個重要的教訓就是:當我們對於歷史上的共產黨道德沒有作出歷史的、科學的批判時,那種道德所具有的人類同質因素就有可能被專制主義者們濫用,以至於待我們也要從「同質」中提取道德的意義和價值時(譬如為了爭取民主勇於犧牲),就會遇到意義枯竭的困難,目前的情況正是這樣啊!

 

在本年度辛亥革命100周年紀念活動中,我們若是把辛亥革命者們勇於犧牲的精神和「6·4亡靈」掛起鉤來,並且把其中所有缺失了歷史環節復原出來,民主運動最後勝利的曙光就可以瞥見!

 

8)自由價值的有與無:

 

 「靠掛」的社會裡,自由——是一種價值和價值觀念,它也許不發達,殘缺不全,但是它作為一種「社會存在」是毫無問題的,與此相應的是,在這等社會裡,有限的公民言論自由和有限的新聞自由、法律自由都是存在的,社會裡一種有「雜音」,有律師,有半自由的新聞記者;而在中國,情況就不一樣了,在前毛澤東時代,社會裡沒有「雜音」,沒有律師,沒有異議人士啊!眾所周知的事情是,此時,「自由主義」是一個道德消沉的專門用語,毛澤東的《反對自由主義》就是最具有代表意義的書籍啊。

 

在後毛澤東時代,鄧小平的政策導致社會向「自由」一方轉變,即使這樣,自由的價值也沒有被他們翻轉過來啊!統治者們僅僅是容忍了有限的言論自由,開放了人身自由,但是,法律照樣由共產黨控制,新聞業照樣由共產黨掌握,就是說社會雖然朝「自由」的方面變化,但是,這裡邊沒有自由主義。所以,今天中國社會上的以知識分子為主的所謂「自由主義者」們,不過是些「水客」,和原「自由世界」里的自由主義者們不可同日而語,在共產黨有控制的「自由」過程中,沒有給他們留下位置,於是,他們也要吃一口飯的事情就是他們變成了共產黨的「食客」。

 

上面,我說中國此一類社會雖然拒絕「自由的價值」,但一直卻沒有公開地拒絕民主價值(這是和法西斯、納粹主義的重大區別),非但如此,專制主義人物當中還時不時地出現「發揚民主」的人,而民主運動發動所需要的合法空間往往就會意外的出現。1966年的人民政治大解放運動於毛澤東「發揚民主」的行為有關;1989年的學生運動和胡耀邦、趙紫陽等在改革中推進民主的主張有關,因此,在中國從事民主運動的人,如果不研究中國的現實,只在「進口理論」中打轉,沒有不壞事的。

 

 我的論點是,在有民主價值合法存在的社會裡(中國和前蘇聯),民主運動的合法性「出處」和「來源」都於自由主義的知識分子所說的不同,它沒有法律上的來源,也沒有法理意義或者宗教意義上的出處,它的合法性的根子深深地埋藏 辛亥革命的「鐵犁」耕耘過的中國土地里,所以是中國民主運動唯一的合法性源頭。在中國,如果辛亥革命是合法的(共產黨也承認),那麼它之後的人民運動也都合法。所以,中國民運人士要尋找中國民主運動的合法性,不應該受「自由主義者」們的影響去到法律里找,而是到合法性的總根子——辛亥革命——中去找!我們忽視了以下有關嚴重的實事:在辛亥革命之後,任何民主運動本身都寓於著豐富的合法性,因此,合法性不是存在於和運動關係不大的法律體系之中的。自由世界的情況不是這樣,它無論如何都有一種法律的架構可以為它的公民爭取民主的行為提供合法性根據,可中國社會裡的法律是共產黨法律,它只生產「統治」,而不生產民主。

 

如果我們沒有說錯的話,當年中國共產黨其所以打敗了國民黨,一個至關重要的原因也在於他們成功地從國民黨領導的辛亥革命中尋找了共產黨革命的合法價值,這樣的事情如果我們看不透的話,就別搞民主了,乾脆賣紅薯好了。我把美國一位政治家經常說的一句話用翻新的方式說:「沒有專門的共產黨人清理垃圾的方式」。

 

因此,我斗膽說:在共產黨統治的社會裡,我們中國人搞民主運動的合法性一直就存在著,只需要我們的挖掘。試想一想:1966的運動和1989年的運動,它的合法性是自由主義者們提供的嗎?不是,它是運動者們憑藉自己的力量,在撇開了共產黨人之後自己發現的。

 

 

 在紀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時,我們所有人都看到了「時間好比一條大河」,但是卻沒有看到這「一條大河」如某一位科學家所說,只把「輕飄的、吹漲的東西順流漂送到我們手裡,沉重的、結實的東西全都沉下去了」。所以,今天我們如果只滿足於已經到手的東西,而不想去挖掘那些「沉下去」的東西,我們就和共產黨人一樣了。共產黨在 「百年紀念」時,已經沒有能力去撈 「沉下去」的東西(那會「淹死」他們),他們會和往常一樣地把那些「順流漂送」到手裡的東西再顯擺一下而已;可我們,任務是挖掘「沉下去」的東西啊!中國人民已經有了「百年」學習「游泳」的經驗與教訓,再加上數量方面的優勢,不愁撈不出它。

 

《民主論壇》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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